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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30 16:18:45瀏覽19|回應0|推薦0 | |
少俠傳奇 北堤海風 押車軍官 1131217
韓國的政治鬧劇
先講個東西,大家講到大韓民國時,可不要直接想到「高麗人蔘」,這個大韓「民國」,指的是「民主共和國」,意思包括有:
第一,這個國家的主權是屬於全民所有,人民是國家的主人,而不是臣民或是奴隸,相對的,就是「帝國」指的是國家主權是屬於帝王一人所有,全部的人都是其臣民,另外還有神權國家,指的是國家主權是屬於神的,神不會行使國家主權,那就由他的僕人來行使,其他全國的人民都是神的奴隸。
第二,雖然國家主權是屬於全民所共有,但人就是有各種主見的動物,三個人可能有三種意見,如何行使國家主權,還是需要有個領袖,由其決定拍板各種施政方針、宣戰、媾和等等國家公權力的行使,共和的意思就是這個領袖的決定、任期及罷免等事項,皆需依國民代表訂定的法律為依據,不可私相授受,更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
所有可以想像最初韓國的執政黨國民力量黨魁發表,尹錫悅將「有秩序下台」,而其剩餘任期將由其及韓國總理韓悳洙共同行使大統領的職權,他的這番言論是,毫無法律依據,純為個人政黨的政治利益考量的言論,其實就是竊取「民主」國家全國國民的國家主權的行為。
較其他國家特別的是,韓國是大總統制的國家,總理的權責不大,而且韓國也沒有設置副元首制度,所以韓國的制度下,大統領如果因故不能視事,由總理暫時代理,並於法定的期限內辦理大統領選舉,而不是由總理代理到原大統領的任期結束,所以韓悳洙同意與執政黨黨魁共理朝政的行為,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行為,只有說在權力慾下讓人很有創造力。
有些事是法律ABC的問題,但是就是有人會搞出很可怕的玩笑,記得我在林務局當科員時,花蓮林區管理處有個不肖的林業人員,做了一些違法失職的行為,當時該處的政風室主任問我如何處理?我跟他說查不到刑事責任的部分先放一邊,有關行政責任部分可以簽請機關首長追究責任。
當時花蓮林區管理處的人事主任也是個很會胡搞的人,在簽請首長同意開考績會後,他竟然不發開會通知給該處的政風室主任,私下找過半數的考績委員,然後過半數同意就作成不予議處的決議。我聽到這件事情,覺得那有這樣開會,簡直是胡鬧兒戲,跟局的人事室課長反映,這個花蓮林管處的人事主任處理公務違法,結果是我跟這個女課長吵了一架。
她堅持法律明文規定,考績會的決議需過半數委員出席,並由出席委員過半數的決議即可,沒有規定開會通知要發給全部的考績會委員。我不僅搖頭這是什麼水準的公務員,她還大聲的質問我,有那裏規定開會要通知全體委員相關的會議時間及地點?
