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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金師子章 要略(之五)[文/ 德航]/2010年度 / 高雄市生命教育協會
2010/10/29 13:51:20瀏覽233|回應0|推薦1

()入涅槃:

 涅槃:梵語 nirvana,巴利語 nibbana。又作泥洹、泥曰、涅槃那、涅隸槃那、抳縛南。意譯作滅、寂滅、滅度、寂、無生。與擇滅、離繫、解脫等詞同義。或作般涅槃(般,為梵語 pari 之音譯,完全之義,意譯作圓寂)、大般涅槃(大,即殊勝之意。又作大圓寂)。原來指吹滅,或表吹滅之狀態;其後轉指燃燒煩惱之火滅盡,完成悟智(即菩提)之境地。此乃超越生死(迷界)之悟界,亦為佛教終極之實踐目的,故表佛教之特徵而列為法印之一,稱「涅槃寂靜」。佛教以外之教派雖亦有涅槃之說,然與佛教者迥異。佛教大乘、小乘對涅槃之解釋,異說紛紜。總約之,可大別如下:

 ()據部派佛教,涅槃即滅卻煩惱之狀態。其中復有有餘(依)涅槃與無餘(依)涅槃之分,前者是雖斷煩惱,然肉體(意即殘餘之依身,略稱「餘依」或「餘」)殘存之情形;後者是灰身滅智之狀態,即指一切歸於滅無之狀況。有部等主張涅槃乃一存在之實體,經量部等視涅槃為煩惱滅盡的狀態之假名,而其本身並無實體。

 ()中論等以實相為涅槃,實相又即為因緣所生法上之空性,故與生死世間無有區別。同時,南本涅槃經卷三指出涅槃具足如下八味,即常、恆、安、清淨、不老、不死、無垢、快樂,稱為涅槃八味。若以此配以涅槃四德,常、恆為常,安、快樂為樂,不老、不死為我,清淨、無垢為淨。唯識宗稱涅槃有四種,即本來自性清淨涅槃、有餘依涅槃、無餘依涅槃與無住處涅槃四種。其中之本來自性清淨涅槃,略稱本來清淨涅槃、性淨涅槃,謂一切事物之本來相即是真如寂滅之理體,乃指真如。無住處涅槃,即依於智慧,遠離煩惱、所知二障,不滯生死之迷界,且因大悲救濟眾生,故在迷界中活動,又不滯於涅槃之境地。大乘佛教之涅槃教說即以此為特色。

 

此外,地論宗、攝論宗謂涅槃分為性淨涅槃與方便淨涅槃(藉修道去除煩惱而得之涅槃)二種。天台宗則分為性淨涅槃、圓淨涅槃(相當於地論宗等之方便淨涅槃)與方便淨涅槃(佛以救渡眾生故,示現假身,緣盡而入涅槃。又作應化涅槃)等三涅槃。

 ()小乘之聲聞、緣覺入無餘涅槃,再迴心轉向大乘之教,稱為無餘還生。同時,涅槃乃超離一切差別相狀者(有為之相),故又稱離相。淨土宗稱彌陀淨土為涅槃之城,亦稱無為涅槃界。

 ()出現此世為人的佛(特指釋尊),其肉體之死,稱涅槃、般涅槃、大般涅槃。入涅槃又稱入滅、薪盡火滅(薪喻佛身或機緣,火喻智慧或佛身)。涅槃原意指釋尊之成道,但今大抵皆作無餘依涅槃之意。刻繪釋尊入滅姿態之畫像或雕像,稱為涅槃像。舉行追慕釋尊之法會,稱涅槃會、涅槃忌、常樂會等。後世稱僧侶之死為圓寂、歸寂、示寂、入寂等。10

結語 :

  一切諸法,皆因種種條件因緣和合而成立,此理稱為緣起。即任何事物皆因各種條件之互相依存而有變化(此即無常的展現),為佛陀對於現象界各種生起消滅之原因、條件,所證悟之法則,當宇宙諸法現起時,由「佛因位」之立場言,稱為緣起,即「因緣生起」之意;若由「佛果位」而言,以其由悟界之本性產生,則稱性起。

在現代就現實境界而言,我們沒有一個能現前成佛,這是緣起上的問題。不過我們絕對可以證入佛境, 只是證入佛境之後要作什麼? 佛境菩薩行,即廣行六度(布施 持戒 忍辱 精進 禪定 般若 另加 方便    合為十度) 萬行,顯現出來的 此是菩薩行此是普賢境。所以我們在 讀誦受持「華嚴經」的同時,心要能了知二義; 一是顯現諸佛 大悲 大智 大行 種性的 普賢 文殊菩薩; 二是我們自身行持「華嚴經」的普賢 文殊菩薩,也就是我們自身,我能觀此是普賢行,就是普賢菩薩,不能行普賢行,就發願行普賢行,而普賢菩薩,他能夠 自體遍滿法界,廣度無量眾生,這樣相應回來,我們就是佛境菩薩行的普賢行者。 所以就整個「華嚴經」的見地、道地跟果位,它可以總攝一句話,就是我們在體性上具足整個佛的見、道、果位而示現行持的普賢菩薩。 

 

  法界本如是,我們有所修行,只是悟到 證道 實相空相而已,而不是從實相中增加什麼     

偈曰:

  照見法界現前空 萬法心中心總持 諸法空相不生滅 不垢不淨不增減

  空無色受想行識 眼耳鼻舌身意無 無色身香味觸法 根塵識界十二緣

  菩提現無無可證 無智無得空實相 色不異空如實修 現前眾相如理空

  空不異色如實知 空生萬法現如幻 色即是空證寂滅 空即是色現莊嚴

參閱資料:

1;〔雜阿含經卷十二、中阿含卷四十七多界經、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三、品類足論卷六〕

2;〔雜阿含經卷一、卷十三、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九、俱舍論卷二、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一〕 

3;〔識身足論卷十一、大毘婆沙論卷十三、卷七十五、順正理論卷一、阿毘達磨藏 顯宗論卷二、俱舍論光記卷一、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本、有宗七十五法記卷一〕

4 〔大品般若經卷十、卷二十一、卷二十二、大智度論卷十八、卷六十一,百論卷上捨罪福品〕

5.〔最勝王經卷一、摩訶止觀卷五下〕

6.〔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華嚴一乘十玄門〕

7.〔新華嚴經卷三十四、十地經論卷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九、大乘義章卷三〕

8.〔新華嚴經卷三十四、華嚴經搜玄記卷三下、華嚴經探玄記卷九、新華嚴經論卷二十四、華嚴經疏卷三十一、卷三十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五十三、華嚴經孔目章卷一、卷三、華嚴五十要問答卷下、十地經論義記卷一末、大乘義章卷三本〕

9.〔菩薩地持經卷三無上菩提品、大品般若經卷二十二、菩提心經卷一、舊華嚴經卷三十八、卷五十二、新華嚴經卷七十、維摩經卷上、大寶積經卷一、卷二十七、大智度論卷四十四、成唯識論卷一〕

 

10.〔雜阿含經卷十八、北本涅槃經卷三十三、金光明最勝王經第一如來壽量品、大毘婆沙論卷二十八、卷三十三、卷三十四、俱舍論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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