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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到立法院去踹門吧
2013/04/23 23:45:48瀏覽2544|回應22|推薦45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個東西的定義是甚麼一個地方如果需要設一個」,那麼這扇門是要用來開還是用來關呢相信大家只要有點基本常識都能了解門當然是用來關的如果門必須開著那就不要有門就好了何須裝個門又不能關那不是當裝飾嗎

 

不過聯網異言堂有些格主並不這麼想比如有一位不知道住在哪一個星球挺綠挺到口不擇言的格主就認為在台灣的民意代表不是只有質詢而已他可以代表選區選民對相關部門措施提出質疑,並不限於議場!那麼多立法委員代表選區選民到為民服務的服務區,居然吃了閉門羹這只有威權時代官場文化才有的事,現在活生生上演!就讓人覺得這位格主彷彿還停留在威權時代的警總思維只不過威權機關從警總變成了立法院而已如果這樣可笑的思維邏輯能成立那麼全台灣沒有一個地方不是立委的服務區」,所以立委到全台任何地方「行使職權」,因為是「代表人民」,所以任何人不得拒絕?如果立委有這種權力,那還真是比警總還可怕!

 

但是這位格主對自己的私權卻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有網友問他:「哪天我去你家踹門,你別不開門!」他的回答則是:「有什麽,大不了告你毀損、私闖民宅、偷竊、妨礙秘密吧」如果踹到自己的門,這位版主的思維就回到民主法治的社會了,豈不諷刺?

 

就算是公眾人物也有私權,人民用納稅錢支付公僕的薪水,並不代表公僕在上班時間沒有任何隱私,更不表示官員對於沒有預約的來客都必須接見!大家要去公務機關辦事都知道要抽號碼牌等候,難道因為公務機關拿的薪水都是納稅人所提供,所以辦事的人都是大爺,想見誰就見誰嗎?

 

就以這次民進黨的「暴力立委」邱議瑩而言,邱議瑩未經預約,在未事先通知法務部的情況下,帶著15個暴力團夥立委成員,先到法務部的記者會鬧場,繼而直闖法務部長曾勇夫的辦公室,法務部長的辦公室門當時發揮了作用,阻擋了沒有事先預約的不速之客。結果「中指邱」大腳一踹,先把門踹破,此時可見部長辦公室燈火通明,並沒有像綠委所說的「關燈裝不在」,但是綠委仍然將手伸進門打開門鎖直闖入內。這樣的行徑,若是發生在先進國家的政府,這些民意代表非下台不可,若是私人住宅,可能這些人面對的會是獵槍或步槍的子彈!結果法務部只提告這些暴力立委妨礙公務及毀損,台灣真的民主嗎?台灣的立委有這麼大嗎?

 

今天,有某個環保團體,集結了「三四十個人」到立法院抗議,以「繞行立法院一周」表達其反核的訴求。雖然人數少得可憐,不過代表人民意志的「立法院」卻是如臨大敵!不但用警察及拒馬伺候,立院四周只要能關的門,無論是外面的鐵柵欄或是裡面的大門,沒有一個不是關的嚴嚴實實,如果照某位格主的邏輯,人民才是立法委員的主人,立委的主人想到立法院見立委或是抗議,也可以算是「行使人民的職權」,所以只要是立委都不得拒絕,更何況是關門放狗叫警察呢?既然立委的主子是人民,主子到立院去見立委竟然被阻擋?那麼法務部長對於不是自己主子的暴力立委未經許可預約的到訪,為何就不能拒絕呢?

 

如果法務部長的辦公室門關著就可以踹破,那麼我們也同樣可以要求立法院的全體立委,所有立院裡外都是立委的辦公室,以後門都不能關,只要關起來,身為主人的人民就有權踹門進入!是這樣嗎?

 

暴力就是暴力!違法就是違法!無恥的硬凹只會讓人瞧不起!

 

PS:針對某些格主仍繼續睜眼說瞎話加硬凹,就請大家看一看到底這些暴力立委踹門時,曾勇夫辦公室的燈是有多亮!

 

看到門上方的毛玻璃了嗎?燈是亮著還是關著呢?

請看中指邱踢破的洞,裡面是不是很亮呢?

這群暴力立委開門進去,裡面是暗的還是亮的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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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753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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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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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2013/04/26 00:37

我上文沒說明清楚

一個簡單機率問題,台灣人可以很瘋狂地瞎捧出頭獎店家

也可以狂熱地追求明牌號碼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6 01:11 回覆:

我知道阿,所以我說這種簡單的機率問題

但很多人不會算

尤其是賭徒


frank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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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台灣真的是一個奇怪的地方,有許多邏輯詭異思考的人出現
2013/04/25 15:00

台灣確實是一個奇怪的地方.......

