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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已淪為詐騙集團利用的工具
2015/06/21 23:22:35瀏覽2168|回應3|推薦32

詐騙集團無所不在,也無所不用其極。曾幾何時,連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也早已淪為詐騙集團利用的工具。

目前有立法委員提出相關修正案,雖然修法尚未三讀通過,但各位讀者還是要小心!

畢竟一般人都以為只要知道這是詐騙集團所為,就會直覺認為 "不要理它" 就好;但支付命令是詐騙集團藉由法院所核發的公文書來做為詐騙的工具,不理它 (也就是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裁定後20天內,要是沒有向法院提出異議),可是會發生 "悲劇"的喔!

各位千萬不要吊以輕心才好。

讀者可參閱2015-05-26【自由時報】相關報導:

支付命令淪詐騙工具 立院初審取消判決效力   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8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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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24789399

 回應文章

抱歉哦
2015/06/26 00:57

老夫眼拙。

抱歉。法蘭克大大!

在司法院網站,看到雷同你小格的範本。

一般來說我很少去司法院看範本,都是自己胡亂寫寫,反正不付理由,案號事對了就好啦!

噗~好瞎!

 

(1234@yah.oo.com.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5-06-26 12:01 回覆:
笑 沒關係~ 歡迎有空常來逛逛

智顯
2015/06/23 19:49
路人:以(積)陰騭。請更正錯別字。(yy9654yy9654@yahoo.com.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5-06-24 21:28 回覆:
Fox恭喜恭喜

路人
2015/06/23 01:57

516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
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懇請法蘭克大大,製作應付支付命令之範本,以嚮讀者,以基陰騭。

(1234@yah.oo.com.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5-06-24 21:27 回覆:

留言敬悉:

但不知你所稱的支付命令範本,是指什麼樣的範本?

小格中~已設有【支付命令系列】的相關文章,一般會運用到的範本,諸如聲請狀、異議狀等範例,小格皆有文章說明,請自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