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10/12 17:48:32瀏覽20214|回應6|推薦7 | |
《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狀撰寫範例》 支付命令合法送達後,債務人如果沒有在收到後20天內向法院提出異議的話,支付命令就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民事訴訟法第521條第1項)。 債權人記得要向法院再聲請發給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連同先前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裁定,作為執行名義,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求償。 有關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狀的寫法?請讀者參考以下的範例: 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狀 案號 年度 字第 號 承辦股別 股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 新台幣 元 稱謂 姓名或名稱 聲請人 ○○○ 身分證字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為聲請付與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事: 一、聲請人與○○○間因○○年度促字第第○○○號○○○○事 件,業經貴院於○○年○月○日核發支付命令,並已確定在 案。 二、爰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百九十九條 第一項規定,聲請 貴院付與該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 此 致 臺灣○○地方法院 公鑒
證物名稱及件數 支付命令裁定影本乙份。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提出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狀時,聲請人最好附上法院前所核發的支付命令裁定影本。 民事訴訟法第521條第1項: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民事訴訟法第399條第1項: 當事人得聲請法院付與確定判決證明書。 支付命令在法律制度的設計上,確實是討債的最佳武器,比起打官司所耗費的時間、勞力,都促程序算得上是相當迅速而有效的管道。 相信讀者看完本文後,對於支付命令在解決金錢糾紛上的功能,已經有了相當深入的認識;除非債務人提出異議(這可說是支付命令的罩門),否則多數的情形,這個程序是可以讓糾紛儘速地獲得解決,讀者不妨善加利用。 全文完
法蘭客最新力作: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2015年1月出版‧請向各大網路書店平台訂購 其他著作:法律保護誰? 2012年出版,已三刷
|
|
( 知識學習|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