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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0 20:00:13瀏覽369|回應0|推薦4 | |
昨晚朋友剛好有要事得到我住的地方處理,辦完之後順便跑來找我,一起共進晚餐時,朋友說到她上週六晚上平白無故損失1000元的事。 由於朋友當時手上有幾張帳單待繳,於是她拿提款卡領了12000元的千元鈔出來,跑到附近的某連鎖超商準備繳帳單,不過由於那間超商並非每張帳單都收,所以朋友拿了其中一張該超商可接受的9000元帳單,然後掏出剛剛領的那疊現金,抽出3張之後,數也沒數就直接交給店員,店員一拿到錢也沒先算一次,就直接拿去點鈔機算,算完之後,她跟朋友說少了1000元,朋友搜遍身上的口袋,看看附近的地上,就是只剩身上的3000元,最後朋友只好自認倒楣,又拿出1000元給店員。 我說會不會是提款機吐鈔時少一張,朋友說她當時領到錢時已經有先點過,所以數目是正確的。她說,之前去另外一家超商繳錢時,店員都會先點一次,然後會再用放在櫃檯後方的機器點一次,以確認張數無誤,兩次算錢時,繳款人都能看到錢的〝位置〞,不過,這次她繳帳單的那間超商,不但店員拿到之後沒馬上數,連用機器算鈔時,剛好有個東西擋住,所以她當時無法用眼睛掌握住錢的行蹤,也就因而造成1000元的損失,雖然她心裡一度懷疑店員可能手腳不乾淨,不過畢竟沒有直接證據,而且她也承認自己一時的疏忽-她當時沒有再點一次金額就直接交給對方。 真慘!夫婦倆都在休無薪假,還得每月繳貸款,正是得更省吃儉用的時機,這次卻殺出個程咬金,1000元不翼而飛,若是以一個午餐40元的便當來算,就少吃25頓了。 朋友下定決心說,以後她要繳帳單,絕對不會再去那連鎖超商,而且她也決定要一張一張拿給店員,因為,她可不想再無緣無故損失1000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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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