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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傻瓜,你就聰明嗎?
2013/09/24 08:43:04瀏覽4316|回應22|推薦78

王金平關說司法案,在綠營及媒體的推波助瀾下,模糊了事情的焦點。現在沒人討論關說案,只有炒作馬王之爭。我們就來看一下國外的例子吧。

 

http://www.brown.senate.gov/services/casework

 

上面所附的連結,是一向對台友好的美國俄亥俄州參議員布朗(Sharrod Brown)的為民服務網站,選民若有陳情或建議都可以在網站上填寫表格。請大家注意網站上面的一段話:

 

If your inquiry is related to a judicial matter -- a matter involving a court, such as child custody, divorce, a civil lawsuit or criminal prosecution or sentencing -- the constitutional separation of powers does not permit my office to intercede, and you may wish to contact the Ohio Bar Association for help finding a qualified lawyer.

 

(如果你查詢需要我們幫忙的事項跟司法事務有關,例如法院管轄之案件,如兒童監護權之裁決、離婚官司、民事或刑事案件之起訴或判決,根據憲法上的分權原則,參議員辦公室沒有這樣的權力幫你關說,你可能必須去找俄亥俄州的律師協會尋求合格律師的幫助)

 

大家看到了嗎?這只是美國聯邦參議員的基本道德準則而已,事實上這也是大多數人的共識,基本上也不會有人敢碰這樣的「紅線」,因為在美國,議員關說司法案件就等於「政治自殺」,後果極為嚴重!

 

近年來美國幾乎沒有這樣的案例,唯一的一次就是在2006年的期中選舉之前,新墨西哥州的共和黨籍參議員杜曼尼奇(Pete Domenici),因為一件涉及至少一位民主黨議員的貪瀆案,打電話給負責起訴的州檢察官伊格拉夏司(David Iglesias),希望他能盡快起訴(Indictments),因為若是起訴,那位民主黨議員就失去參選資格。當伊格拉夏司告訴他應該無法在年底前起訴時,杜曼尼奇在電話中說 "I'm very sorry to hear that" ,如果白話一點就是「你這樣的回答我很不爽!」,杜曼尼奇講完這句話之後就極為無禮的掛斷!

 

此事很快被洩漏給媒體,引起軒然大波,杜曼尼奇承認打了那通電話,但否認意圖關說以加速起訴。此案因為沒有通聯紀錄,雙方說法也兜不攏,雖然沒有實質證據顯示杜曼尼奇關說,但是參議院「紀律手冊」第8章,議員不得與正在進行中的案件有關之司法人員聯絡。眾議院的「紀律手冊」第7章也有類似的規定。美國在1976年通過的「政府陽光法」則有規定,除非通知了所有相關各方,並且置於公開紀錄中,否則議員不得就正在進行中的案件與司法人員聯絡,「不論這種聯絡是口頭或書面為之」。

最後,杜曼尼奇雖然逃過司法調查,但仍被參議院紀律委員會通過懲戒,理由是「不當的與法官接觸」,杜曼尼奇也未能再連任。

 

一個美國國會議員打電話「關心」進行中的司法案件,雖然沒有成功,但引起的爭議極為嚴重,也讓自己難堪至極。台灣的立法院長關說司法案件,還成功了,不但辯稱是「練肖話」,還要向法院提假處分,好讓自己能繼續當院長,難道美國議員比較笨,台灣的立委聰明嗎?

自以為聰明的人,恐怕都是把別人當白痴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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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866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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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腳郎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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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10:05
怎麼一大早就有綠鬼在 "靠腰靠叫"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9-24 10:07 回覆:
被踩到痛腳, 當然會叫!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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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09:52
給淺草一郎,因為叫特偵組送法院他又不敢,此地無銀三百兩,故合理推論其違法,這樣子懂了沒?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9-24 09:53 回覆:
所以結論是狗屎也能吃!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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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09:49
合法監聽?不知道台灣有誰還會受騙,洪仲丘是合法關禁閉喔,馬總統則是合法貪污特別費ㄟ,還有從前有個國民黨議長,收人兩千萬,法院說這是合法關說喔。別提其他,林益世收牙醫師公會一百萬,特偵組說這也是合法的,不但沒起訴,連報告馬總統都沒咧,要不然馬總統怎麼會破格拔擢這個小混混幫他選舉募款6300萬咧?喔,最後這句,也是法院有認證的,哪像這裡的網友,都是自己在胡思亂想。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9-24 09:51 回覆:

鬼扯加硬凹

貴版主就只剩這點出息了嗎?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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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09:49
ccc 5238P 有篇絕妙好辭給您看 待會去您那兒逛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9-24 09:52 回覆:

這辭用在民進黨人身上

的確是99%都適合

不適合的可能不是死了就是退黨了!


淺草一郎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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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09:45
支持王的(其實應該說是反馬的)會說,要由法律途徑來判定是不是屬於關說

但是不知為何對於監聽倒是不用由法律途徑就直接判定叫做『違法監聽』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9-24 09:47 回覆:

因為這些白痴把"監聽違法的人"

簡稱為"違法監聽"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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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09:40
還有,在美國只要涉嫌貪汙,那是根本連個里長都選不了..ㄜ,在美國國會議員只要睡薇閣,隔天馬上打包滾出政壇,在美國還有好多典範,可以給台灣腐敗政府當參考,只是這樣比有意義嗎?考鴨蛋要跟考十分的比,比去八十分要幹嘛?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9-24 09:44 回覆:

貴版主可能要先去問一下那位帶女助理去汽車旅館聽爆料的立委

還有帶女人上汽車旅館大便兩小時的前司法院副院長

還有一位在薇閣馬上風死掉的國策顧問

再來我的版上靠夭!


阿俊俊俊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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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09:38

4樓的綠往生工不要在騙人了!!!你的說法只有綠腦殘工及畜牲才會相信!!!

大家都知道這是合法又核準的監聽!!!你這隻綠畜牲繼續硬ㄠ及說謊吧

!!!過沒幾天你就要去地獄報到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9-24 09:40 回覆:

他就是這種德行

也就這麼點出息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9-24 09:58 回覆:
另外,請勿在我的版上詛咒他人,以免觸犯本版版規而被公告封鎖!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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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09:34
美國總統也比台灣總統笨,水門案監聽政敵,被爆就下台了,哪有像馬總統還能老神在在,打電話命媒體專訪他,逼退南方朔的評論,民調彈升到21趴咧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9-24 09:39 回覆:

監聽一個刑事案件的嫌疑犯柯建銘, 只有別有用心的爛人會覺得有問題!


舒塵軒客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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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09:02

支持王的一定會說

"那為什麼特偵組/馬英九不走法律途徑呢?"

 

悲哀的是. 在台灣9A立委定的法律

只要沒有"明顯對價關係"的關說無法定罪

而立委行為法雖然明白寫了不能對司法個案遊說. 關說

但是卻無罰則. 王柯只要嘴巴上堅決否認關說個案

司法其實大開了方便之門...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9-24 09:45 回覆:

要期待連院長都關說司法個案的立法院修法將關說入罪

恐怕是緣木求魚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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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說司法案件就等於「政治自殺」
2013/09/24 08:51

很諷刺

在先進國家,政客關說司法案件,等同「政治自殺」。

在台灣鬼島,政客不關說司法案件,等同「政治自殺」。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9-24 09:49 回覆:

王金平關說司法個案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不過他沒膽子自殺

所以只好讓國民黨馬主席"他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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