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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6 17:46:59瀏覽263|回應0|推薦2 | |
那些大企業自己經營團隊本身,那個能力讓自己的企業獲利賺錢,就把歪腦筋動到納稅人的身上,在那非常不要臉地大喊:沒功勞也有苦勞,沒苦勞也有疲勞,所以應該要拿大筆的績效獎金,不拿會對不起全台灣 2300萬 的同胞。 但問題是,通過同意讓那些無能之輩的經營者,拿那些績效獎金,這其中難道沒有官商勾結的問題嗎?沒有非法的利益輸送的問題嗎?沒有私下收賄的不法情事問題嗎?國營企業的虧損,並不全是政府政策的問題,而是經營團隊的能力問題。 做不好就不應該拿任何的錢,連薪水都不應該拿,更何況拿那績效獎金,那些腦袋裝豆渣的經營團隊,做出了什麼亮眼的績效,所以該拿績效獎金?難不成是因為把大企業搞成不斷虧損,所以這樣績效良好,所以才要拿那些所謂的績效獎金? 這次通過提案讓肥貓復活的豬公,通通都有問題,而且犯罪嫌疑重大,檢察官再不去主動偵辦,就是又一筆公然包庇特權犯罪的鐵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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