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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3 11:02:22瀏覽599|回應0|推薦5 | |
周末跟老公去微風看電影,老公先下車去買票,等我停好車上去,見他剛買好票.他原想買特務間諜,沒位子 ,如等下一場又太晚,老公就買了[獵殺幽靈寫手]. 我初時還沒會過意,看英文原名The Ghost writer 才想起,這電影我6月在飛機上看過了,還寫了網誌呢! http://blog.udn.com/flora24/4126482 只是飛機上譯為[影子寫手],電影院的譯名則加點血腥. 不過,反正票已買,就陪老公再看一遍也無妨. 看第二遍電影的好處是,反正劇情已知,就會注意細節. 這戲從頭到尾都是陰森森的調子,觀眾隨著主角一步步陷入迷團,再抽絲剝繭.在大銀幕看電影,比在飛機上的小螢幕看要過癮多了.總之,即使看第二遍,仍然覺得好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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