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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薪酬多少 應看績效
2009/04/20 08:17:22瀏覽563|回應0|推薦0

台灣金融業的薪資水準向來是矛盾的課題,薪水給太少可能吸引不到優秀人才,給太多又擔心被外界質疑是「肥貓」。

日前立法院財委會提出各部會轄下財團法人、公股事業機構董事長、總經理的月薪不得超過19萬元的「反肥貓條款」,但真正該釐清的不是薪資高低,而是薪酬多寡與能力高低是否對等。

以引發眾怒的美國AIG為例,高層坐領上億美元紅利,但當公司出現虧損非但不須負責,在「黃金降落傘」的保護下,甚至可在離職時再拿一筆資遣費,難怪讓美國民眾群起攻訐。

反觀台灣金融業的薪資水準和國際市場相比,原就差了一截。想用這樣的薪酬吸引人才,本來就不是很容易的事,立法委員喊出月薪上限後,可能造成金融人才另謀出路,對台灣金融業發展未必是好事。

就連中國大陸也早就體認人才對提升整體產業的重要,更不惜重金挖角來延攬各路好手成為產業支柱。大陸一個城市銀行的行員,薪資水準至少有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萬5,000元),一些中高階的銀行主管月薪更比台灣還高,先前因此讓很多金融人員轉往大陸發展。

每個人的能力不同,自然應有不同的薪餉報酬。規範薪資上限根本沒有實質意義,重點反而應該放在薪酬與工作績效是否成正比,且透過「薪水愈多、責任愈重」來設定責任制度,這才是台灣看待金融人員薪酬時應著墨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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