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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因為洪仲丘而倒了大楣?
2013/07/17 11:48:43瀏覽18762|回應71|推薦49

版主以前也在陸軍服役,而且當兵的時間還不只兩年,而是兩年零一天!為何比別人多一天?因為剛好碰到閏年,就別提二月二十九號時嘔到不行了!不過版主運氣不錯,在新訓中心就被選上到兵工學校受訓,結訓下部隊就已經直接升下士,所以也算當了一年十個月的士官。

 

閒話少說,軍隊是個很特殊的社會,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規矩,如果沒有自覺跟心理準備,是很難適應的。版主服役時還有一堆被所謂「三年兵」操過的學長,半夜被他們用槍托叫起床立正也不是什麼新聞,敢反抗?那就等著被整吧!

 

這次洪仲丘的事件,之所以鬧得這麼大,其實跟現在社會氛圍不同以往,有很大的關係!面對社會上強烈要求找出真相,依法偵辦的要求,軍方再也不可能一手遮天,隨著調查進行,其實大家慢慢就會發現,真相並沒有那麼難猜!版主在上一篇文章回答網友Juno時就寫了,只要搞清楚一個問題,真相就能大白!到底是甚麼問題?其實只有一句話,就是;

 

是誰因為洪仲丘而倒了大楣?

 

事件發生到今天,有幾個說法,我們就來試著拼湊一下,到底哪一個會跟真相比較接近!相信當過兵的朋友,都能有合理的判斷!

 

最先傳出的消息,就是洪仲丘帶了有照相功能的「非」智慧型手機及MP3進營區,這件事是違紀沒有錯,但實在是可大可小,尤其是洪仲丘距離退伍只有三天,只要不惹到別人,通常沒有人會無聊到要去找「紅軍」的麻煩!所以版主相信,洪仲丘不會是因為這件事被關禁閉,手機事件只是關他的藉口罷了!

 

另外一件事就是「退伍座談會」,相信有當過兵的都參加過。洪仲丘的單位座談會是在旅部舉行,由旅長主持。這種單位的座談會在參加之前,通常屆退的老兵都會被連長單獨叫去告誡一番,提醒他們在座談會時要「謹言慎行」,絕對不要說任何攻擊自己單位的事,這一點相信有當過兵的都能理解,若是馬上要退伍,誰會吃飽撐著去講自己單位的不是?又不是開完會馬上拿退伍令離營,只有白癡才拿自己僅剩的幾天來開玩笑,所以這種座談會,其實也是大拜拜,走個過場,大家行禮如儀!

 

壞就壞在洪仲丘在座談會時放了炮,他提的前三點意見都還好,但最後一個就大大的不好了!他說:「連上上士自己內務很凌亂,卻還要求他們內務」。說了自己連隊的不是,結果旅長沈威志隔天就前往陸軍第542旅旅部連檢查內務。只要有當兵的都知道,檢查內務是班長跟排長的職責,連連長檢查都嫌大!結果542旅居然勞動旅長到基層連隊去檢查內務,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這種事的嚴重性?其實只有一句話,就是「很多人要倒大楣」!

 

版主相信,旅長檢查內務這件事,除了洪仲丘發言提到的資深士官會很慘之外,其他如排長、連長、營長甚至副旅長都有可能被旅長叫去旅部立正!那麼這些被牽連的人一打聽,旅長是因為洪仲丘在退伍座談會上放砲,才害他們被處分,請問大家,洪仲丘還有好日子過嗎'?這也難怪洪仲丘會打電話回家跟媽媽說:「有人要整我」了!

 

現在大家有沒有覺得清楚一些了呢?這些想整洪仲丘的人,面對還剩幾天就要退伍的洪仲丘,又沒有假可以禁,但是心裡的怒火又沒處發洩,沒整到他又不甘心,所以資深士官找了跟自己平時就熟的副旅長,火速施壓通過洪仲丘的懲處,將他往禁閉室送,少不了還要交代禁閉室的士官要好好「照顧」他,結果洪仲丘軍隊跟人生的最後幾天,就在禁閉室度過!

