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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8 01:08:49瀏覽9582|回應12|推薦93 | |
在加州的夏天,至少去一趟美麗的一號濱海公路(CA Highway 1)親近太平洋似乎是加州人的例行公事,國慶日長假我們一家三口去了一號濱海公路的17哩路(17 Mile Drive)與大索爾(Big Sur) 。 (與海相連的高爾夫球場,好美!) 17哩路(17 Mile Drive)是Pacific Cove到Pebble Beach的太平洋海岸線,雖說講到北加的一號濱海公路(CA Highway 1)沿線景點,一定會提到17哩路(17 Mile Drive),但它其實並非位於一號濱海公路上,它是私人公司Pebble Beach Company開發的高級住宅區的主要道路,區內共有五座世界級水準的高爾夫球場,2010年的美國公開賽US Open即將在此開打,付費(註一)進入後附贈詳細導覽地圖,到17哩路,看太平洋海景、豪宅(註二)與球場,依著導覽圖看私人企業精心規劃的21個景點循序前進,雖說斧鑿之痕處處可見,但太平洋的美與豪奢的住宅球場混搭而來的氣氛,總是勾起人類嚮往大自然與高檔物質生活的本能,難怪它是旅行團必排景點。 註一:每輛小轎車9.25美金,腳踏車及行人可免費進入。 註二:我在貼有這一區賣屋訊息的佈告欄上,看到最便宜的房子是美金三百七十幾萬的三小房二衛房,最貴的是美金一千四百多萬的左右二間大房子,共八間房,這不不包括起居室等空間。 (17 Mile Drive最著名的景點-孤柏(The Lone Cypress)你看我拍得像不像官網裡的註冊商標啊?,樹的周圍還用混礙土圍起,要維持這棵柏樹在這裡,開發公司恐怕是頗費苦心啊!)
(17 Mile Drive另一著名景點-鬼樹Ghost Tree)
(17 Mile Drive: 海鳥停在遠方海洋的石頭突起)
(遠看有豪宅,近處有海獅) (The Lodge of Pebble Beach旅館後方的海灘很美,這些不知名的海鳥就在岸邊棲息,可別被這間旅館的名字唬到了,這是住宿一晚至少要八百五十美元的奢華旅館!)
※ ※ ※ 大索爾(Big Sur) 的美,要自己去挖掘。 大索爾(big Sur) ,名列Discovery世界五十大必遊之地,沿著海岸線開,只能從路旁突出的景觀平台得知下一景點到了,著名地標1932年建的Bixby Bridge沒有任何立牌說明它是當年世界最大的單拱橋,連接二座原不相連的山,對應於17哩路(17 Mile Drive)各個景點的來由典故垂手可得,反差真的很大,然而,美景更勝一籌,Santa Lucia Mountains與太平洋聯手打造的山海景,再加上天氣光影的變化,同一景點就有不同情趣,我們去的時候是陰天,沿著海岸往開到三分之二時開始放晴,回程時陽光已是大剌剌地照耀,若不是我們帶著小木頭且時間有限,真想每個景點都拍下不同光線的版本做為紀念;大索爾(big Sur)的美並不僅於此,付很少的錢可一次進入所屬Point Lobos、Andrew Molera、Pfeiffer Big Sur、Julia Pfeiffer Burns四個州立公園,據說靠著步行,保證沿途驚喜不斷。景觀餐廳只有二家Rocky Point與Nepenthe,據友人說Rocky Point比較好,我們這次沒有時間停下來用餐,下次再來時,一定要和木頭坐下來,好好地靜靜地欣賞。 (同樣的遠眺Big Sur地標Bixby Bridge,不一樣的光線,不一樣的相機攝影條件,拍出來的相片感覺也不一樣,如果我有時間,一定要每張都慢慢拍,並且學好攝影,因為它將旅行永恆定格在屬於自己的記憶相本裡 ^^) (近觀Big Sur地標Bixby Bridge)
(海灘邊自然形成的洞穴,相信漲潮時所激起的浪花必定讓每位旅人猛按快門!據說在州立公園裡的某些洞穴裡因為光線與溼氣而有七彩的類彩虹現象哦) (早晨霧裡的Big Sur矇了一層霧紗,多了一種神祕的美)
(開在蜿蜒的海岸公路上,霧大的時候,以為自己身在山中,車子持續前進才發現,原來我們是在一條依山傍海的公路上,這就是加州一號濱海公路!)
(海岸線週邊的生態花草動植物也是一絕,不要錯過囉) 17哩路與大索爾,一樣的海洋,不一樣的感受:17哩路(17 Mile Drive),人工開發有導覽,每處美景都容易親近,餐廳由於主供打高爾夫球的客人享用,所以品質都在水準之上,走一趟17哩路,吃美食、看海、看綠草如茵的海畔高爾夫球場,輕鬆愜意,然而,真實生活裡要時時享受高檔美食、住豪宅、打高爾夫球,卻非人人可得;大索爾(Big Sur),開車雖只能從高處欣賞海洋,卻也變化多端,需要攀爬或步行才能到逹海灘,旅遊資訊量多得像山高,因為它腹地大,玩法很多樣化,開車、步道健行、露營、海灘活動、水上活動、風景生態攝影等,平民如我,只要有時間有心情與體力,它總是無私地在那兒張開雙臂歡迎我,這二處我都喜歡!你呢?喜歡大索爾還是17哩路? , , , , , 聲明:本Blog圖文著作權皆為內容著作權人所有,請勿侵害。未經內容著作權人之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 在轉載本人作品時,請先徵詢本人同意並註明文章出處與提供相關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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