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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4 15:31:49瀏覽10589|回應0|推薦3 | |
【誰養誰?】──是「人養豬?還是豬養人?」
【假藉年金改革挑動社會鬥爭的惡質議題】20160624發布 20161205更新 ──「我付錢吃飯,所以餐廳老闆員工都是我養的?」 ──「我養老闆,還是老闆養我?」!! 不良政府與惡質政客往往利用媒體轉移焦點,刻意挑起不同階層群體的鬥爭,以轉移社會對其政客施政無能與自肥貪污的聲討壓力,也企圖汙衊軍公教員工的地位,讓不明就裡的軍公教員工噤聲。 但是,我們真要共同對抗的是無良政府與惡質政客,所有的軍公教勞都是受雇者,不要被誤導引入階級鬥爭,要識破其惡毒分化挑撥的詭計與圈套!因此有必要說清楚、講明白。 其中有一個在媒體、網路上惡傳的說詞是:「勞工養軍公教」、「勞工繳的所得稅有6成支付軍公教薪資」、「低薪勞工(月入3、4萬)養退員」。這篇貼文就是在駁斥這類的惡質議題。
一、「勞工養軍公教?」: 在一家公司(企業)中,老闆(企業主)與受雇員工的關係,到底能否簡單的用這樣的問題來說明?「我養老闆?還是老闆養我?」 同樣的疑問:「是消費者在養勞工嗎?還是企業雇主在養勞工?」 消費者並不是天生的慈善家,會慈善又無償的來「養企業主」或「養勞工」,他只是付出金錢來取得他所需的商品或勞務而已,而企業也因此取得消費者對價的金錢。當消費者在餐廳、麵館付了錢,也吃了飯之時,就已經銀貨兩訖,兩不相欠。也不會有因為我付錢在餐廳吃了一餐飯,所以「餐廳老闆和所有的員工都是我養的」,此類無知問題的存在。 同樣的,而企業主也不會「無償的」來「養勞工」,企業主是為了生產商品或服務,才雇用勞工取得勞務,並付出酬勞─包含現時薪資及未來的退休給予。勞工也不是在吃「白吃的午餐」,取得的薪酬也是他付出勞力所得,而不是無償的給予。(註一) 勞工的雇主是資方而非消費者。勞工受雇於資方付出勞務換取薪資,資方雇用勞工取得勞務提供消費者產品或服務,消費者付出金錢取得服務或商品,都只是社會生活的正常運作機制。 以上的社會生活運作機制,當然不能錯誤的曲解為:「雇主養勞工」或是「消費者在養勞工」,更不能惡意汙衊說勞工是消費者的「米蟲」,因為這是勞工以自己的勞務換取生活所需薪酬的一種社會公平交易機制。 同樣的,軍公教員工受雇於政府雇主,民主國家的民選首長就是政府的CEO,人民就是使用政府服務的消費者。政府為了給予人民消費者的國防、教育、內政、治安等服務,當然不是無償提供,而是需要徵收稅收來提供。而政府雇主也必須雇用軍公教員工以取得其勞務,而此勞務的對價就是給予軍公教員工的薪酬,同樣也包含了現時薪資及未來的退休給予。 當消費者─人民繳了稅,也使用了政府的服務─國防、教育、內政與治安等之時,政府與人民就已經銀貨兩訖,兩不相欠,沒有所謂的「誰養誰?」的問題存在。而軍公教員工從政府雇主所取得的薪酬,也是他付出勞心勞力的勞務所得,而不是政府雇主或人民消費者的無償給予。 這些也都是社會生活運作的基本機制。既然不能曲解為:「雇主養勞工」或是「消費者在養勞工」;當然也不能故意扭曲為:「政府雇主養員工」或「人民消費者在養員工」。會發此誤導的言論,若不是出於無知,就是存心昧於事實的刻意扭曲。 如果真還要爭論「誰養誰?」那不如說是在這個社會生活運作的機制中,人人貢獻自己的力量服務他人,同時人人也接受到他人提供的服務。這是一種有償的勞務交換,若稱為:「我養人人,人人養我」,可也! 也許還有有心人士要詭辯,說一般商品可以選擇,但是政府服務卻無法選擇云云。但是,錯了!在民主國家中,如果政府不良,人民可以用選舉改選政府,可以立法制約政府行為,因為政府的首長CEO與民意代表都是人民所選出來的。甚至對社會、國家不滿,人民還可以選擇用腳投票──移民他國。 企業政策錯誤經營不善,是要由企業主CEO來負起責任,而不是企業員工,員工只是遵照經營者的指示做事。而如果政府的施政不良,當然也是要由政府的CEO來負起決策的責任,而不是受雇的政府員工。
