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張啟典:警局資料顯示周美青偷竊 ← 胡扯!哈佛校警事件資料,根本不對大眾公開!
2008/03/12 21:58:28瀏覽2605|回應15|推薦84
引用文章: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4254542.shtml

【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    2008.03.12 05:23 pm
張啟典指出,有一天他在圖書館上班時,張姓人士又告訴他,有個外籍館員也說定期刊物被人偷,隔天他到HUPD去,一位sergeant拿一份「incident report 」給他看, 他看到上面有周美青英文名字,事由是theft,也有地址,加上那份資料算是官方文 件,因此認定周美青偷報紙;徐永明則補充HUPD是「哈佛校方警局」。     


上述一段文字是[聯合報網站]上引用自[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
報導關於 張啟典:警局資料顯示周美青偷竊 一事。

這整件事件,根本是 張啟典 胡說八道!

只要上網到哈佛大學的官方網站蒐查,你就會發現:

除非你是竊盜案件受害人,
否則,哈佛大學警察部門,根本不會讓你看到警局的事件報告(incident reports)!

而且還要是『竊盜案件受害本人』向哈佛校警 HUPD提出申請。


如果,現在還得經校方同意授權後,哈佛校警才肯給被害人事件報告的副本,
那麼,三十年前哈佛校警,難道就會隨便將事件報告拿給不相關的人看嗎?

另外哈佛校警還有所謂的[公眾警局報案記錄]Public Police Log

如果 張啟典 又要『改口』,說他看到的是[報案記錄]的話,

我也請他三思! 不要再謊話連篇!


因為,
哈佛校警所提供給大眾觀閱的[報案記錄] Public Police Log
裡面根本沒有他所說的相關人的姓名或地址

只有: 報案時間、案件類別、出事時間、出事地點、處理情況


想要一睹哈佛校警的[報案記錄] Public Police Log 的,
請點閱下列連結,然後隨便選擇一天去[觀摩]哈佛校警的報案日記錄!
http://www.hupd.harvard.edu/public_log.php

下列是證明
張啟典他說的『他到HUPD去,一位sergeant拿一份「incident report 」給他看,他看到上面有周美青英文名字,事由是theft,也有地址』
完全是捏造的證據!

任何會讀英文的網友,
請上到哈佛大學的官方網站,http://www.hupd.harvard.edu
親自點選下面 哈佛大學警察部門



[常見提問的問題]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中,

其中,第二個問題與回答,就非常清楚地說明:

為了維護社區人員的隱私權,哈佛校警 HUPD 並不會對一般大眾(general public)
傳播(disseminate) 事件報告(incident reports)。

因為哈佛校警是一個私人警察機構,所以哈佛校警 HUPD 並不受到【麻州公開公眾記錄法律】關於必須提供警察記錄給公眾的約束。

《哈佛大學全體議會辦公室》已經授權哈佛校警 HUPD,
當[竊案受害人]要向保險公司尋求失竊損失賠償時,
可以提供【事件報告影本】給[竊案受害人]。
[竊案受害人]必需要用電子信函向哈佛校警 HUPD提出【事件報告影本】申請。



原文和網址節錄在下:

http://www.hupd.harvard.edu/faqs.php#1

General Information

How do I get to the Harvard University Police Department?
The HUPD is located at 1033 Massachusetts Avenue on the sixth floor. From Holyoke Center walk south towards Central Square. 1033 Massachusetts Avenue is located just past the Crate and Barrel Furniture store.

Does the Harvard University Police Department disseminate incident reports to the general public?
No. In the interest of maintaining community members' privacy the HUPD does not disseminate incident reports to the general public. Because the HUPD is a private police agency it is not required under the Commonwealth of Massachusetts' Public Record Law to disseminate police reports to the public. The University's Office of the General Counsel has authorized the HUPD to provide theft victims copies of incident reports in order to submit them to their insurance companies when making a claim for reimbursement. If you are a theft victim and want to request a report, please email Steven Catalano at steven_catalano@harvard.edu.



綠營  張啟典 這樣無的放矢,污衊周美青女士的聲譽,
難道不怕天打雷劈?!

我美籍先生的姪子,現在就任職於哈佛校警部門 HUPD,
歡迎周美青女士的律師跟我連繫。

我一定提供我先生姪子的姓名和電話,並且介紹你們認識,
大家共同收集證據來控告 張啟典

這種一到選舉,就會跑出來胡扯、傷害無辜人民的社會害群之馬,
實在可惡至極!

一定要將他繩之以法,讓他付出金錢賠償!
讓他因為[錢痛]而知道,別人因他所受到的[心痛]!



*本文同時發表於[青春鐵馬向前行]城市*
( 時事評論人物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mdum&aid=1689351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當然要告
2008/03/13 13:18

被傷害的名聲是要靠自己去澄清

什麼「日久見人心清者自清」的說法都只是自我安慰的說詞

不告等於是默認



環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也贊成一定要告!
2008/03/13 10:39

別以為隨便說謊愚弄大眾,只是逞一時之快,應該要得到報應才對!

我最討厭[軟土深掘]!


mio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一定要告
2008/03/13 07:51

昨天新聞「張」已經露臉

看看他的資歷就知道是奥步黨的打手

選到拿不出辨法了

只能用最後一招「盡可能抹黒」

看這位「張」上電視的說辭就知道是在無中生有胡說八道

322大家一起來給他們知道我們是有眼晴有智慧的

不是他們口中的植物人和雞狗豬


老LP-0856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嘻嘻!告到他脫褲為止
2008/03/13 03:43

好樣的!寫的真好!

這年頭說謊不打草稿的傢伙還真多,不知道那老頭兒下次是否又要改口說他看到的「不是什麼什麼」,而是「什麼什麼」!從金恆偉到週報,繞一圈到這個正主兒張博士,光版本就已經換了好幾套了!也真難為他們了,但是這個姓張的號稱「哈佛」博士,在美住那麼多年,他不知道指控他人「犯罪」,又提不出證據,那是會賠到脫褲的耶!

嘿嘿!沒這些人,今年這場選舉還真是無趣啊!


安居
catling(dumdum) 於 2008-03-13 09:28 回覆:
大砲!是你[昧甘嫌]啦~
我這可是在你這大律師面前[班門弄虎],真是現醜了~

實在是受不了那批蠢X,只會來這種[打帶跑]!

以為爆料後就可以溜之大吉,他高高興興回到美國去,讓被他構陷的無辜被害人去[活該死好]蒙受不白之冤!真是可惡透頂!
台灣人,真的要給這種人一個正面痛擊,好好教訓他們才是!

請參與公投廢止台灣黑警交通警察開出罰單竟可領取罰單獎金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
2008/03/13 00:13

反正深綠腦殘鄉下人會相信就好了

呵呵

我倒要看看過幾天台灣到底有多少智障投給謝


陸客來「民主、自由、法治」的台灣觀光前要投保暴力意外死亡險,否則被貪腐集團民進黨打死了不理賠
黑心貪腐民進黨一個婚禮,光是元大一家就送禮金六百萬元,黑心貪腐台獨洗錢豬真夠貪的
catling(dumdum) 於 2008-03-13 00:36 回覆:
怎麼可以用欺騙的手段來詆譭別人的名譽?

而且還挾[洋]來欺騙台灣不懂英文的人民!

最可惡的是那個[張啟典]!專程從美國回台灣來說謊、做偽證!

難道,

台灣人選舉的格調,就非要是這麼下流、無恥嗎?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