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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3 05:42:59瀏覽1717|回應18|推薦133 | |
龍應台的“目送” ( http://www2.lssh.tp.edu.tw/~lib/share/e-edu960622.htm) 中寫到…… “我慢慢地, 慢慢地了解到, 所謂父女母子一場 只不過意味著, 你和他的緣份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 你站立在小路的這一端, 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 而且, 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 不必追”
龍應台女士的 文章在台灣,香港, 新馬和美國, 流傳最廣的, 可能是 “目送”~ 據說, 很多人郵箱裡起碼收到十次以上不同朋友轉來該篇文章~ 這篇文章, 我看過不下十餘遍了~ 台灣友人還越洋快遞了一本 “目送” 的書給我 ~ 今天早上在一本 2008 年 12 月份的老讀者文摘上又與 “目送 “ 狹路相逢~ 每一次讀 “目送”, 心裡的感覺都不同~ 但始終不變的是 , 不喜歡那三個字 ……”不必追”~
人的一生中有多少次被迫要以背影相對? 早年家中清貧, 出國時不但帶走父母親的期望更帶走了大部份他們一生的積蓄~ 在機票昂貴的那個年代, 桃園中正機場出境大廳的玻璃長廊彷彿就是生離死別的最後界限~ 和娘親在玻璃帷幕兩端手心貼著手心, 淚眼對著淚眼的情景至今仍不時讓我午夜從夢中驚醒~ 最後是在爹爹不斷的揮手示意下, 小女生才勇敢地提起行囊轉過身邁開了步, 那是我第一次以背影對待我最愛的人~ 其後的25 年裡, 我多次進出國境~ 當年的小女生雖早已身為人母, 但離別的場景並未有絲毫改善~ 在家中我狠心的轉過身去, 因為不忍見已不良於行的爹爹老淚縱橫~ 出境大廳裡和日漸衰老娘親的擁抱, 在恨不能用力將她嵌入我的血肉身軀之後, 我仍必需轉過身來離開她~ 如此多年過去~ 請相信我, 每次背影相對的時節, 我輕輕訴說的是 – 請等我回來~ 去年9月我送孩子到加州唸大學~ 分離的時候, 他不准我下車, 只接受我在車內與他擁抱, 擁抱時他也不許我說話, 只是用力的抱著我久久不放, 如我用力擁抱我的娘親一般~ 但終究, 他也是必需與我背影相對地消失在小路的那一端~ 元旦過後寒假完畢, 我送他去機場, 在長長的行列裡, 我的眼睛跟著他一步一步的往前移動, 也看著他的背影一步一步的遠離我, 直到他消失在長廊的那一端~ 這兩次的背影相對, 我都無可救藥的想起 “不必追” 那三個字, 終於明白 “椎心刺骨” 的情感原來真是存在的~ 昨晚午夜時分在 SKYPE 上 看見孩子還在線上, 與他道完晚安正要下線, 電話忽然響起, 正自忖誰這麼晚了還打電話來, 話筒一端已傳來孩子的聲音~ 問他怎不繼續使用 SKYPE 鍵盤對談, 他猶豫了一會兒後告訴我他想聽我的聲音~ 我們再次互道晚安後, 他請我先掛上電話, 我告訴他我捨不得, 幾經爭執, 最後電話是在我叫了幾遍他的小名他都沒有應答後, 我才悻悻然掛上的~ 我知道他始終沒有離開, 而是在電話那端聽著我一遍遍叫著他的名字~ 剎那間, 我忽然明白~ 原來他的背影每次與我相對時, 他輕輕對我訴說的竟也是 -請等我回來~ 今天早上, 我請 “不必追” 離開我的家~ 告訴它滾得愈遠愈好~ 再也別回來與我糾纏~ (*****本文僅藉 “目送’ 中的 “不必追” 和自己的感覺相對照, 沒有對原作家不敬之處, 請各格友大量海涵不必針對此點回應~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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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