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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08:33:05瀏覽2130|回應9|推薦43 | |
柯建銘的全民電通案一審被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二審的承辦法官是陳榮和,柯建銘說,當時前台北市議員許富男曾告訴他,自己的牌友是陳榮和法官的律師朋友鍾永盛,花錢就可幫忙疏通,官司就能得救,全身而退的代價是300萬。柯建銘說:「18萬我都不要付了,還要我拿300萬,我又不是無期徒刑,又不是死刑犯,叫(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來作證,林錦芳聽過這個故事。」
柯建銘這個人,最近言行的無恥程度,實在很難找出適當的形容詞。柯建銘喜歡「練肖話」已經有國際認證,不過把人民當白痴就很瞎!全民電通案,到底柯在乎的是什麼?是18萬?還是300萬?其實都不是!對於當個總經理就把公司的錢用作假帳的方式償還1,200萬私人借貸的柯建銘來說,18萬根本不算什麼,300萬也不是什麼大錢。柯真正在乎的,是「不能被判刑確定」。只要官司有罪定讞,柯建銘的立委資格就沒了!沒有立委身分的保護傘,柯不知道還有多少未爆的官司在等著,這才是柯建銘真正害怕的!
所以,柯想保住立委的位置,18萬是絕對不能付的!至於許富男說300萬可以擺平官司,柯建銘為何拒絕?現在有立院龍頭王金平幫柯關說前司法部長曾勇夫,讓檢察官林秀濤放棄上訴而無罪確定的事情曝光後,大家應該就恍然大悟了吧!
「司法黃牛」做生意不看對象,居然柯總召的錢也想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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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