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2011/05/12 18:50:46瀏覽2059|回應0|推薦2
一位朋友寫信給新黨郁主席:

"可否麻煩郁主席轉告李敖先生,「真誠一致卻不帶著關懷,就是一種殘酷」而李敖先生近日對關中院長痛失愛女一事所做出的評論,便可謂一種十分"殘酷"的表現!
請李敖先生也想想看,身為家喻戶曉的公眾人物,這樣的言論表現又是否恰當呢?"

郁主席目前因為參加論壇不在國內!

我以個人身份表達一些的看法,我是基督徒,引用保羅在聖經羅馬書中的一段說法: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喫.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什麼意思呢?就是說他做錯了,說錯了,自然有一個公理,我們是人,豈可由人來定人的罪呢?你批判、怪罪李敖的不是,也是一樣用惡的方式去處理這件事,用惡去報惡,用惡去勝惡,是不能勝的,反而製造了對立,有人說你對,有人說李敖對,你就給自己樹立了敵人!

所以,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你可以將你對關中的哀哭,用你自己的心情及感受,表達深深的同情之意,得到別人的共鳴,同時也知道你是一個有愛心的人,你不但沒有敵人,更獲得許多朋友的認同與支持!

李敖做的,他自己要承受,同時也要由神來審判,你替關中伸冤, 卻是一點意義也沒有!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clco&aid=5203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