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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已經變成「警總立院」時代了嗎?
2013/04/23 08:45:40瀏覽2454|回應7|推薦37

立院職權行使法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19日開記者會,說明阿扁移監和介紹扁醫療專區。綠委聞訊一行16人前往法務部,先鬧記者會,再直奔部長室,找部長曾勇夫,見大門深鎖,趙天麟先敲3下,邱議瑩接著猛力連3踹,踹破部長室大門,還大喊:「孬種、(曾勇夫)出來!」陳其邁讚許邱「勇敢的一擊,讓陽光進入黑暗的部長室」,還酸曾應是「在黑暗部長室簽死刑狀」,曾勇夫解釋後,綠委仍砲轟約1小時離去

 

相信三十幾歲以上的人都還記得台灣曾經有警備總部這樣一個單位在威權統治時代警總的劣跡可說是罄竹難書正因為如此警總的走入歷史也象徵台灣威權時代的結束不過台灣最近卻出現了新的警總」,也就是立法院奉民意所託職司立法的立院怎會跟警總扯上關係呢我們就來好好探討一下

 

在踹門事件發生之後法務部決定提告立委涉嫌毀損妨害公務侮辱公署等罪但法務部這樣的行動卻引起民進黨的不滿這些立委有沒有犯罪提告後法官自然會審理認定那位得到癌症還能使出無影腳的中指邱邱議瑩也認為自己行使職權天經地義沒在怕」!但版主的疑問來了立委踹破法務部長辦公室的門是在行使甚麼職權又是怎樣的天經地義呢

 

為了解開版主心中的疑惑版主只好去找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來研究一下這部法律是在民國99615日最後一次修正通過內文只有77版主從頭看到尾實在是找不出有哪一條法令賦予立委依法監督行政機關的時候有如此大的權力可以做以下的這些事

 

未經邀請出席或同意直闖行政機關記者會場喧鬧甚至強迫記者會停止

 

非在立院經過法定程序,即可直闖行政部門逕自「質詢」官員。

 

立委可在任何時間地點要求行政官員接見,且官員不得拒絕。

 

行政單位只要有任何障礙組黨立委通行(例如上鎖的門),立委即可口唸符咒或「孬種」,逕行砸毀。

 

立委依據人民的付託,當然有權質詢行政官員,但質詢只能在立法院會期之內於院會或委員會中為之,對於需要被質詢的官員,立院必須擇期通知官員到場備詢,官員不得無故缺席或請假。但這並不代表立委可以在任何時間,未經通知就直闖行政官員辦公室「拜訪」,就算立院有權監督行政機關。這種濫闖踹門的行徑跟以前的警總有啥兩樣?聯網異言堂還有格主認為民進黨的這種行徑是「正義」?官員是「藐視國會」、「藐視人民」?真是讓人覺得很無知!

 

就以這些民進黨暴力立委所關心的受刑人陳水扁福利來說監獄行刑法第二條規定,「徒刑、拘役之執行,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監獄內執行之」。現行法令並無將受刑人的住處做為執行徒刑場所的依據,因此,「居家療養」的建議於法有違,若讓陳水扁回家療養,法務部就是違法失職。監獄行刑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受刑人罹患疾病,應於在監就醫、戒護外醫或移送病監都無法獲得適當醫治的情況下,方能保外醫治。而法務部評估陳水扁的症狀,仍不符合保外醫治的條件。那麼請問民進黨法務部要憑甚麼讓陳水扁保外就醫甚或是居家療養」?就算民進黨當法務部長,敢違法放出陳水扁嗎?

 

依法行政的官員,立法委員卻能不經預約就直闖辦公室,不但踹破官員大門還被罵「孬種」?這樣的立委好意思說自己在「行使職權」?要是台灣的立委都像邱議瑩一樣,那台灣還需要法律幹嘛?還要行政機關幹嘛?就讓民進黨萬年執政就好了?

台灣居然出現「警總立院」?也算是世界奇蹟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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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7533485

 回應文章

沒有我這個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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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小孩
2013/04/23 14:29
>>可愛犯罪!2歲寶寶用指甲剪開鎖 潛入姊姊房間偷玩具


民進黨這些大人應該跟這位小弟弟拜師學藝
別再踹門了,很難看的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3 18:24 回覆:

也不用啦, 以後就通知各部會

只要民進黨立委沒有預約就出現, 一律循319真調會模式行使抵抗權

有門就關好上鎖!

看他們有多少隻腳可以踢?

踢壞就移送法辦!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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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向前行: 我知道你天天吃"狗屎"就不用每天放臭"P"文章跟我們報告了
2013/04/23 12:02
那沒薪水怎麼辦呢?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3 12:24 回覆:
講不出道理,天天放臭屁也沒用

向前行~芃羚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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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4/23 11:55

樓下那個"謠言製造版"天天放臭"P"的網龜

天天噗來噗去的

我知道你天天吃"狗屎"就不用每天放臭"P"文章跟我們報告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3 12:25 回覆:

他答不出任何一個問題,卻喜歡拉拉雜雜扯一堆

我是不吃這套的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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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衣衛
2013/04/23 10:05

臺灣官民小心:

踢門事小

下次, 民進黨立委會使出血滴子!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3 12:26 回覆:

以後各部會見到邱議瑩就鎖門

我看她多會踹!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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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徒跟長期被寵壞的小孩一樣幼稚、無知、霸道
2013/04/23 10:02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804063.shtml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3 12:26 回覆:

就是有這種人!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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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 5238P
2013/04/23 09:12

[我的高中同學,因為在課堂上跟三民主義老師吵架,隔天就被帶去警總"參觀",回來之後變成另一個人...]

重複多次;人,物,時,地沒一個說的明白..又是造謠栽贓抹黑~鑑定完畢.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3 09:23 回覆:
哈哈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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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版主
2013/04/23 09:01

雖然我知道這是貴版主見獵心喜,但還是忍不住來吐槽一下,從最後這句「台灣居然出現「警總立院」?也算是世界奇蹟吧!」我們知道,凡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警總之所以聞名於世,是因為他不用踹門,都是直接把人帶走,然後關起來,人間蒸發,消失不見。我的高中同學,因為在課堂上跟三民主義老師吵架,隔天就被帶去警總"參觀",回來之後變成另一個人,哪裡是版主形容得這樣,一直被咬,所以這一定是反話,黑心貨,山寨板的警總,說來逗大家笑的。

我知道版主一向處世公正,煩請也幫大家查一下,法務部長的職權,有沒有上班時間把國家的部長室當成自己家,公家就是你家,把大門鎖上,說我不在的權力。為了拋磚引玉,我先貢獻一條,根據我查過憲法,關於總統職權,也沒有規定總統不可以吃狗屎喔(^^)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3 09:04 回覆:

法務部長依據國家哪一條法律在上班時不能鎖門?有哪一條法律不能拒絕沒有事先預約的拜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