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諮商晤談服務方式如下:
1. 服務對象為本公司全體員工,同仁倘需申請心理諮商晤談服務,所屬機構人員請填妥諮商申請單,由所屬人事室人員確認身份後傳真本公司辦理;至本公司(不含所屬機構)人員,填妥諮商申請單逕向人事處申請(詳晤談服務流程圖)。
2 每人每次申請晤談時數最多1小時,最多申請3次。同仁如於上班時間外出接受晤談輔導,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以公出(每次最多半日)、事、休假方式辦理請假事宜。交通費同仁自行負擔。
3 網路回函服務為張老師基金會設置本公司諮商專屬信箱,本公司同仁可將諮商問題(不限次數)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該信箱,由張老師基金會每週處理回覆(詳網路諮商服務流程圖)。
4. 諮商晤談權益保障方面,同仁於接受諮商晤談服務過程中,享有平等待遇及合理尊重,且諮商資料將依專業倫理適時予以保密,以維同仁權益。
心理諮商意見調查
為了讓員工心理諮商服務更為完善,請同仁抽空填寫本公司「員工心理諮商服務滿意度調查表」,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傳至本公司人事處作為本處業務日後改進之參考。
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處二課:
檔案下載
員工諮商晤談服務申請單
當事人權益通知書
員工申請網路諮商流程圖
員工申請諮商晤談流程圖
各「張老師」中心聯絡人一覽表
本公司員工心理諮商服務滿意度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