 

現在軍檢收押副旅長何江中,其實是正確的一步,如果先收押士官,那麼高階的長官就會試圖棄車保帥,將責任推給低階士官來明哲保身。如果連副旅長都收押了,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士官上面沒有人罩著,上面的人被收押也無處躲,那麼說出真相,才是對自己最有利的抉擇!尤其這件案子已經搞得全國皆知,恐怕沒有其他人敢伸出援手,去捅這個馬蜂窩!

 

版主無意批評洪仲丘,他可能只是太天真,以為自己的抱怨會換來資深士官的警惕,結果事情的發展,卻遠不是他所能承擔。可惜了一個好好的人,就這樣沒了!

 

希望軍檢能儘快查出真相,讓該受軍法制裁的人都受到制裁,以後才能避免這樣的事再發生!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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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7957989
 引用者清單(1)  
2013/07/19 19:41 【不平則鳴】 說: 忍!

 回應文章 頁/共 8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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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2 06:22

版主:

那是個人用的jammer, 功率不大, 如果是building跟特定區域用的設備,是可以programming的,其實原理也很簡單,行動電話要能夠通訊,必須跟附近的基地台做註冊"register"的動作,並且傳送電話的IMEI碼做為唯一的ID, 所以只要在server端增加"准許註冊"的list就可以開放特定的手機

=============

你的說法似乎是從電信業者那兒下手,問題是電信業者可以知道這幾個號碼是指揮官和政戰主任的,必須容許註冊(這其實是某種程度的洩密),但電信業者不能說其他的號碼在這個營區範圍內一律都不准註冊。  牽涉到無線電波的東西,不是在地上畫一條線那麼簡單。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7-22 10:51 回覆:

您可能沒看懂我的意思!

既然是before register, 就表示跟電信業者無關, jammer封鎖的時間點是在電話開機後到註冊之前,或是在開機後讓註冊失效,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沒訊號", 這不牽涉電信業者的運作!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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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2 02:58

庄腳郎:

不過,庄腳郎想強調的是,事後反省,假如沒有禁閉室,依我這種近乎暴行犯上的行為,如果真依軍法審判,那真會多吃好幾年的牢飯,往事已逝,真的,平安退伍最好。

=======================

吃牢飯我想是小事,但軍法審判可能會讓你有前科,以後有些工作都會有困難。  禁閉室那些"課程"對精誠連的弟兄大概算休息吧。

不過我在想當然現在在推動募兵制,不過其實各大學應該要辦一些座談會,請學長學姊回學校和即將畢業的學弟學妹們聊聊。 過去在學校裡只需要念筆記考試(或啃雞腿上臉書發簡訊),但職場軍隊和學校裡完全不一樣,為人處世,過去和朋友哈啦那套未必行,另外在職場可以和老闆拍桌"老子不幹了",但在軍隊裡可不能這樣搞。  我想這種事學校應該找個機會教,學弟學妹不來不能勉強,但校方應該提供機會,校方不辦學生聯合會也該辦。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7-22 10:56 回覆:
募兵制還要配合軍官精實案,大幅裁減軍官員額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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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1 18:11

版主:
再講現實一點好了! 如果今天你只剩兩個禮拜退伍,結果違紀,又不想被處罰,是不是該低調點呢?


反之,一個人若要放炮整你看不順眼的人,放炮前自己是不是應該謹言慎行,至少不要違紀,讓人抓到整你的把柄。

洪自己放炮時不就說「連上上士自己內務很凌亂,卻還要求他們內務」,不也就是這道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7-21 18:56 回覆:
拿到退伍令離了營,再找媒體開記者會不是更好?有什麼正義感需要拿自己的命來拼?真的那麼正直又何需違紀?這跟害他死亡的經過真相是兩回事!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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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1 13:50

版主:
所以我才說, 這種事真的可大可小, 端看怎麼認定
若是碰到比較好的人,關個禁閉就算了,如果碰到小肚雞腸的,別說禁閉就能整死你,送軍法一生就完了!


的確如此。

記得好像是師對抗,一個士兵不服領導當眾頂撞我,我就火大了,要傳令去找輔導長(正期班)來,我請教輔導長,演習是否視同作戰?輔導說是,我在請教輔導長,那作戰抗命是否該送軍法,輔導長回說沒錯,我就把發生的事報告輔導長,要求輔導長將該兵送軍法就走開了,後來輔導長來找我說。送軍法該兵就完蛋了,他會懲罰該兵,希望我不要將事件擴大。

我本意就沒想將該兵送軍法,只是嚇嚇他,希望他有所收斂罷了,既然達到目的,輔導長又給我台階,我也樂得下台階,不予計較。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7-21 14:45 回覆:

所以我說認定很重要,你當時放了那個小兵,那麼別人是否也能說你違法袒護呢?因為他在戰時抗命,理當送軍法不是嗎?

