近來,中、日、韓三國開啟FTA的談判,引發國人的疑慮,甚至有人批判政府談判不利,以致ECFA之後,與他國國際貿易談判原地踏步,但實情呢?
所謂的FTA-自由貿易協定,說穿了就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經濟體或主權國家,藉由降低彼此關稅、或減少其他規費,或排除妨礙彼此進行自由貿易的障礙,進而促進彼此貿易活動之協定,依其促進經濟整合程度,又可分成「優惠性貿易」、「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經濟同盟」等型態。
如同兩岸ECFA模式,互相讓利,在FTA的談判中是絕不可能.你要進入別人的市塲,便不能阻擋他國產品進入市塲.例如牛肉、汽車、稻米、醫藥......2006年美韓FTA談判,引爆韓國大規模的抗議活動.但....卻是以犧牲95%的關稅,開放美牛、放棄汽車的保護政策,讓美國產品大舉進入韓國市塲,以換取對美的出口增加100億美元.而在韓、加FTA談判中,韓國亦被迫承諾進口加拿大牛肉,與歐盟的談判,更是將所有的商品、服務業的關税在5年內取消,以換取汽車、家電出口到歐盟,但臺灣?
前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處長包道格曾說過:要談TITA,你們的市塲,要全部開放,你們準備好了嗎?因瘦肉精、狂牛症,美國牛肉在臺灣成了過街老鼠,但美國亦以推遲TIFA談判以為報復.如果TIFA都沒影,何T論TPP?而臺星ASTEP談判,目前正在努力中,綠營就開始冷嘲熱諷.臺紐ECA談判,現正要開始談....但相較於韓國、日本,我們國民有沒有做好開放市?的準備?如果還是想像ECFA一樣期待讓利,而不願犧牲,FTA之於臺灣,只是空中樓閣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