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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銬的記者 法治的台灣
2015/07/28 18:26:28瀏覽4154|回應19|推薦60

在台灣要當記者,門檻真的很低!只要會打字、會上網,另外再會講幾句「通關密語」,就能當記者了!那麼要會講哪幾句話呢?版主列在下面給大家看一看:

「為什麼要這樣做?」

「會不會後悔?」

「要跟被害者道歉嗎?」

「不要擠!」

「我們有新聞自由喔!」

「爽嗎?(楽しいでしょ)

真的!只要會這幾句,無論什麼新聞都可以跑!台灣真是個寶島,不但高中生錯字百出還出來耍寶,連記者都像活寶!順便散播語言癌,每天閒閒沒事「做一個跑新聞的動作」,還有「做高舉麥克風的動作」,至於寫新聞「的部分」,只要問「孤狗大神(Google) 」跟「你管(YouTube)」,什麼新聞都能編出來。難怪,新聞會成為台灣最大的製造業了。

新聞自由這四個字,台灣人大概都知道,也大概都不知道。知道的是新聞自由四個字,不知道的則是新聞自由的界線在哪?雖然大家都認同新聞自由的普世價值,但是新聞自由的意義,應該是保障記者有報導的自由,記者要報導什麼,不應受公權力之干預。這點在台灣,簡直是徹底的被尊重。不管記者怎麼罵政府,也沒人會靠夭半句。問題是,新聞自由,有包括記者可以任意進入任何場所嗎?如果是,那麼記者為了採訪新聞,可以任意進入私人住宅嗎?可以任意出入管制區域嗎?可以隨意進入軍事基地嗎?這樣叫做新聞自由嗎?

當然不是,這樣的行為,英語叫做Trespassing,也就是非法侵入。如果用reporter trespassingGoogle上搜尋,就可以查到一堆案例,大家可以看看外國的警察,是怎麼對付非法侵入的記者的?若是記者要到民眾家採訪,那更是只能乖乖站在馬路邊等,有哪個記者敢踏進私人土地的草坪,馬上會招來警察干預。若是記者敢不配合,被開槍都有可能。這次非法侵入教育部的記者,不妨到美國去試試看,會不會被上銬帶走?

禁止非法進入,違者將被射殺,沒死會射到死為止!

你相信死後的世界嗎?進來你就知道了!

管制區域,禁止擅闖!

上面這些標誌,可不是在北韓,而是在美國隨處可見的東西。可惜到了台灣,不管是XX自由一律被綠營濫用,什麼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遊行自由,都是雙重標準。自己人什麼違法犯紀的事都能做,別人做都是妨害自由人權。如果記者跟拍小偷破壞民宅門鎖偷竊,還進入民宅,請問大家,還會認為記者的行徑是新聞自由嗎?

請大家看一段新聞:

記者闖台大副校長室夜宿 陳良基:會報警

學生及記者在23日深夜入侵教育部,台大副校長陳良基昨天不但未譴責,還痛批教育部指揮警方逮捕記者,是戕害新聞自由,非常可惡,社會應「群起攻之」,並指教育部不應該對學生提告。

陳良基這番話,今天引起討論,甚至有公民記者強行闖入辦公室要採訪他。面對這位不速之客,陳良基的秘書相當難為,並向李姓記者敬禮拜託不要鬧,同時也通報校警,校警過幾分鐘後來了,雙方一度發生肢體衝突,校警一邊道歉一邊將李姓記者請出去。

陳良基今天都不在辦公室,但秘書有告訴他有人闖入。今天晚間10點多陳良基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就他的立場,台灣是法治國家,若外人強行入侵、並破壞物品,他會報警,因為犯法就是犯法。(中時即時)

新聞引用至此~

這位台大的副校長腦筋已經秀斗至此,居然還能在台大居如此高位,實在匪夷所思!記者半夜非法侵入教育部採訪被逮捕就是戕害新聞自由,但是侵入他的辦公室要採訪卻變成犯法就是犯法?會報警這樣的邏輯跟雙重標準當台大副校長?也難怪台大水準越來越差了!

