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日本法官的鞠躬道歉
2010/03/31 19:04:42瀏覽1353|回應1|推薦9

日本法官的鞠躬道歉
2010-03-30 聯合報
吳景欽/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三月廿六日,日本宇都宮地方法院為纏訟多年的足利事件,畫下休止符,審判長在宣判無罪的同時,向被告深深一鞠躬,並道歉,為了這句話,被告足足等了十七年半。

         一九九○年五月十二日,日本足利市發生兒童失蹤事件,隔日清晨,被發現陳屍於附近的河川邊,而在被害者的衣服上發現有體毛與體液斑,由於無目擊者,因此警方將矛頭指向死者所就讀的幼稚園司機,即當時四十三歲的菅家身上,並為DNA鑑定,由於當時DNA的比對技術剛剛萌芽,日本科學警察研究所在鑑定報告中,雖確認被告與行為人為同一,但亦記載準確率僅為千分之一點二。

         而在僅掌握DNA鑑定報告下,警察為規避律師辯護,強制將菅家帶往警局,並以疲勞轟炸的詢問方式,不斷的恐嚇菅家,並聲稱警方已掌握充足證據,若不自白,必然會被判死刑。菅家在無助、無奈與驚恐下為自白,而警方早已在媒體等待與期盼下宣布破案,被告也從此失去自由,並於二千年七月在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確定。

         全案雖經確定,但在日本律師界奔走下,終在二○○九年六月獲得再審裁定,其關鍵是DNA比對技術的進步,而足以排除當時的鑑定,當初被認為牢不可破的所謂罪證,也被重新檢視,如被告四十三歲未婚且獨居,竟也成為其有戀童傾向的輔助證據,既可笑,更可悲。

        回想民國六十七年,三位第一銀行的職員,因押匯的問題,而遭檢察官以貪汙罪起訴,纏訟達卅年,歷經史無前例的更十二審,最後雖經無罪判決確定,但在聲請冤獄賠償時,有兩位職員竟被以「確有誤導」檢方羈押為由,而遭司法院否決,還得聲請釋憲,大法官雖已做出釋字第六七○號解釋加以否定,算是還給被告一個公道,但我們要問,是誰造成如此的結果?是調查員、檢察官、還是法官?在參與司法人員不少的責任分散下,恐變成無人必須為此負責的窘境。

        日本司法人員很有勇氣,向被告承認錯誤,即便傷害已無法挽回,但仍值得肯定。若類似狀況在我國發生,我們的司法人員也應有如此勇氣承認並矯正錯誤,司法不會因此崩潰,反而使人民更佩服司法的道德與勇氣。


        今天上刑分課的時候,吳老師提到了這個案例。

         想想,假如今天我是那些日本司法人員,我有足夠的勇氣向被告承認錯誤嗎?我想我是沒有的!即使冤獄已經造成了,但仍會對於外界的批判感到恐懼與退縮。進而不敢承認自己的疏失與過錯!

        吳老師課堂上也說假使台灣的司法若是也能有這樣的勇氣與態度,縱使過錯傷害已然造成,但卻不會讓台灣百姓們認為司法是沒有用處只會壓榨老百姓的工具。不管在台灣、日本或是其他的國家,我想發生了這樣的事件,參與案件中的人都會一而再的包庇其他執法人員吧!畢竟只要判決被告無罪,等於推翻了前面幾百個人的判斷;相對的,倘若判有罪卻造成了冤獄,這都是大家所不願見到的。

        對此,雖然許多國家都有前面判決冤獄的案例在,但像日本法官這樣鞠躬道歉的有幾個呢?如果你我是那日本法官,是否會低頭承認錯誤呢?

        對於那30秒的鞠躬認錯,我深感佩服。也期許在未來,能更少類似這樣的事件發生,司法人員對於執法能更謹慎,也能對於自己的錯誤來勇於承認,這樣我們的社會一定能夠更和平的。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everlaster&aid=3902142

 回應文章

蘋果 宸吟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宸吟的邀請
2010/06/16 20:59
蜜水梨果實碩大~香甜如蜜~~品質優美~新鮮現採,嚐鮮敬請提早唷!謝謝您
蜜水梨評價最高_優質水梨、特優果_最香甜的蜜水梨6月28日開始採收囉~
歡迎蒞臨歡迎參觀遊山玩水 宸吟邀請您蒞臨
宸吟蘋果^_^社區學校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