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麼手段? 太過份了,這則新聞一看就讓人腦門衝血 :
無視鄉民發動「鍵盤聖戰」起義造反 智慧局還是要封網
...經濟部智慧局21日透露,為快速打擊盜版、保護著作權,未來將邀請學者、專家組成一個委員會,只要委員會認定境外網站「一望即知」涉嫌重大侵權,即可要求台灣電信業者封鎖該網站IP,阻止台灣網路用戶下載、觀看盜版影音。...
請問這是根據那一條法律啊?
請問智慧局做這項決定真的是為了維護智慧財產權? 還是背後遭受了莫名的壓力? 不然怎麼會做這麼有違分寸與格調的事情?
我打個比方 : 如果今天菲律賓為了打擊我們台灣漁民,而且痛恨台灣網民的鍵盤力量居然敢到美國白宮網站上連署請願,所以威脅國內各大產業與政府說如果再到美國白宮網站上連署就停止所有菲勞的輸出,順便鼓動美國官員向台灣抗議 : 「住在台灣的台灣公民不應該利用網路到美國白宮網站去請願」,因為請願不是這樣子請的,所以外交部遭受莫大的壓力就決定要求台灣電信業者封鎖美國白宮網站的IP免得找不到更好的方法來讓自己免於被施壓 ...
不能封鎖就是不能封鎖,管你是什麼天大的理由? 真的是開倒車 !!
就算是台灣島內的公民,不管大小不開心事通通都到美國白宮網站上連署請願,美國人也不會在程式裡或網路裡加一段判斷 : 只要來自台灣的 IP 就封鎖不讓你進來請願 ; 只要內文中有關鍵字"台灣"就擋 ; 只要連署時登錄的 e-mail 是 .tw 的就直接跳出視窗說 : 「來自台灣的不可以在這裡請願喔!」
還有,那些設在"境外"的影音侵權網站,請問從美國境內也連得到吧! 那"愛看侵權影音"的台灣網民都飛去美國看好不好? 那請問美國的智慧財產局會通知各大美國電信業者要擋 IP 嗎? 如果這是一個好主意,請問地球上的其它大國是否有紛紛跟進以打擊侵權、維護智慧財產呢?
沒有 !! 因為,不可以這樣做事情 !! 事情也不是這樣做的 !!
業者可以向架設網站的人求償、提告,業者可以向網站伺服器所在的國家申訴、檢舉。不能說業者拿那位"架設網站的人"沒皮條,或者找不到方法來搞掉那個"容許架設侵權影音伺服器的國家",然後就拿台灣的網路開刀。
台灣的創作有沒有被盜被侵權過? 有,絕對有,但是真正有創意的人會從如此的人類行為找到另一條出路,你要盜我故意讓你盜,所以那位萬人迷的影星就辦演唱會、簽名會、賣週邊商品、推出的影音行銷的手段要便宜到人人方便買,速度快到讓盜者無利可圖,品質奇佳讓盜者沒有技術照抄 ...
...不過智慧局副局長李鎂28日在立法院面對立委質疑,仍強調初步規劃只要境外網站侵權比例接近百分之百,達到「一望即知」的程度,委員會即有權先行封鎖網站,立場相當堅定。
我就覺得很奇怪,"委員會"即有權先行封鎖網站,他們的「權」那裡來的 ?
什麼叫「一望即知」? "委員會"設新員工天天「望」,還是接到申訴檢舉再主動「望」,還是被施壓了才「望」以至於一個沒有被檢舉的超級侵權網站活得好好的但是一個沒有背景的小侵權網站 IP 被擋了?
那請問那些境外的色情、暴力、炸彈DIY、自殺DIY教學影音的網站 IP 要不要擋?
智慧局的官員們,請用點兒智慧,Property 不是這樣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