犯法的記者被逮補上銬,銬得好!台灣終於有點法治社會的希望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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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26711796
 引用者清單(1)  
2015/07/28 20:53 【不平則鳴】 民主之恥: 縱容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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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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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 23:56
衛生福利部- 焦點新聞  建檔日期:2015/07/28 更新時間:2015/07/28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登革熱疫情快速升溫,籲請民眾持續加強戶內外環境整頓與巡查

國內7月21日至7月27日共新增89例登革熱病例,其中85例為本土病例,4例為自印尼、緬甸及馬來西亞之境外移入病例。本土病例居住地分別為台南市 78例、高雄市6例、台中市1例。疾管署提醒,目前南部本土疫情快速升溫,又逢間歇性降雨,雨後如未及時清除積水容器,易有病媒蚊孳生,籲請民眾持續加強 戶內外環境整頓與巡查,以杜絕登革熱疫情。
  新增本土病例中,以台南市病例增加較快速,尤其北區新增64例最多,此外台中市南區、高雄市岡山區、台南市新化區、新市區、關廟區、中西區、南區、永 康區及東區(各1例),安定區及安平區(各2例),安南區5例個案活動地在台南市北區,感染地可能在台南市北區,顯示台南市北區疫情持續延燒且有擴大至其 他行政區及里別。安南區新增14例,除5例感染地可能為北區,其他9例感染地可能為該區(溪頂里)。中西區為新增有病例之行政區,一週內新增6例,其中1 例感染地可能為北區,其它5例為當地感染。
  高雄市除1例感染地可能在台南市北區,另新增5例分布於大寮區(山頂里)、三民區(鼎西里)、左營區(頂北里)、楠梓區(宏毅里)、前鎮區(瑞竹里),皆為當地散發疫情,但因多數里別病媒蚊指數偏高,顯示有社區流行的風險。
  今年累計318例本土登革熱病例,5月入夏後216例(台南市149例、高雄市61例、新竹縣3例、台中市2例、嘉義縣1例)。
  疾管署再次呼籲,澈底清除積水容器等病媒蚊孳生源才是最根本的方法,請民眾主動落實戶內外病媒蚊孳生源清除並定期巡查,除可避免自己遭受感染,也能保 護親友鄰居的健康,防止疫情發生或蔓延。個人外出應做好防蚊措施,穿著淺色長袖衣褲、身體裸露部位塗抹衛生福利部核可之防蚊藥劑;如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 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或活動史。相關資訊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國內免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http://www.mohw.gov.tw/CHT/Ministry/DM2_P.aspx?f_list_no=7&fod_list_no=5314&doc_no=51012

書迷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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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 22:39
台灣人民喪失的是:ploitical ethical。所以高喊台灣獨立!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5-07-28 23:01 回覆:
這就跟本文無關,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了!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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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之恥
2015/07/28 20:56

現今世界, 高舉"民主"普世大旗, 卻讓人對這些傢伙, 十分失望!

美國有黑人總統, 雖然罵她的黑子民 thug, 縱容暴民打砸搶燒, 對警察放黑槍, 大批釋放毒販(一次四十幾個)! 還不准警察抓他們!

到了台灣, 就是綠營:

僱用職業學生, 水準很差: 連抗議的事實都搞不懂! 民意代表踢門, 綠衛兵侵入官方機關, 政客聯合聲援, 明明犯了法的現行犯, 竟然還要求釋放, 不予起訴? 就別提那關起來的貪汙犯, 還高喊政治迫害!

強烈譴責破壞國家安定的打手!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5-07-28 21:14 回覆:
馬英九無能就在這!該堅持的事情逢綠就軟,不該堅持的事,他倒是硬得跟條牛一樣!

木旁....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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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摩臉書
2015/07/28 20:54

我看就算在比較綠的奇摩臉書

留言也是一面倒要求對學生提告

我每次都把這些學生稱呼「媽寶皇奴」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5-07-28 21:14 回覆:
依法辦理就好!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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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 20:13

前十幾年在全國就發生了幾個日裔的小孩子萬聖節到粼居家要糖,

被鄰居開槍殺死,後來好像也沒罪,

因為美國的憲法好像有一條‥‥

家是人民最後的堡壘之類的‥‥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5-07-28 20:35 回覆:
維基百科

Death of Yoshihiro Hattori(服部 剛丈)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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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 20:10

有次葉金川到瑞士參加WHO的會議,

台灣一個在法國留學的女生(後來他老爸代表民進黨競選台中議員)帶了幾個不知香臭的台灣小屁孩對他抗議,

沒兩下子警察來了,這個女生當沒事人臉轉到旁邊去,

留下這幾個小屁孩被警察一一上銬帶走!

後來也沒聽綠營到瑞士抗議!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5-07-28 20:32 回覆:

WHO幹事長發言 被嗆台灣不屬中國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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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 19:31
3樓.版主回覆:『未經同意,就是非法入侵,就該上銬逮捕法辦!』

1樓. 小浪兄所引美國作法:『後來我才知道,原來美國記者為了寫新聞或拍照,被警方逮捕的也不在少數。

這裏的sop是,警察覺得記者有違規違法,可以先逮人,案子送到檢察官辦公室, 由檢方決定要不要撤訴,如果不撤訴,一切就等上法庭再說。由於檢方沒有撤銷我的案子,我還是在律師好友陪同上法庭。我的律師拿出我的記者證,說句話而己,法官就撤銷我的案子。』

上面說法難道有誇大嗎?難道綠營不知道嗎?怎麼拿出新聞自由的大帽子來?

