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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4/27 13:06:15瀏覽456|回應0|推薦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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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目的 有機農業是一種對環境友善的耕種方式,除可生產安全、優質的農產品供應消費者外,亦可降低農業生產對環境污染造成之衝擊。98年5月7日行政院第3143次會議通過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揭櫫當前國內農業發展之主軸,應朝向健康農業、卓越農業、樂活農業發展邁進,亦是國內有機農業推動之藍圖。 二、措施內容 (一)輔導農民從事有機農產品生產 迄99年12月底通過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驗證之有機農糧產品驗證面積共4,034公頃,已超越年度目標3,500公頃,驗證合格農戶1,778戶,產值約24億元。包括水稻、蔬菜、果樹、茶樹及其他作物,對於通過驗證之農戶給予補助檢驗、驗證等費用。 (二)建立有機農業專區 協調台糖公司土地、退輔會農場建立有機農業專區,招募農戶租用,生產適種作物,建置有機農業專區。規劃建置情形如下: (三)提升有機驗證機構驗證能量及驗證管理 迄99年1月底農委會已認證之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13家,其中12家有機農糧產品,1家有機畜產品,有效提高驗證能量,並會同全國認證基金會辦理查核管理,以確保有機驗證品質。 (四)拓展有機農產品通路與消費者推廣 輔導有機農業專區成立2處理貨物流中心,有機農夫市集等9處,建置有機農場電子商店網站50家,發展在地行銷及宅配通路,並推廣校園、有機農業專區與通路業者及科學園區等企業團膳,建立長期穩定供銷體系。 (五)加強有機農產品品質監測 1.99年1-12月標示檢查3,192件,不合格110件,合格率達96.6%。品質抽驗1,853件,不合格12件,合格率達99.4%。 2.經檢查或抽樣檢驗結果不符規定者,除立即下架回收外,由縣(市)政府依「行政程序法」製作訪談紀錄,並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查處。 三、相關網站 詳細內容請連結農委會農糧署網頁/有機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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