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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5 20:29:00瀏覽3761|回應7|推薦34 | |
民進黨立院黨團提出「總統罷免案」,趕在五二○前最後幾天提案,希望排入程序委員討論,罷免「第一任馬總統」。 民進黨人士表示,提案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國民黨勢必全力阻擋,但民進黨訴求「留下歷史紀錄」,警告馬英九總統「第一任最後是以罷免終結」。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副總統罷免案,須經全體立委四分之一提議,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後提出。經中華民國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民進黨跟台聯想要罷免馬英九,老實說,版主還真的支持!但版主說的支持不是支持馬英九被罷免,而是想看民進黨能創造甚麼歷史?版主真心希望,雖然理論上不可能實現,這個罷免案能在立院通過,讓罷免案進入全民投票程序!讓大家看看,台灣的罷免制度有多荒謬,也讓發起的民進黨跟台聯看看,自己的提案,除了浪費民脂民膏之外,能得到多少民意的支持?免得民進黨跟台聯老是說自己「代表台灣人民」,但是到底只代表一個人民?還是一百個?一千個?甚至一百萬個?沒人知道! 說到「留下歷史紀錄」,版主就不由自主地想到「第一個被連署罷免的台北市議員」顏聖冠,1998顏聖冠當選市議員後,因長期在馬歇爾大學攻讀博士滯美不歸,直到引發民怨才在總質詢中回國露面,短短數日又再度赴美,民進黨議會黨團反應激烈,黨團三長要求對她作出停權處分(中央社1999.5.10)。為了學位長期缺席議會,綠黨 因此發動罷免行動,顏聖冠表示,她已經回國並準備「善盡議員責任」,所以綠黨的罷免已喪失正當性。(中央社1999.5.24),即使引發社會強烈反彈,顏聖冠竟然說「出席議會不比學位重要」,又稱自己在美求學「仍然關心市政」!顏聖冠與父親顏錦福在滯美留學事件爆發之初,氣焰高張地批評對其長期缺席行為有所質疑的媒體及人民是「民主素養不夠」,侈言「出國讀法律也是盡議員的責任」,結果當時綠黨發動連署罷免顏聖冠!後來在民進黨台北市議會黨鞭藍美津發佈民進黨團決議,1999年5月12日顏聖冠若不出席大會將除名處分(自由時報,1999年5月11日)的壓力下才回台灣,最後其父顏錦福以其表現是「小孩不懂事」,攜同顏聖冠向社會致歉保證不再缺席,並要求原諒後才使得整個事件落幕,綠黨當時對顏聖冠的行動也因而終止。缺席期間,顏聖冠領取的兩百多萬元各項補助費,卻只退還的台幣三萬多元的出席費。 創造了民進黨被發動罷免歷史紀錄的顏聖冠,現在依然擔任台北市議員。當初領了兩百多萬的議員補助卻出國攻讀博士,這些都是納稅人的民脂民膏,顏聖冠卻只還了三萬多元出席費!事過境遷,民進黨也裝作沒這回事!結果現在要來連署罷免馬英九,版主建議媒體,應該去訪問一下有被罷免經驗的顏聖冠,看看她有甚麼看法才對! 版主認為,留下紀錄也好!以後再讓大家回頭看看,當中日韓即將簽訂FTA,台灣已經被邊緣化的時候,民進黨到底關心的事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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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