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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遊法, 真是個爛法!
2009/06/30 17:43:49瀏覽418|回應1|推薦3

"人民有集會遊行的自由" ! 這點我完全同意!但甚麼是"自由"? 我覺得該好好探討!

民進黨搞了一個五一七大遊行, 說是抗議集遊惡法, 結果變成挺扁大會不說, 可能也發現沒有凝聚支持者選票的效果, 結束後也就不再提了, 似乎船過水無痕.

集會遊行當然是人民表達心聲的管道, 就其本身而言, 政府不應也不該加以限制, 但是執行面上確有很多值得深思之處, 此為自由的基本定義問題

我的疑問是, 可以隨時隨地遊行嗎? 我認為這才是集會遊行法該規範的重點, 現在台灣的集會遊行, 只見主辦單位任意申請想要遊行的"路段", 人潮集中在路上的結果, 請問用路人的權益在哪裡? 人民沒有使用道路的自由嗎? 為何遊行團體占用了道路, 用路人的自由就該被限縮或侵害呢? 妨害了別人的自由的集會遊行, 難道是自由該用的手段嗎? 集會遊行的自由難道大於用路人的自由嗎?

反觀其他先進國家, 大多畫有遊行區, 就算沒有, 遊行團體也不得占用車道, 只能在人行道為之, 在合法區域內的遊行應該受到法律保障及警察保護

那麼, 違反規定或侵害別人自由的集會遊行, 難道警察不該強勢執法嗎? 看看美國就好, 要是你遊行時有任何脫軌行為, 警察絕對立刻採取強勢作為排除, 上手銬或用束帶制服帶走, 如果你敢反抗 絕對遭來一頓暴打! 對拒捕的人, 美國警察是絕不手軟的!

我實在覺得, 總統府及重要政府單位前都該在路外劃設抗議區, 以供民眾集會遊行之用, 抗議區內不該限制. 但超越禁制區及其他干擾非遊行民眾自由之行為則該強力執法!

你有集會遊行的自由! 別人也該有不被你妨害的自由!

尊重別人的自由, 才有自由可言!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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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i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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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定義是.....
2010/05/29 02:49
以不妨害他人自由及人身安全為考量;是為自由!
很多我們台灣人把自由無限上綱到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只要我看你不是挺綠的我就可以罵你!(在台南和高雄都被瞪過)
親愛的小綠綠們....那不是叫自由!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0-05-29 10:19 回覆:
那叫自...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