彩券店中頭獎於是大排長龍,因為再中的機會很大

中頭獎一組號碼千萬別選,因為重覆再中的機會很小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5 22:46 回覆:
其實是簡單的機率問題吧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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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jun5238到了1900篇時再來這個部落格簡報啦
2013/04/25 00:38

jun5238:

剛剛猛一看,我的文章數也達1800篇了,是馬總統這一輩子捐血次數的十倍

==========

本來嚇一跳,以為jun5238要說這輩子大便已經1800公里長了。  還好,你比那有品多了,先謝謝你,祝你到了1900篇時再來這個部落格簡報啦。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5 09:36 回覆:
剪剪貼貼, 就算寫一萬篇又如何呢?

小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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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態的歪論
2013/04/24 19:10

民進黨這整個黨有病 -- 這是什麼樣的歪理?  他們去踹法務部門, 理由是 "部長不開門".

他們侵門踏戶, 他們來勢洶洶, 他們興師問罪, 他們沒有預約 --

別人不見, 或不開門, 是別人的權利!

好可怕的一幫亂黨.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5 09:35 回覆:

別人做一樣的事,他們就會有另一副嘴臉!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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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版主跟路人兄的誇讚..
2013/04/24 16:49

剛剛猛一看,我的文章數也達1800篇了,是馬總統這一輩子捐血次數的十倍,說不選市長次數的九倍,說清廉是我的生命的100倍及治安最好,教改最棒,年金改革最公平,油電最合理,物價最平穩,最愛捐錢..還有..喔,美牛最好吃的幾百倍。

待會兒又要推出一篇新作,就要跟1800這個美麗的數字告別了,再次感謝兩位對小弟的肯定,謝謝啦(^^)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18:41 回覆:

貴版主就別往自己臉上貼金了吧?

很噁心ㄟ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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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寫馬總統率獸食人,已經寫了6,970次啦
2013/04/24 13:59

jun5238:

我就知道你歷史沒學通,把阿扁想成勾踐,馬夫差會死狀甚慘,把阿扁想成孫臏,馬龐涓會死狀甚慘。阿扁本來就是裝瘋,要是真的瘋,大可把培德想成住在皇宮,或是把自己想成蝴蝶,夢耶非耶,化為蝴蝶。但是馬總統跟版主也沒傻,看馬總統說不關心個案,卻能在這篇名為【張學良沒犯罪 怎能拿扁來比】的特稿裡,馬總統被問到
如果陳水扁願意認罪、道歉,是否會考慮特赦等方式尋求政治解決?

===============

我知道jun5238你歷史學的很通,每寫一篇部落格就只會寫馬總統率獸食人,已經寫了6,970次啦。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15:38 回覆:
已經超過5238次了喔?厲害!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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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治人之道
2013/04/24 11:54

呵呵!

想練腳的, 去邱議瑩家吧!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15:37 回覆:
我看被她一腳踹死的機率比較大!

木旁....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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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防彈的
2013/04/24 11:53
以後所有門都應該改防彈的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15:36 回覆:
就算防彈也防不了邱議瑩這種人吧?

蜘蛛蝴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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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 5238P 這給您也成..[我也不傻喔(^^)]
2013/04/24 10:00

花徑不曾緣客掃 蓬門今始為君開?   5 2 3 8 走透透

抹黑手,台蝳酒,滿嘴米田共花柳 。 派系惡, 黨內薄,千頭萬緒,幾度思索。做、做、做!

蠢如舊,格空守,5 2 3 8   走透透。 雲泥落, 噗嘻嗝,省籍情再,文文難托。歿、歿、歿!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10:25 回覆:
真傻就算了,裝傻很噁心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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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路人
2013/04/24 09:43
我就知道你歷史沒學通,把阿扁想成勾踐,馬夫差會死狀甚慘,把阿扁想成孫臏,馬龐涓會死狀甚慘。阿扁本來就是裝瘋,要是真的瘋,大可把培德想成住在皇宮,或是把自己想成蝴蝶,夢耶非耶,化為蝴蝶。但是馬總統跟版主也沒傻,看馬總統說不關心個案,卻能在這篇名為【張學良沒犯罪 怎能拿扁來比】的特稿裡,馬總統被問到

如果陳水扁願意認罪、道歉,是否會考慮特赦等方式尋求政治解決?

馬英九表示,陳水扁共涉及十個司法案件,其中六案已經定讞、一案還在偵查中、尚未起訴,如果自己特赦讓扁離開監獄,扁仍有可能因為其他案件調查而又被羈押,問題很多。

比紅衫軍女網友筱倩女士還知之甚詳,倒背如流,這就叫演戲的沒瘋,看戲的沒傻,兩個合起來,又成了騙。而不傻的版主關心法務部長的門,還連寫了三篇..對了,我也不傻喔(^^)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09:48 回覆:

剛剛已經到貴版主的文章回應

貴版主連核電廠圍阻體沒有洩水孔都不知道,把張冠李戴的照片一貼再貼,貴版主恐怕裝傻的功力無人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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