我氣的快暈了過去,這開會要給所有有權出席人員通知,不是開會的ABC嗎?法律沒有載明,是個便宜作法,不然每個有關開會決議的法律,都得要先註明「會議決議需事先通知全體成員(委員、董事),過半數成員(或其他比例)出席且經過半數(或更多比例)成員同意。」這是種扭曲的法律見解,但她可不這麼想,我問她那你們直接找確定過1/4支持你們意見的人,再找幾個湊過1/2出席人數,就可以直接決議過關了嗎?她說:那是當然。這是21世紀初中華民國公務人員的水準。
我解釋開會就是要讓不同看法的人充分發言討論,再作成決議,怎麼可以不發通知給應參加會議的人,她還是大聲嚷著那句話:規定在哪?我只好跟她說,有啊!孫中山先生寫的民權初步,妳沒有讀過嗎?這個人現在還在當公務員,而且是簡任的公務員。臺灣公務界的現況,有能力有程度的公務員受不了長官的鳥氣,時間到了可以退休的時候就閃人,倒是沒什麼本事靠拍馬屁走關係的人混的風升水起,東指西指胡說八道,難怪中華民國公務員的水準不高。
如果依照媒體報導尹錫悅的整盤計畫,包括阻止國會行使解除戒嚴表決權、暗殺執政黨主席並誣指北韓所為、定性反對黨是親北韓勢力,將反對黨國會議員以叛國罪拘押,同時對北韓進行軍事攻擊。則尹錫悅的行為構成內亂罪,以濫用權力發布戒嚴的方式竊取國家主權。
想想這個尹錫悅的行為,讓我想起明惠帝朱允炆(建文太子),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二百五,這些計畫都構思的非常美好,只有一件事不太好,他或他的高中同學們對軍隊的控制力並不強,要命令軍隊造反或是清君側都有一個前提,這些軍隊是自己的子弟兵,可以帶著為自己打天下的軍隊。但這個尹錫悅造反集團跟軍隊的關係並不是子弟兵關係,而是法治國家下,軍人與國家的特別權力關係,試想我們跟你尹大哥又不熟,你要我圍國會、拘捕國會議員,這可不是我的權責事項,我為什麼要跟你一起造反?
這就是為什麼李世民玄武門兵變會成功,尹鍚悅戒嚴會失敗的原因,為什麼蘇聯系軍隊在軍中會有「政委」,我們國軍中會有政戰官的原因,監督主管執行命令啊! 難不成是來辦「榮團會」的。
依目前韓國的法律制度下,國會只有彈劾權,憲法法院才有大統領免職的裁判權,這和臺灣的公務員懲戒制度很像,依法10等以上的公務員及政務官需經監察院彈劾後,再送請懲戒法院(以前稱「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審理(註:九等以下的小官,機關首長就可以直接送懲戒。)如認定被彈劾人行為構成懲戒事由,再依予懲戒判決,包括:免職、撤職……記過、申誡,族繁不及備載。
更妙的是中華民國公務員的懲戒事由是:「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及「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這些條文都非常抽象,有點像老共以前的「反革命罪」,套在誰的頭上都蠻適合的,這就是為什麼最近臺灣會爆出這麼多土皇帝式的機關首長,雖然只是小小的機關首長,那架子連行政院院長都比不上。
一般而言,法律是為政治服務的,因為有政治力的人立法並決定執法人員,韓國憲法法院法官中需有6位以上法官同意,方能將總統免職,韓國憲法法院法官名額共9名,其中總統任命3人、司法體係指定3人、國會指定3人,尹錫悅是檢察官出身且身為總統,對司法體系應該有一定的響影力,千萬不要說他當上大統領竟然還沒有影響力,所以憲法法院9位法官中至少有6人是比較傾向尹老大的,要這憲法法院作出尹錫悅免職的判決,這個難度可不算低了。
當然也有時事評論員認為現在韓國民意沸騰,這憲法法院敢不將尹錫悅免職,讓他回去再當大統領?我是不這麼覺得,依照政治上的分贓原理,官僚們只向權力的來源負責,不向老百姓負責。國內民意再怎樣,那是老百姓的意見而已(我國大法官對死刑的看法,可供參考。)
在憲法的理論中有一個東西,有稱為統治行為或政治問題,這個東西很複雜而且各國的見解不同。總歸一句話,司法不是萬能的,在某些高度政治性的議題,應該由政治來解決,而不是靠司法解決,而且司法也沒有辦法解決。
回到最前頭,大韓民國既然是國家主權屬於全民的國家,由全民行使權利選出的大統領,如果只是要免職,適合由憲法法庭行使這項原屬全國國民的權利嗎?還是應該回到由全民或是全民選出的代議士行使這項政治權力?
