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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4 20:17:48瀏覽630|回應1|推薦3 | |
同事有天問辦公室同仁是否有人想打字賺外快,不過因為她急著要,加上她說有十幾頁,所以根本沒有人願意,由於妹妹中打速度夠快,所以在徵得妹妹同意及和同事談妥價碼之後,正式接下這個賺外快的工作。 當天妹妹下班回家之後,開始趕著同事要的資料,不過她也抱怨這個外快不划算-原本以為十幾頁,是十一、二頁的,卻變成十八頁,而且妹妹說她同事接一張A4大小要價都比她的高,還不含排版,而我同事跟我談的金額不但比較低還得排好版,我說價錢都跟人家說定了,總不好反悔。 隔天上班,我跟同事提起這件事,同事聽了之後願意加碼,妹妹也同意讓步,不收那麼高的費用,最後以雙方都滿意的價錢收尾;又過了一天,印了三張密密麻麻的A4紙,請同事校稿;隔天,總算完成打字交件。 幾天後的今天,同事跟我說,裡頭有缺字、有錯別字、部份要刪掉的段落以及新增的段落,要再請妹妹幫忙,打字有缺漏或遺漏在所難免,本來以為同事所說新增的段落是只有一、兩行字,卻沒想到她竟拿了洋洋灑灑三張A4紙說要新增,還說之前就曾說跟我提有可能會插入新段落,想不到因彼此的認知不同,而對〝新增〞有了爭議。 同事說這手寫的三張紙雖然看起來字很多,其實打好根本只要不用一張A4紙,我則說,一般都是以原稿在談,而不是以完稿在說價碼,況且以三張算一張價錢,連我都覺得不符合成本了,最後,同事賭氣,決定自己拿回家打。 為了怕她因為這件事而對我心存疙瘩,所以我決定仔細分析給她聽,不過同事卻因為不服我的辯解,不願意聽我解釋。 最後我同意除了幫她弄好需要修正的地方之外,再結合她自己打字的部份,然後正式了結這個打字的工作。 有了這次的經驗之後,我想,還是作好正職的工作還比較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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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