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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55個「讚」!
2012/12/24 09:46:03瀏覽4378|回應15|推薦46

監察院長王建煊表示,「執行死刑是公義的表現」,台灣不能沒有公義。政府不畏懼國際人權單位的威脅,毅然執行死刑,他應該對政府及法務部長曾勇夫按個「讚」。

 

近年來常常罹患大頭症的王建煊難得也有說點人話的時候台灣有很多掛羊頭賣狗肉的打手團體,喜歡拿「人權」兩個字當擋箭牌,彷彿只要講到「人權」,就能無限上綱,所有人一體適用。這種扭曲的人權概念,在台灣的「廢死聯盟」上發揮到了極致。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到底所謂的「人權」,是怎樣成為廢死聯盟的工具的?

 

「加害者人權」的迷思?

 

台灣的廢死聯盟,常常用「加害者也有人權」來為自己的行為辯護,版主不否認加害者應該有人權,但是加害者的人權並不是「廢除死刑」就能得到彰顯。真正的加害者人權,應該是保障加害者「有公平接受審判」的權利,而非「犯甚麼罪都不會判死刑」的扭曲價值觀。男童割喉案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這樣的加害者不會判死刑,坐十幾年牢出獄又繼續殺人,被殺的人難道沒有人權?

 

人民沒有授權政府剝奪任何人的生命權?

 

這更是莫名其妙的觀念了!人民在投票經由民主程序選出政府之後,事實上就是對政府及其法律體制授予權力,中華民國的法律現在並沒有廢除死刑,所以合法經由人民選出的政府就有執行死刑的授權,這一點在法律上根本沒有問題。廢死聯盟與其挾洋自重,找外國人來干預內政,不如推動修法。問題是,廢死聯盟知道在台灣根本不可能通過,廢死更沒有民意基礎,所以也只能靠凌遲被害人家屬來達到其醜陋的訴求!

 

廢死能救濟冤案嗎?

 

廢死聯盟跟某些支持廢死的人,最常拿來講的例子就是江國慶案跟蘇建和案,其實這兩個案子都是軍檢警的辦案過程有疏失,才會造成錯殺無辜與證據不足。這種事情也不是這幾年才有。19801月,李師科在台北市金華街199巷,持土造手槍,射殺在教廷大使館服勤的台北市保安大隊警員李勝源。然後再搶走死者身上的點三八左輪手槍。1982414日,李師科持著先前殺警所搶來的警槍,戴假髮、鴨舌帽、口罩,闖入台灣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最後搶走新台幣531萬餘元後逃逸。23天後,一名酷似李師科的計程車司機王迎先被檢舉,並遭到調查小組刑求,被迫承認犯案。57日王迎先於帶領警方尋找犯案工具及贓款之過程中,趁機跳橋墜入新店溪中自殺(一說為警方加工自殺)明志。不久後真搶匪李師科被逮捕。李師科於1982521日被判處死刑,526日清晨執行槍決。

 

冤案錯案,應該檢討的是檢警的辦案及蒐證技巧,用廢除死刑來做為冤案的救濟,是捨本逐末,倒果為因的屁話!如果檢警好好辦案,勤於蒐證,法官根據證據做出判決,才是避免冤案錯案的根本方法。難道因為怕判錯,就廢掉法院嗎?

 

人沒有比其他動物高尚

 

廢死聯盟好像認為人是一種極為高尚的動物,所以人就應該有無條件的人權。其實,人類每天製造汙染,耗盡地球資源,不知道傷害了多少其他的人及生物,如果生命權真的那麼神聖不可侵犯,廢死聯盟的成員難道都不吃動物?豬牛雞鴨羊難道不是生命?這些動物也該有生命權嗎?動物被人屠宰都會淒厲慘叫,意圖求生。就算吃素,植物也是生命,難道因為植物不會叫,就代表植物沒有感覺?如果廢死聯盟真的尊重所有生命,是不是先從不吃東西餓死自己開始呢?如果動植物的生命可以不被尊重,受害者的生命不用被尊重,為何廢死聯盟獨獨對加害者的生命這麼的在乎呢?

 

版主呼籲,剩下的55個死刑犯,請法務部趕快執行,相信台灣絕大多數的人都在等著幫法務部按「讚」!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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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7170889
 引用者清單(2)  
2012/12/26 03:52 【不平則鳴】 死了兩人, 還不夠嗎?
2012/12/26 03:52 【不平則鳴】 死了兩人, 還不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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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ee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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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真好啊~
2012/12/24 14:28

版大寫的真好!!!

雖然很缺德~

但有時我還真想詛咒那些廢死聯盟的人成為死刑犯的"受害者"~

或是"受害者家屬"~

那麼~或許她們就會有一點點同理心~為受害者爭取那殘存的人權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2-24 15:06 回覆:

版主的嘴一向缺德得緊

讓您見笑了!


只是一隻羊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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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惜
2012/12/24 13:13
今早看到那則殺女友五十刀的新聞 感到很難過 但又很失望 以往的經驗告訴我們 即使這樣兇殘 也不會被判死刑的 曾文欽說對了一件事 在台灣殺一兩個人是不會被判死的 尤其是現在的氛圍 死刑的判決更加少了 連一些殘忍的虐殺或殺父母的也不會判極刑 蔡京京不太看報 所以被獄友和檢方隨便一唬就招了 哪天遇到個腦筋清楚一點的狡猾犯人 是不會招的 看前幾天民調 八成以上贊成死刑 但也有八成的人贊成減少用死刑 我覺得很矛盾 也不以為然 因為現在的犯罪日漸殘忍 虐殺 或者只是一點點小事小猜疑就殺人 法律此時實在不宜再放寬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2-24 15:09 回覆:

我認為應該好好查一下廢死聯盟的資金來源

結果應該會很有趣!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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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字
2012/12/24 10:44

割喉-->>歌喉

我的歌喉不錯,有口皆碑,大家都說讚。(至於貴版主這篇內文,調性太硬,今夜是耶誕夜,還是歡樂點好^^)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2-24 10:49 回覆:

平民百姓的快樂

就是正義得以伸張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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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也錯了,
2012/12/24 10:29

才剛斃掉6死囚,又來了新的,『膠帶封口 醋男狂砍女友50餘刀男子劉其明疑不滿同居十幾年的馮姓女友另結新歡,昨天凌晨涉嫌在新北市三重區租屋處,用藍波刀狂砍熟睡中的女友五十幾刀。為防止女友求救,還用膠帶封口鼻、綁手腳,並帶走家裡無線電話手機、由外用機車大鎖封死鐵門。』馬總統您再槍斃啊?

所以應該還有無數個「讚」!

一讚一讚又一讚,兩讚三讚四五讚,六讚七讚八九讚,人死愈多馬愈讚!噗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2-24 10:32 回覆:
該死就死才是讚
讚讚讚讚讚讚讚
若您割喉被判死
我也幫您按個讚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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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歌喉案==>割喉
2012/12/24 10:15

我用微軟注音,就出現“歌喉”,丹尼爾兄似乎也用微軟注音。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12-24 10:23 回覆:
謝謝,馬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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