當然這是指尹錫悅不當發布戒嚴的,而將予以免職的事,如果是涉及內亂、外患罪,韓國跟臺灣的法律一樣,司法是可以追究其責任。這經過刑事訴訟程的事,可不能用全民表決來決定有沒有罪。
註:後來的結果,2025年4月4日韓國憲法法庭以8比0全票通過尹錫悅的彈劾案,至於他的內亂罪審判目前仍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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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車軍官
因為下部隊前四個星期我不用接值星官,我變成連上的路人甲,大多數的時間都是在部隊旁邊看戲,記得剛到北堤營區沒多久,因為我有一間獨立的房間,有天睡午覺睡過頭竟然沒有人叫我,等我睡醒看一下手錶,竟然已經是下午4點多了,嚇了一大跳,趕緊穿好軍服到連上,幸好沒有人發現我睡過頭,可見我是一個吃閒飯沒有人理的路人甲,當兵有這種感覺蠻好的。
每天晚點名後,連上都會要士兵們做伏地挺身訓練體能,我第一次參加晚點名時,聽到值星班長喊「伏地挺身預備」,全部士兵們都趴下時,我原本也要趴下,看到軍官們都只是在旁邊站著看,所以我也就跟著站著看,看士兵們做伏地挺身,而且我發現這伏地挺身的次數跟入伍的梯數有關,老兵做的少一些,菜鳥就得要做全。
那時軍中的規定,軍車出營門一定要有軍官押官,除了避免有軍車被私用外,也避免幾個小兵做出一些脫軌的行為,既然全營的軍官少而且我沒有事幹,於是我成了營部連的人頭,每次營部連要領取或是運送東西,使用軍車需要有軍官押車的時候,可果他們營部連的軍官調不出人手來,營部連連長就跑到我們連上,請我幫忙當押車軍官,這押車軍官什麼事也不用做,坐在車上抽煙看風景,經過憲兵崗哨憲兵敬禮時,押車軍官就負責回禮。
第一次押車是搭營部連的吉普車,到一處不知名的庫房領軍品,當時臺中港碼頭的貨櫃車大道很寬,至少有四線道,車輛不多四下空曠,早上冬陽照曬下坐著吉普車上看港區風光,還看著路標一個箭頭:「Wharf 4」,不知道是離開軍營,還是這景色像在國外,心情愉快不少。到了庫房就看那班長跟司機搬了一些東西回車上,我也沒問那是什麼?就原車回北堤,這一來一去也可混個半天。
第二次押車就特別了一點,那時國軍真的是勤儉建軍,凡是有人的地方一定會製造垃圾,現代人考古的所考的古人遺跡,常常是古人的垃圾堆。軍隊也一定會製造垃圾而且很多垃圾,光廚房就製造了不少,但是很妙軍中沒有編制垃圾車。那麼製造的垃圾要怎麼處理,說來很簡單,軍隊會跟駐地附近的公所談好,可以將其產生的垃圾傾倒到公有的垃圾場,然後使用軍用大卡車來載垃圾,軍用大卡車真的是萬能,除了載吃的、用的、武器、人員外,還可以載垃圾,當時軍車是由司機專責保管維護。
你要是大軍卡的司機,願意載運垃圾嗎?我想應該不願意,因為會把車子弄的很髒而且有股臭味,車子沒清乾淨會被長官K死,當營部連要我幫忙押車時,我發現這車子是載垃圾就覺得很奇特,而且這個司機更是奇特,不苟言笑全程說沒幾句話,我就看著他載著垃圾到垃圾場,然後一個人將整車的垃圾扔到垃圾場內,回程時他走了一條奇怪的小路,開著開著路越來越小,然後盡頭是一條溪的溪邊。
我還奇怪,他把車子開到溪邊有何目的? 只見他脫了軍鞋,捲上褲管及袖子,拿了一個水桶跳下車,提了水開始清洗軍卡,我跟著下車就看這個駕洗車,只見他來來去去不斷提水沖洗軍卡的後斗。我一邊抽煙一邊看著這一幕,心想現在12月天,雖然有太陽但溪水應該很冷吧。
剛到北堤時連長跟我說,我們步二、三連及兵器連在1、2月春節期間要上合歡山受寒訓,所以大家都要買些禦寒衣物,合歡山寒訓住的是松雪樓,那年頭地球暖化還沒有那麼嚴重,臺灣高山地區冬天會下雪。連上的阿兵哥們倒是很興奮,因為寒訓可以划雪橇。我搞不懂臺灣平地又不下雪,我們這一營的士兵要上合歡山受寒訓,難不成想反攻大陸不成?
