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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4 22:36:00瀏覽539|回應0|推薦6 | |
宿醉真是很要命。 昨晚喝掛了,如果不是Emily開車送我回來,現在的我還真不知道會身處何方。 腦袋瓜很脹。不斷的重複著昨天下午你說過的話: 「不是說好不要愛上對方的嗎?」 那一張臉,帶著疑問,而我就像你手上的煙頭,輕輕一撢,就落在被太陽照的發燙的石油路上,轉眼,灰飛煙滅。 決定去喝酒好了。下班的前一秒打了電話給Emily,就要接通的時候電梯來了,幾秒後收訊格為零。 從25樓到1樓,中間不斷有人進入這個擁擠的箱子裡,空氣逐漸稀薄,每次我都會耳鳴,兩年過去都還是一樣。終於到了一樓,穿過旋轉門後已經是華燈初上的敦化南路。 「那約在十八房嗎?」 Emily回電的時候問。 「九點見。」 「妳也真沒用,一下子就先示好投降。」 Emily不屑的看著我,轉頭又哼了一聲,手上的水晶指甲高傲的交叉在兩邊的纖細而白嫩的手臂上,我們兩個人坐在Bar台旁,剛才,我心情平靜的告訴Emily所有發生的經過。 「我原本以為我不會愛上他的。」 「約好我們只是需要對方的身體,而不是彼此的感情,他寂寞的時候可以隨時找我,我是不會拒絕他的。」 「妳還真是個聽話的炮友。」 Emily說得一點也沒錯,我跟他是先從ONS開始的。 他在隔壁棟的辦公大樓當軟體工程師,因著一場雷陣雨,我跟他同時欄上一台計程車,雨勢太大,將就著就兩個人一起共乘。當車子快到我家的時候,不知道是哪來的勇氣,我竟然開口問他,要不要上來喝點茶? 當女人對一個男人說這樣的話,那目的豈只是喝茶而已。只是我當時的想法似乎也很難解釋,我未必是真的想要和他發生一夜情,可能是因為他的臉很好看,我想好好細細的欣賞... 唉,我是個膚淺的女人。 進門的一切就跟所有電視上演的肥皂劇一樣,隔天,我們裸著身體睡在同一張床,甚至還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 他說他不想只有一夜。 於是只要他想我,他就會來我家門口等著我回來,但是他也事先聲明,絕對不談感情。 「放心好了,你不是我喜歡的菜。」 我信心滿滿的對他說。 是的,我怎麼會喜歡上這樣的紈褲子弟,一直以來我的男友都是朋友眼中的乖寶寶,品學兼優,而且三任下來都木訥單純,在發現劈腿這件事之前都是這樣的。 每一次都找Emily哭訴,她叫我見怪不怪,現在的男人要他們不劈腿,簡直比登天還難。 但我始終相信可以用感動改變對方,這一次也不例外。 渴望愛情的我在床上努力的討好他,以為這樣一來他就會離不開我,慢慢的愛上我,也許就再也不會有人搶走應當屬於我的幸福。 「笨女人,這樣的男人不屬於任何人的!」 Emily心疼的看著我說。 那時我緩緩的說出這一切,眼淚一滴又一滴的落入咖啡杯裡頭,不能遏止。 我想我是輸了。 如果這是一場愛情拔河賽,女人天真的爛漫是無法抵抗男人天性的不羈。於是當我鼓起勇氣決定在午飯的時間告訴他,用最含蓄的語言說: 「你有想過違背你之前說得遊戲規則嗎?我是說,我覺得我..」 話的意思已經很是露骨,他也不笨。簡單明瞭的表示: 「違反規矩的人就退出遊戲吧!」 ------------------------ 「喂,為什麼我喝咖啡也會宿醉這麼兇?」 我打電話過去問Emily。 「妳喝的是羅馬咖啡啦!Pub裡頭除了可樂以外,什麼飲料都有酒啊!裡頭加的是藍姆酒,算是酒精濃度少的了...妳心情不好所以比較容易會醉吧?」 藍姆酒啊... 是海盜最喜歡喝的酒嗎? 我想,我是遇上了愛情海盜,掠奪了我的愛,又揚帆遠離。而我還回味羅馬假期般的甜蜜,濃郁的酒精在體內發酵著,他.... 尋找下一艘海上孤獨漂流的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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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