二、「勞工繳所得稅大部分付軍公教薪資?」: 以服務性企業來說,所提供的服務主要來自員工的勞務,企業的主要支出是付給員工的薪酬,這是理所當然的,不然雇主要如何取得勞務?靠老闆或CEO一個人嗎? 政府提供人民的服務如國防、教育、內政、治安等也是一樣,當然要為取得的勞務付出薪酬,包含勞僱契約的退休給予,也是最政府雇主最重要的支出。 但勞工所繳的所得稅占政府收入的比重為何? 從財政部歲入及稅賦資料(中華民國稅賦知多少? - 政策研究指標資料庫PRIDE2014007,國研院政策中心研究資料)(註二),臺灣政府的稅收2013年僅占歲入的73%,2003年更只有62%,而法英德國都在90%以上,美國也在80%以上;以稅收占歲出的比率來看,2013年僅占歲出的65%,2003年更只有55%。 而來自個人所繳的綜合所得稅(4109億)(不含營利事業所得稅)占全國稅收(1兆9,761億元)的比率只有20%(2013年,103年稅收徵起情形 - 財政部)。亦即,綜合所得稅占政府年度歲入比率只有14%而已。(註三)
三、「低薪勞工養退員?」: 那勞工所繳的綜合所得稅有多少呢? 依照2016年的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以一家四口計算,包含免稅額85,000*4,標準扣除額90,000*2,薪資扣除額128,000*1,共65萬。(還不計其他可列舉的扣除額)(註四) 亦即,月薪在5萬5以下之勞工,幾乎是沒有繳綜合所得稅的。 以淨所得52萬元以下的稅率為5%計,即使年收入117萬,月收入達9萬5的高月薪者,也僅需繳2萬6的稅,而所享有的政府各項服務卻遠高於此。 可以說,這些人都是靠其他繳高稅的人來養的嗎?(註五) 我們不要落入無良政府與惡質政客惡意導入階級鬥爭的詭計與圈套! 要讓所有的軍公教勞及退休員工都能挺起胸膛站起來,義正詞嚴的說出來! 只有團結全體軍公教勞共同對抗不義的政府與貪污自肥的政客、肥貓!才能破除真正的社會不公義與世代不平!(註六)
附註: 1.大概只有以政治因素發給的老人年金和老農年金,勉強可以說的上是「白吃的午餐」,因為沒有直接的勞務對償。 2.中華民國稅賦知多少? - 政策研究指標資料庫PRIDE。國研院政策中心研究資料。此為pdf檔需另行複製連結下載,無法直接從貼文連上網。 https://pride.stpi.narl.org.tw/....../4b1141ad46275f2e...... 3.103年稅收徵起情形 - 財政部 www.mof.gov.tw/File/Attach/64905/File_3458.pdf 4.2016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及級距 http://arti101.pixnet.net/....../179683723-2016%E7%B6...... 5.布衣生涯的部落格:「人養豬還是豬養人?----員工供養企業還是企業圈養員工」不同作者的觀點請參考。 http://blog.udn.com/boyamboy/62088486 ──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的共同主張 http://blog.udn.com/frank002/83528127 推薦閱讀:【年金改革議題的相關論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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