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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司法已爛到生瘡了!!!!
2013/01/30 02:09:21瀏覽1006|回應0|推薦5

http://frank7817.pixnet.net/blog/post/31629745

(以上是痞客邦網誌版,有附連結資料,

一定要幫我轉發,若強者不能保護弱者,還當什麼強者。)

 

 

我對台灣司法體系的怒火已經累積許久了,直到今日,終於爆發!

 

今天看到這則新聞,主題說是拔甲灌毒虐殺男童 主嫌劉金龍逃過死刑,主嫌與其他三名毒友,以注射毒品、老虎鉗拔指甲、強灌米酒等方式將男童虐死,這種人渣犯下如此慘無人道的罪行,二審宣判竟改為只有三十年徒刑!

 

男童的姑姑在法庭聲淚俱下,並且怒喊台灣司法已死,我覺得,台灣司法已經爛到生瘡了!

 

2010925日,凱道上群眾發起了白玫瑰運動,連署抗議法官對兒童性侵的輕判,主要目的是汰換不適任的法官,我們稱之為的恐龍法官,但目前來看,到現在2013年了,司法體系仍沒改善!

白玫瑰運動最主要的起因,201085日,最高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邵燕玲以及法官李伯道、孫增同、李英勇與施俊堯五人,審判另一件三歲女童性侵案時,認定「女童的證詞、驗傷診斷書均無法證明被告有違反女童意願」,以「實際上未違反意願,只能成立對未滿十四歲男女性交罪」為由,發回更審。再度引發民眾的憤怒,因而發起遊行抗議活動。(引用自維基百科)

三歲女童,連性事都懵懂,是要如何拒絕呢?!

在這我就不依個案一一幹譙了,同樣都台灣司法體系,我負責譙你們,你們負責改善!

 

來看看2012年九月五日的新聞,父親性侵女兒,檢察官起訴,法官最後竟又以「女兒沒抗拒」這種令人憤怒的爛理由,輕判狼父。因此我們知道,我們的法官全是活在侏羅紀時代的石化腦袋。

 

這是累犯!法官不是同一人,但,就是眾多民眾罵過你們了,還給我用同一種爛招!

 

是怎樣?藐視國家主人嗎?

 

最近,廢除死刑聯盟又很猖狂,我覺得法官輕判跟廢死聯盟有點像,或許都是想要給罪犯一個機會,或什麼鳥的尊重罪犯人權。

 

但,我鳥你們啊!

 

為什麼與包青天有關的影劇作品能一再重播?就是因為包青天的剛正不阿與嚴正無私能大快人心,犯罪就該得到應當的懲罰,是我長到二十三歲還是依舊堅信的真理。

 

就算歐盟很多國家都已廢死,或者是他媽的監獄一點都沒有監獄的樣子,我也懶得鳥他們,我只遵循我的正義!

 

我寫了一封信直接批判廢死聯盟,我就直接敘述裡面最重點的批判論述就好。

廢死人士認為殺人犯即使殺人,人權也應被保障。現在就以保障人權為前提進行論述,如果廢死人士有真正要廢除死刑的決心,他就應該真正實踐,廢除所有的「死刑」,因此廢死人士也應該要保障受害者的人權,阻止殺人犯對受害者執行「只不過是非國家執行形式的死刑」,這點在最實際的實際執行面上,廢死人士們顯然無法做到,因此尊重生命、保障人權成了廢死人士們的空口號,無意義化了。就這麼簡單。

我無意把恐龍法官和廢死聯盟都在一起,但我認為,他們現在都是我的敵人,我敢講得更妥貼一點,是目前社會的亂臣賊子。

 

就是要有嚴正的刑罰,才能有效遏止犯罪,這點鼎鼎大名的侯友宜都已經以數據作證了。

 

我們居然無法保衛自己國家的婦女與孩子!!!!

 

各位看著這新聞而漠不關心的各位,試想,今天若被傷害的是你家人,你還會對這種判決不發怒、不心冷嗎?還有法官,今天若被傷害的是你家人,你還能如此輕判嗎?我敢說絕對無法。

 

如果這就是一整個台灣社會的正義,卻不是我的正義。

 

我要追尋只屬於我的正義。

 

這只是頭一炮。

 

我會繼續浴血奮戰。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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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7817&aid=7266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