再回到洪仲丘的事,今天若不是他違紀在先,以他待退的身分,誰整得到他?結果一堆PTT的蠢蛋跟媒體說甚麼"違法處分"?真是讓人覺得可笑,如果違紀沒有被處罰,我們是不是也要質疑他的主官管包庇呢?

很多事都是一體兩面, 雖然人死了我能體諒家屬的心情,但是盲目的美化自己的家人,企圖影響調查我就覺得很無知!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7-21 14:55 回覆:

再講現實一點好了! 如果今天你只剩兩個禮拜退伍,結果違紀,又不想被處罰,是不是該低調點呢?對於你不爽的人,是不是更該謹言慎行,甚至假意輸誠呢?我相信這麼簡單的道理,每個能安全退伍的人都想得到吧?

 


庄腳郎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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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1 11:33

話說庄腳郎23年前剩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以"準紅君"的身分也被關禁閉去了,這是因為整班被派駐到外地站哨,因故跟上士起衝突,已經到了快動手的階段,這時查哨軍官剛好到了,以現行犯的身分把我召回連上待命處分,結果是關禁閉兩周,每天扛沙包、做體能,不過憑著特種部隊精誠連訓練出來的體能,倒也沒有難倒我,關完禁閉,裡著大光頭,回到連上倒也殺氣騰騰...嘻。

不過,庄腳郎想強調的是,事後反省,假如沒有禁閉室,依我這種近乎暴行犯上的行為,如果真依軍法審判,那真會多吃好幾年的牢飯,往事已逝,真的,平安退伍最好。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7-21 13:30 回覆:

所以我才說, 這種事真的可大可小, 端看怎麼認定!

若是碰到比較好的人,關個禁閉就算了,如果碰到小肚雞腸的,別說禁閉就能整死你,送軍法一生就完了!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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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0 08:48

版主:

我相信這種人進了法院,就會知道自己做錯什麼!

只可惜我不會撤告,更不會和解!

想自找麻煩我奉陪!

==============

他現在把他臉書上罵我是狗,罵你是一隻的發言都刪了,改寫另一段,版主自己看著辦囉。

至於我,看在再興中學的份上,他還沒道歉,我就多給他幾天反省悔過一下(不需要拔階)。  年輕人血氣方剛,但如果不在臉書上也不在聯合報部落格上道歉,那就看我吳某怎樣出手了。

有人在網路上詆譭我,還要我跟他道歉,到底是怎麼回事?
 只因為他們自己錯誤解讀胡仲丘案的「悔過」與「禁閉」方面(引用聯合報新聞),我個人是不希望有人繼續誤解下去。

 請大家公評:
http://blog.udn.com/duntaiyu/7957989

解釋胡仲丘案的「悔過」與「禁閉」方面的部落格文(引用聯合報報導):
http://blog.udn.com/RiverMars/7265563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7-20 11:25 回覆:

他說過甚麼是刪除不了的,要不要道歉也隨便他,以後上了法庭法官自然會考量他的犯後態度, 民事賠償也跟這有關,讓他自己好好想想吧!等到我向法院遞件告他,就沒啥好說了!

我寫文章這麼久沒告過任何人,不過像這種一開口就人身攻擊的人,不告一個,不足以正視聽!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7-20 13:15 回覆:

另外,告訴這位小朋友一點法律的基本常識!

沒有人永遠是對的, 我既然敢寫文章,還有這麼多人看, 就不怕別人來踢館說我錯了,事實上這種事也常常有!不過來指正別人,不管你有沒有理, 都要先搞清楚法律的界線,劈頭就說別人是"霸凌的幫兇"?別人已經警告過你要上法院了,放你進黑名單不是講不過你,只是不想跟你這種人浪費時間,也讓你自己冷靜一下,結果你還繼續回臉書貼文,罵人是狗,是一"隻"版主,那就看法官會怎麼評斷你的行為了!

