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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5 13:40:25瀏覽841|回應1|推薦21 | |
每天讀書成為我的習慣 我常對人說 一日不讀書比一日不洗澡更教我難過 有朋友回應說 這種說法只是證明了我不愛洗澡….@@ 讀吳庚的文章寫道: 憲法上的基本權或相當於基本權之權利 屬於支配權 凡支配權所到之處 國家公權力之行使皆應受限制 這話鼓鐘般地敲進我的腦袋 當如是,『人性尊嚴』始能抬頭挺胸 非洲草原上有一種動物叫羚羊 牠們天生有一雙美麗的羚角 有趣的是 牠們的羚角不是用來抵抗肉食的獅豹 而是用來與雄性的同類爭鬥 為的只是要獨占與雌性的交配權 某日某KTV發生群毆事件 兩羣少年為了女孩子爭風吃醋 互相找來幫手大打出手 造成多人受傷甚至有人死亡 何謂犯罪? 孟子鼓勵率性而為 如果率性的結果是造成同類傷亡,又該如何評價? 做為一個人的價值何在 除了人類自我膨漲的理性之外 造物者所賦予的天性 -- 尤其指動物性 難道就無價值? 西洋歌手我喜歡Rod Stewart 臺灣歌手我喜歡張惠妹的歌聲 孔子說: 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 文質彬彬然 對於張惠妹的歌聲 我就有文質彬彬的感覺 人之所以為人 天生的野性與後天的理性 應該具有同等的價值,不是嗎? 惟有如此 『人性尊嚴』才可以自由自在 法律就某方面來說 它是人類自私的結晶 為了保障人類群體生活的安定 它否定了一些人類原始的天性 我想好的法律-君子之法 應該是要在文與質上找尋一個平衡 但有可能嗎?我等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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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