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4 聯合報】
祖父、父親和我,三個男人。我祖父在日治時代運私酒,雖然他沒廖添丁那麼神勇,但我因此都號稱自己是抗日英雄之後。
光復後,公賣局的紅標米酒頭賣得很便宜,我爺爺便不再運私酒,卻死命的愛上米酒頭,自我有印象起,他便整天抽菸、喝酒、喝茶,幾乎不吃飯,四十多歲就駝背。
後來我聽說,抽菸的人要喝酒,因為酒可以洗尼古丁;喝酒的人要喝茶,茶葉的胺基酸可以清酒精。喝酒的人不斷補充熱量,所以可以不用吃飯;而喝茶等於補充纖維素,所以也不用吃蔬菜。當然,喝酒、喝茶可以不用再喝水,而且抽菸就等於在呼吸,所以這麼說起來,菸不離手就可以連呼吸都不用了。
不用吃飯、喝水、呼吸,那不就跟神仙沒兩樣了?我不知道這個「理論」對不對,但祖父活到快八十歲,雖然他很早就沒在勞動了。
至於我爸爸,他小學畢業便打著赤腳、帶著十塊錢,到台北闖天下。我和父親有代溝,而且經常發生激烈的爭執,可是我從沒聽他抱怨過祖父母,他這不埋怨父母的特質讓我覺得他很偉大。
因為離鄉打拚,父親一輩子和祖父分離,祖父彌留時,父親特別請假在醫院照顧他,為祖父把屎把尿,沒幾天祖父就斷氣了。他斷氣時剛好只有父親在身邊照料,那些親戚回來後發現爺爺在父親照顧下往生,無不指著他罵,說他生前沒有盡好孝道,最後也沒有把祖父照顧好,讓他斷氣。
父親只是低著頭接受眾人的指責,沒有絲毫辯解。當時的我生平第一次跳出來捍衛和我不時有火爆衝突的父親,不許他們如此汙衊他。
之後我常常在想,父親那時已經步入老年了,那個年紀的他是否仍很渴望有父親的愛?而已成年的我,是否其實也相當在意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