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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0 21:55:38瀏覽6611|回應3|推薦4 | |
借錢給人家,卻被賴帳不還;經營小本生意,客戶開的支票竟然跳票; 跟了一個互助會,卻被會首倒會;房客一直藉口拖欠租金,房東不知如何是好;大樓住戶不繳管理費,社區管理委員會的主委一個頭兩個大…… 為了避免金錢糾紛造成雙方的尷尬,甚至為此產生的對立衝突,在法律制度的設計上,是不是有比打官司更理想的管道,可以迅速、有效地把錢要回來?答案便是本文要為各位讀者介紹的~ 討債的最佳武器-「支付命令」。 概說 為了處理金錢糾紛,法律設計了一個制度,叫做「督促程序」,讓權利人可以運用這個程序中的「支付命令」,省時、省力又省錢地促請債務人儘快還錢。 什麼是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指的是債權人對於債務人的請求,如果是基於一定數量的金錢;或是屬於可以代替的物品;或者是有價證券的請求,都可經由法院向債務人發出支付命令,來督促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並賠償債權人利用這個程序所支出的費用。 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 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比方說,張三向李四借了3萬元,並立有借據約定一個月後返還,但張三到期後卻避不見面,這時李四就可以請求法院發給支付命令。 請接續參閱下一篇文章... . 法蘭客最新力作: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2015年1月出版‧請向各大網路書店平台訂購 其他著作:法律保護誰? 2012年出版,已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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