莫非他們到美國採訪就敢逾越界線,被警方逮人就大叫違反新聞自由?我好像沒聽過哪位記者如此英勇的。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5-07-28 19:38 回覆:
被上銬的那三個記者,要是派去美國採訪,保證乖的跟龜孫子一樣!

璇子姑娘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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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8 18:54

看到這則新聞後,我終於對台灣重新燃起了希望了!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7280236-1.aspx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5-07-28 18:56 回覆:
民眾該好好教育這些記者,先學會什麼叫做新聞自由跟法律界線!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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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PO
2015/07/28 18:42

Flora Lin

玫如姐姐最近一直傳送有關夜闖教育部的新聞,逼得人在幾千里外的我,不看都不行,也不得不說幾句話,讓大家參考在號稱自由民主的美國是如何實踐「新聞自由」。

我在美國採訪時,也曾被紐約市警局逮捕過,當時我試圖在曼哈頓五大道的人行道上拍攝反胡及支持胡錦濤的團體壁壘分明照,被NYPD控告妨害交通。我那個NYPD出身的老公親自向逮我的警察求情,都沒有用。

先說明一下,我可是領有可以跨過警察黃色警戒線的記者證。在紐約市,想要採訪新聞,不被刁難,最好的方式是向紐約市警察局申請記者證。這種記者證有兩種,一種只是身份證明,適合普通場合的採訪,但不能越過黃色警戒線。另一種是,可以跨過黃色警戒線的記者證,除了一般場合的採訪,更可以用於任何突發新聞如衝突事件及罪案現場。

因為警察局審核嚴格,很多機關團體都承認這種證件,這種記者證對我們這種非主流的華文媒體記者很有用。

但是,有可以跨過黃色警戒線的記者證,不代表你一定可以隨時在任何場合採訪,警察說了算數。警方可以任何維安的理由,阻止你的採訪。

我那次是去採訪胡錦濤來訪,在他入住的華爾道夫酒店外,有正反兩方的支持者。由於幾天後,當時的總統布殊要在酒店內和胡錦濤見面,警方的維安工作升了級。我採訪陳水扁訪美時,全程自由進出華爾道夫。這次,警方要求要進入酒店內進行各種有關或無關胡錦濤的採訪,都得事先登記。當天,我們得拿著記者證,在入口讓保安核對名單。如果不在名單內,對不起,請離開。

那天,警方還臨時下令包括記者在內的非示威人員不能在五大道街道上逗留超過三分鐘(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把記者證掛在身上,為了拍張「歷史性」照片,停留久一點,警察趕了我兩次,我沒理,最後被銙上手銙帶走,接了張告發單,罪名是妨礙交通。

剛被逮時覺得很嚴重,到處去問認識的律師。我當時的主管是大陸人,也非常緊張,要我打電話給現場目睹我被逮的資深友報記者,問她會不會發我被逮的新聞。她很訝異地回答我:當然不會。後來我才知道,原來美國記者為了寫新聞或拍照,被警方逮捕的也不在少數。

這裏的sop是,警察覺得記者有違規違法,可以先逮人,案子送到檢察官辦公室, 由檢方決定要不要撤訴,如果不撤訴,一切就等上法庭再說。由於檢方沒有撤銷我的案子,我還是在律師好友陪同上法庭。我的律師拿出我的記者證,說句話而己,法官就撤銷我的案子。

通常這類「新聞自由VS法治」的案件,只要是單純違規事件,記者亮出記者證後,法官就會撤銷案件。警方也不會因為逮記者受到處罰挨罵,因為警察也只是做他們應該做的事。這種處理方式,算是在法治及新聞自由間找到平衡點。

最後說一句,我讀到很多人為學生非法夜闖教育部脫罪及合理化,覺得十分不可思議。美國民主黨及共和黨也是每天吵來吵去,彼此相互指責對方的政策,民眾也感到十分厭煩。美國法律保障自由言論,但是為了要讓對方聽從自己的想法,闖進公署而不被逮、被控,在美國只會被罵翻天,兩黨也絕對沒人敢出來叫囂放人,因為這是黑白是非的論題。

你不信,你來夜闖美國教育部看看,很可能闖著進去,躺著出來。就算你躺著出來,多數人可能不會同情你,你才會理解美國的自由是建立在法治之上。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5-07-28 18:45 回覆:

台灣記者除了只會讓自己爽,只會問別人爽不爽,其他一律不懂!

上銬,就是最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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