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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21:36:54瀏覽335|回應0|推薦0

前總統陳水扁龍潭案三審定讞,判刑11年,根據卸任元首禮遇條例修正案,原本他每月有25萬禮遇金,還有1年500萬元的事務費,在一審有罪凍結後,現在確定全部取消,連僅剩的2到3名安全隨扈,在內政部發函通知國安單位後,也會撤除。

扁辦主任陳淞山:「五都大選前,配合馬總統做這種政治迫害陳前總統的非法惡行,我們表達嚴重的憤怒跟不滿。」

「馬鞭」一揮,行政首長匍匐聽令,藍軍立委、監委、檢察官、法官、媒體名嘴等等一狗票,不待馬下口令,就一個比一個不要臉,聞馬鞭起舞,為馬前驅,為馬攻擊政敵,形同走狗。

最近,藍軍五都市長選情告急,馬鞭揮更狂,馬朝官員本就充斥戀棧權位的無格之輩,行政中立更蕩然無存。

像農委會主委陳武雄、副主委黃有才、教育部長吳清基、環保署長沈世宏、客委會副主委劉東隆等等,假公濟黨的「政治小偷」行徑,其實普遍存在,馬政府根本就是黨國體制復辟的「政治大盜」。

法官審判獨立,但在政治強壓之下,判決須符合馬的「政治期待」才行,連判決的時機,都緊扣藍軍的五都選舉,否則,就會遭藍營聲討、被改革、被刪預算、被打壓等懲罰。一黨獨大、一人獨霸,胡蘿蔔與馬鞭子兩手策略下,司法不乖乖聽馬號令者,幾希!

這一邊,馬黨魁總統批判周占春法官的判決,還意有所指的稱不會坐視,國民黨即呼應要上街頭大遊行聲討,藍委刪法院預算做為判決不符期待的懲罰。另一邊,馬黨魁總統召來司法院長、副院長、法務部長、檢察總長,賞以美酒大餐。

在「杯酒傳旨」後,特偵組上訴還批周占春;雄檢傳訊高雄市長陳菊,監委也去查陳菊的水電費;最高法院罕見的先超快速將龍潭購地案直接判扁重刑定讞…。

這些作為顯然都符合馬的「期待」及國民黨選舉需求,破壞民主、干預司法,竟如此肆無忌憚,人民不禁開罵,不要臉!XXX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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