我這個人慵懶成性,媽的,跑到合歡山去受凍,而且當年可沒有手機,連打個電話都不方便,這受寒訓跟古代的充軍差不了多少。反正沒辦法遇上了,就只好乖乖上山看雪吧!
這是最奇特的一次押車經驗,大約是在民國76年12月20日前後的某天,營部連的連長又跑要我幫忙押車,這趟押車是我跑過路程最遠的押車,合歡山松雪樓一日來回之旅。
因為部隊要到合歡山受寒訓,這三個連共約二百多人,大家吃的用的補給,需要從山下送來,遇到下大雪的天氣要怎麼運送補給? 答案是:用履帶車輛。阿兵哥說是用坦克車運送,拜託坦克車的空間有限,不適合運東西,我猜是向軍團請求支援履帶運兵車當貨車用,我們重裝師有戰搜連,不過應該沒有裝甲運兵車吧? 這只是我猜的,因為到底怎麼運,我沒有看到。
既然要用履帶車補給及運輸,總是需要履帶車柴油引擎的燃料-柴油,這趟軍卡就是要運送6大桶的柴油上合歡山松雪樓,供「坦克車」日後使用。這次的司機倒是蠻健談的,一路上兩人東聊西聊,路上還不太會無聊。
車子從臺中港出發,沿著海線臺1線省道,開到原臺中市附近再轉接上往南投的省道,到達埔里時剛好是中午12點左右,兩人下車在埔里的街上找家麵館吃頓午餐再上路。
走進南投山區的道路後沿著山勢上行,覺得這一路上風景很秀麗,那天也是豔陽高照,車過埔里後路上的住戶人家變的更少,不過可以眺望遠山及雲海,有時因為距離太遠了,實在分不清楚遠處那是山還是雲海。
我從幼稚園讀到大學畢業,只讀了現在臺北的兩個區,熟悉的地方只有臺北市,我連臺北縣都很少去過,我過淡水河到三重市會迷路,所以這趟押車,我真的是抱著旅遊的心情來逛南投風景。
山區的天氣在下午之後,因為雲幕高下降常常會變天,車子開著開著天氣變的很陰沈,過了武嶺開始竟然飄著小小的雪,我看著道路旁邊堆著小雪堆,因為融化混合了泥土,變成有點髒髒的雪泥,到達松雪樓目的地後,這司機應該曾經跑過這任務,熟門熟路找到集運場,他老大也算厲害,一個人把這6桶柴油給卸下來,當時接近下午5點左右。
因為時間有限,東西卸下後轉頭就趕路下山,走沒有多久天就黑了,在當時平常日這條路上的車子不多,我押車的工作之一,就是注意一下司機的精神狀況,不要不小心把車子掉到山溝或懸崖。
路上一片黑,山路東彎西拐,只有軍卡的車頭燈照著前方,司機還教我,因為幾乎沒有車子會上山,這時候把車開在路中央最安全,等看到遠方的車燈時,再往右切回自己的車道。
這一路上幾乎很少有對向來車,在路上找個地方吃晚飯後繼續趕路,一直開到霧峰附近時,才感覺到住戶人家變多了,中興路的省道上連接不斷的商家,讓我有點回到人類社會的感覺。
回到北堤營區已經過了晚點名的時間,禮貌性的跟連長打聲招呼,我回來了,想想那一天真的好玩,吃完早餐臨時被叫去押車,一路從臺中港逛到合歡山來回,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雪、第一次到埔里,是一次非常有趣的經驗。
只是沒想到,後來我到林務局服務,埔里、合歡山倒是去過不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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