刪文沒有意義,網路上有種東西叫做Cache,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別以為刪了就船過水無痕! 在別人向法院遞狀之前,希望這位小朋友好好想清楚!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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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9 22:22

版主:

為了不違反個資法,讓檢察官找他吧!

==============

哈哈,我一向是自力救濟,我當然知道個資法和毀謗界線在哪裡。

這位老兄在臉書上先自己貼了他在聯合報部落格的文章"好多李士官長分身,怎麼辦?我好怕!",他在聯合報的文章通常每篇是三十到七十個點閱。
https://www.facebook.com/page.river

然後他對你貼了下文:
哈哈,還說要告我,說不贏我就把我封了,段數怎麼這麼低啊?還部落格「版主」咧!

 一隻自稱「版主」的部落客:
http://blog.udn.com/duntaiyu/7957989

再來對我貼這一段:
另外一個拿狗頭照片的現在正在胡說八道!
 (請牠不要侮辱狗好嗎?被人黑還沾沾自喜的......動物?)

http://blog.udn.com/goorugle/article

這還不夠,對我再加一個:
牠還想黑我耶,呵呵。
UDN障號:goorugle(暱稱:路人Juno)
開始瘋狂詆毀我(這才是毀謗吧!)
http://blog.udn.com/duntaiyu/7957989

最後在三個地方再把自己的文章貼三遍:
有鑑於有部分鄉民頑固地解釋誤導關於本案「悔過」與「禁閉」的部分,聯合報的這篇報導寫得很清楚,就讓我們來仔細看看吧。

http://blog.udn.com/RiverMars/7265563

說穿了就是另一個jun5238,怕自己寫的東西沒人看,還得到處到別的地方去單挑來搶生意。 這種網戰小弟五十年前就玩過,真是的。

他如果不把臉書上這幾個文章自己乖乖的刪了並且對罵我是狗道歉,我們就大家一起手套丟了一起玩吧。 我知道他是誰住哪裡在哪工作有甚麼興趣而他不知道我的,看誰怕誰。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7-19 22:57 回覆:

我相信這種人進了法院,就會知道自己做錯什麼!

只可惜我不會撤告,更不會和解!

想自找麻煩我奉陪!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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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楣
2013/07/19 19:46

說到倒楣?

首先: 是當事人, 夭折可是很重大的代價.

他的家人, 應該很悲傷.

整個社會, 因此產生風暴, 也跟著倒楣!

好在: 總統說話了, 明白要求軍方澈查!

此中的污垢, 應該是要清除. 那些受到影響的? 只是接受制裁!

這位下士, 夭折一條年輕的命, 讓這個比較開明的社會, 檢討了軍中一些不為人知的事情. 全案還在發展, 老丐小老百姓, 也沒啥資格說嘴.

不過, 回想自己當兵, 覺得: 這位年輕人, 不瞭解忍的意義, 也許, 是被臺灣沒事喜歡上崗上限的壞風氣影響, 冤枉地賠了自己的性命?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7-19 20:14 回覆:

我相信洪仲丘若有知,也不會願意為這些事送命

值得嗎?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7-21 14:59 回覆:

另外要麻煩老丐兄,若是回應要內嵌音樂,請設定讓它不會自動播放! 以免造成困擾!

感謝您!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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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9 17:16

火星河:
第七代閩南人只能想出這些話來攪局嗎?別害到你祖先啦,你的問題等等我請我同部隊的下士班長跟你說啦,好不好?乖喔


怎麼,打屁時說得一副正義凜然,真要你付諸實行,就只能龜縮亂扯一通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7-19 20:13 回覆:

我實在搞不清楚這些鄉民是在笨甚麼? 自以為躲在網路後面就可以亂說話了嗎?

如果被告才能讓這些人知道法律為何物,那就試試吧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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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9 16:49

版主:

無所謂,這幾天整理好資料就上法院告他,我看他能在法院掰出甚麼大道理!

==============

那就等版主了,我已經把他的真實中文姓名,英文姓名,台北住址,年齡(推算得知),高中就讀學校以及現在模特兒代言廠商都找出來了,你需要的話開口問一聲。 唉,開口要我別用狗照片之前也不想一想自己是不是住在玻璃屋裡,還敢和別人扔石頭。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7-19 20:10 回覆:
為了不違反個資法,讓檢察官找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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