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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在廢墟中乞求》
2013/06/27 22:06:05瀏覽343|回應0|推薦16

2013.6.27

刑警仙道孝司有個敏銳的嗅覺,以及過人的直覺,總能知曉嫌疑犯會「落」在何處。他倚靠的是合理的邏輯推論,而由嫌疑犯「間接證人」的陳述中,這本書的作家佐佐木讓令讀者相信這推理是無誤的。的確,犯案的起意絕大多數與情殺、仇殺、或財務糾葛有關,而隨機凶殺的比例相對是少數。然而,在閱讀犯罪小說的同時,或是每日從媒體獲知層出不窮的社會事件,我們是要以娛樂或知識來擷取,或我們能否由其中學習嚴肅看待每件事件的背後原因?

談到犯罪,我們難免不牽涉「死刑」這議題。執行死刑真能遏止重大刑案再次發生,還是我們僅是披上「正義」的羊皮,而行諸「親者痛,仇者快」之事實?但,無論贊成死刑與否,若我們無法探究其犯罪原因,我們就無法擔保這類事件不會再度發生。電影《沉默羔羊》與歐美重大刑案最讓人印象深刻不是執行逞處,而是寧願在判決前耗盡人力、物力去了解嫌犯之犯案動機。反觀東方社會較易傾向用「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方式處理,而名之為對等的「補償」。在書中這篇〈在廢墟中乞求〉殺人犯古川幸男多年前以鈍器殺人致死,而出獄不久,再次以相同手法犯案。當第一次偵訊,他得知刑警仙道只想由其口中找出「為什麼」時,他就以很輕蔑的口吻對他說:「你不知道嗎?你沒去過嗎?… 你失格了,你沒有資格訊問我。」這句話讓仙道耿耿於懷,而待警方告知他類似案件發生時,他才下意識探訪嫌犯生長的故鄉,也才明白是什麼扭曲嫌犯的性格。試想:若嫌犯暴虐殺人,而其原因是社會環境不仁的對待造成,我們應該懲罰這嫌犯,或是控訴這不仁的社會?

當比對各國犯罪率,我們會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愈貪腐、資訊愈不透明的國家,其犯罪率愈高。這「犯罪」的定義與懲處,依國情風俗而不同。我們是以「道德」來決定犯罪,還是以「維持多數人權益」來定義犯罪?通姦是犯罪嗎?在台灣是,在日本、歐美國家不是。嚼口香糖是犯罪嗎?這應該是天方夜譚,但嚼口香糖在新加坡確是被禁止。早期原住民、印地安人打獵祭神是傳統,但現今被歸於犯罪行為。這些因時、因地、因習俗所定義出的犯罪條例,若以不同的角度審查,我們會懷疑當初的「正義」是否具有真理性可言。若無,我們又該如何維持人類社會生活的次序?以往我們訴求的「情、理、法」真的是不合時宜了嗎?民主社會最自引以為傲的是法治、公權力,而情與理於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呢?若我們過分強調「法」,那我們是否該起訴《悲慘世界》書中這卡福汝主教?他做了偽証,致警察釋放犯人尚萬強?由其中我們可以思考懲罰最終的目的為何。

這本書若將其僅視為犯罪小說看待會有點膚淺。事實上,如同書中後記所言,作者刻意把寫作的體裁限定於北海道,而以犯罪事件的描述,間接讓我們了解北海道的民情。例如:澳洲人移民到當地不守秩序,造成當地居民的困擾;搞房地產的黑道幫派如何欺凌地方;高中就援交、年輕流浪打工族吉野久美在澳洲村雜居生存而被殺害;殺人犯古川幸男從小生長在貧窮的礦區粟山町,而母親最後不得不賣淫維生,最後選擇殺死親生女兒,自己卻輕生;黑道幫派角安幫如何控制北海道當地的漁民;被有「囚禁王子」這俊俏男子殺害的女性宮內由美,高中畢業後外宿,與父母疏離,而其父母在死後才知道愛女的工作是特種行業時,心裡大受打擊;在父親威嚇陰影下生活,當得知父親是殺人犯,逃過法律制裁,但在十七年後,叫唆被害者的兒子去行兇;姊姊中村由美子怨恨妹妹橫刀奪愛,縱然妹妹再次殺人,有不在場證明,能逃過法律制裁,但姐姐仍處心積慮要協助警方找到犯案證據,而忿恨地說:「那就等下一次吧,這次就算讓她逃過了,以她的個性是還會有下次,到時兩筆帳合在一起算,殺兩個人應該夠處死刑了吧。」

我想書的選擇非必要是經典,或是套上「深度」這字眼就是好書,在我看只要是對了味,能讓你悠遊於其中都是可以拿來品嘗的書。無論如何,你都可以知道些什麼,甚至只要從中感悟到一句話都好。像生長在台灣這大環境之下,除了投票之外,公共事務常常被行政以伸張正義這黑手侵入,致民怨連連,但我們能氣餒,我們能因此放棄理想嗎?不!這本書的作者說了一段令人深省、振奮人心的話,願在此共勉,他說:

「我們應該隨時警惕、抗拒成為大環境的犧牲者,改變社會極度困難,但堅守自己的信念和尊嚴,就像刑警仙道,定能找到生命的出口。」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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