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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23:16:49瀏覽202|回應0|推薦0 | |
今天經過一個十字路口, 路中間有一位義交。這個十字路口在下班時間, 橫向沒什麼車, 縱車大塞車, 所以義交會視實際車況來調節車流。以往我們都考過筆試, 在有人員指揮的路口, 依指揮為準, 而不是燈號﹗但是今天卻發生了一件事..... 依往例, 橫向綠燈, 但是沒車, 於是義交指揮縱向車流前進。就在這時候突然從橫向快速衝出一台小貨車, 顯然是只看到綠燈剩幾秒, 但是沒看到義交指揮, 於是加速衝向行進中的車流.....差點發生嚴重車禍﹗駕駛以為別人闖紅燈, 於是大聲以五字經罵人「x你娘xx」。我雖然是旁觀者, 但是聽到這話真的覺得很低級, 很粗野。法律真的容許這樣罵人嗎?如果自己遇到要怎麼處理?於是我上網查了一下﹗ 首先, 錄音很重要。沒錄音, 那就要找人證, 這比較難。最直覺就是用公然侮辱來告, 但是實際有法官把電話中的辱罵判成「私下」不是「公然」, 所以要小心使用﹗如果是公然侮辱成立, 會先用刑法309條罰三千元(原本為300元), 然後可考慮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及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請求名譽受損之損害賠償〈慰撫金〉,並得要求登報道歉等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如果是私下, 有人建議類似這種在電話互罵的官司,循民法的毀損人格請求賠償,比較有勝訴的可能。 下次如果有人隨便罵你, 直接告他吧﹗沒必要忍受這種粗魯, 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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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