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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7 22:28:51瀏覽4203|回應13|推薦49 | |
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今天說,教育部堅持告學生,連未成年學生也不放過,但課綱程序違法,教育部卻不依法行政,這不只是台灣司法史上奇聞,更是國際笑話。 黃帝穎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處理青年學生的輕刑案件,實務上大多考量學生尚在學習階段,不予追究刑責,況且課綱案的學生與一般輕刑案件不同,學生進入教育部並非為了私人利益,而是為了教育合法性的公共利益,希望教育部依法行政,撤回違法課綱,學生的行為有勇氣和正義感,比黑箱課綱「光明磊落」。 新聞引用至此~ 記得從小,版主的父親就一再告誡版主,不管怎麼玩,犯法的事絕對不能做!犯錯可以後悔,可以改正,但是犯了法,就是一條無法回頭的不歸路!也只有自己能扛起責任,別人幫不上忙!父親的話,版主一直謹記在心,雖然年輕氣盛時闖的禍不少,但犯法的事,確實不敢做! 三峽7 月20日晚間發生持刀隨機揮砍路人案件,經警方開導下,犯案的國中生對犯行表示「我做錯了」,但警方否認他有說過想學鄭捷。 警方20日晚間10時46分獲報,於三峽區大觀路有民眾報案,稱一名身著三峽某國中制服、短褲的青少年持刀傷人,造成一名女子左手臂遭劃傷,無生命危險,警消已將傷者送恩主公醫院就醫。 三峽分局偵查隊長李文騫表示,昨晚接獲報案指稱有人在三峽區學府路附近遭砍傷,立即呼叫線上警網出動大批警力前往圍捕,迅速逮捕未成年的犯嫌,並起獲犯罪菜刀1把。 他表示,警方逮捕涉案少年,經偵訊,才知犯嫌只是和姑姑吵架,砍人只是想換取入獄清靜。 新聞引用至此~ 學生是怎麼樣的特權階級?為什麼犯法不能告?如果上面版主引用的那一段新聞,未成年的國中生在路上隨機砍人,只因為想入獄圖清淨,那麼我們也該不准起訴這個國中生,用溝通對話來解決嗎?如果不是,為何高中生半夜侵入公署破壞,就突然不能告了呢? 犯了法又被抓到現行,若是公訴罪則檢察官必須提起公訴,若非公訴罪則由被害人決定是否提告。這次的被害人教育部要告,那麼犯法的學生記者就勇敢承受後果。就算有學生未成年,犯了法也不值得同情。版主不懂綠營這種幾近變態的法治觀念是怎麼來的?各國對於未成年的犯罪,都有不同的規定,也有專門的少年法庭處理。但卻從來沒有逼迫被害人不准提告的!對於未成年的犯罪,版主贊成給予適當的寬容,或者判刑較輕,或令其入感化機構,或從事社會服務,都是激勵其反省自新。而成年者無論是學生記者,該怎麼判就怎麼判。既已成年,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全部責任。學生很了不起嗎?鄭捷不是學生?在捷運上殺了那麼多人,綠營怎不敢叫那些被害人撤告? 不能告犯法的學生,才是國際笑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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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