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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8 23:23:12瀏覽1147|回應1|推薦2 | |
塔什干出事了。 消息傳來,說塔什干在艾亞家的聚會被查禁了。 在談這件事之前,需要先說說一些背景。 吉爾吉斯和烏茲別克的邊界在2007年以前是關閉的。由於一次暗殺烏茲別克總統的事件,兇手據查是從吉爾吉斯進入烏茲別克,兩國因而交惡,不許人民互往。吉爾吉斯與烏茲別克的弟兄姊妹們,也就無法互訪交通。反而我和俄國同工們以第三國公民之便,得以在兩國之間穿梭。 那是非常奇妙的經歷。 - 比什凱克聖徒家中歡聚。中間白髮弟兄是從美國來的。(吉爾吉 斯) - 我們大多是先到吉爾吉斯,與召會中眾弟兄姊妹自由交通聚會,挨家挨戶拜訪,唱詩﹑愛筵﹑讀經。甚至驅車走訪座落於天山群峰中的各城鎮,傳福音﹑開特會﹑辦訓練。停留一週之後,便飛往塔什干,在那裡,主給我們看見另一群愛祂的人,如何在另一種環境中經歷祂的恩典,傳揚祂的福音,建立祂的見證。 - 比什凱克會所中同享愛筵(吉爾吉斯) - 比什凱克召會中快樂的兒童,在這裡可以自由聚會(吉爾吉斯) - 這些中亞國家,憲法都規定人民有宗教自由。但那只是說,你有選擇信仰的權利。但是,同時也有法律條文說,不得強制他人接受或改變信仰。違此法者是要判刑的。這意思是說,如果你是基督徒,那你就作你的基督徒吧。沒有問題,你可以讀你的聖經。但是,你不可以傳福音,因為那是強迫別人接受或改變信仰。 這幾個前蘇聯的中亞國家,雖都有此法,但是執行的決心與程度卻不一樣。上述我們在吉爾吉斯的活動,到了烏茲別克就不可能有了。 就說那條「不得強迫他人接受或改變信仰」的法律吧,在烏茲別克,此法不但嚴格執行,甚至加以衍生,結果,就是本國人若擁有兩本以上相同的基督教書報,就是犯法。你一個人作你的基督徒,有你自己的一本聖經就好了,為什麼會擁有兩本?是不是要給別人以至「強迫他人接受或改變信仰」啊? 到街上去影印屬靈書報,那更是明目張膽,打明了要違紀犯法了。 基督徒聚集,那是必須要經過合法登記。只是細節之瑣碎,要求之嚴苛,沒有任何團體能符合政府的要求。目前在烏茲別克,有幾個人數較多的基督徒團體在公開聚會,但是沒有一個是完全合法登記的。換句話說,當局可以隨時來將你勒令關閉。 有一次,一個原享有公開聚會權的基督徒團體被勒令停止一切活動。原因是他們登記時沒有收集到所有鄰居的同意簽章,現在「鄰居反對」他們在那裡聚集。可是該團體的會堂座落在樹林之中,根本沒有左鄰右舍,要跟誰去拿同意簽章呢?當局則說,誰說沒有?你穿過這些樹林,走個三﹑五分鐘,不就碰到街道房子了嗎?那就是你的鄰居,現在他們不同意你們在這裡聚你們基督徒的會,你們關門吧! 就這樣,關門了。 我經常在兩國之間探訪,見到神的恩典真是眷臨這兩個國家。他們既不能面對面交通暢訴主恩的榮耀,我只好一直背著照相機﹑攝影機,先錄下一國聖徒們的見證與問候,到了下一國再播放給他們看。每當我看到聖徒們緊盯著螢幕,眼中閃著淚光,看著彼此在神聖經綸中的問候與祝福時,基督身體的實際是那麼真實,那麼甜美。 直到2006年,我們覺得,無論如何總需要在比什凱克召聚一場中亞地區國際弟兄聚會。吉爾吉斯是地主,哈薩克弟兄們過來也沒有問題,只剩烏茲別克了。結果烏茲別克弟兄們聞訊大喜,決定冒險闖關,越過邊界到比什凱克來相聚。 兩國邊界雖然關閉,但民間有民間的方法過關… ---- 繼續閱讀:塔什干發生的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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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