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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真是美國「軍政府」的代理人?
2010/09/17 16:09:12瀏覽970|回應0|推薦0

2007年6月26日,美國在台協會(AIT)台
北辦事處處長楊甦棣到他的辦公室,帶來一份白宮、美國國務院、『國防部』最高層的『訓令』說要給陳水扁」,「楊甦棣宣稱,最近聯合國做了一個詮釋,是針對
台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詮釋,好像是把台灣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這個詮釋是基於1971年通過的2758號決議文,也就是『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
代表權被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承繼的時候,我們不接受這樣的詮釋,而且也向聯合國的高層表達了我們的看法。」「我們一直嘗試不要闡述我們『一中政策』的詳細
內容,但是我們聽到聯合國做出這種解釋的時候,我們就必須做一些公開的回應及陳述。因為對美國而言台灣地位的問題仍然是懸而未決的。」

楊甦棣(Stephen M.
Young,1951-)是美國的職業外交官,幼年十二歲時即隨其父在高雄左營居住兩年,並先後五度來台,所以能講一口流利的閩南語與國語。一九八一年進
入美國國務院,曾派駐莫斯科、北京,二○○三年至二○○五年任美國駐吉爾吉斯大使,期間發生「顏色革命」吉爾吉斯版之「鬱金香革命」。楊甦棣二○○○年於
其「我親愛的朋友」陳水扁「綠色革命」成功取代李登輝時,擔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副處長,二○○六年三月十八日陳水扁第二任時期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
事處處長,可謂與陳水扁「長相左右」,以迄二○○九年七月馬政府再度「政黨輪替」不久卸任離台。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又獲任美國駐港澳總領事。
楊甦棣一生迄今捨吉爾吉斯「鬱金香革命」勿論,其最「精彩」的一段,能否說即是其與陳水扁無與倫比的密切關係呢?但世人恐無法置信兩
人關係可以密切到陳水扁於今暴露其真實身份乃是「美國軍政府執行官」
就是楊甦棣了?

陳水扁真的是其所自命的美國「軍政府」的「執行官」嗎?美國政府不是由白宮與國會組成的嗎?何來什麼「軍政府」呢?楊甦棣不是由美國
國務院所派任的嗎?怎麼會是陳水扁所影射的美國「軍政府」在台的大總管呢?美國真的有「軍政府」嗎?那白宮與國會又算什麼?並且陳水扁口沒遮攔的「台灣是
主權獨立國家」又算什麼?台灣「主權」真的直屬「軍政府」嗎?美國「軍政府」楊甦棣真的攜有否認「一中政策」的「訓令」給「執行官」陳水扁嗎?一切簡直一
團混亂,留給人們太多疑惑了。首先,陳水扁如此出賣如此徹底「矮化」台灣,又其會不會是CIA吸收的線民等等,中華民國特偵組便不能不予以查明;其次,陳
水扁是否真如其言是美國「軍政府」代理人?馬政府也必須嚴正的要求美國政府澄清。


試問楊甦棣與陳水扁,聯合國通過2758號決議案,代表中國的席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原本的「中華民國」取而代之,如果此中不是有
「一中」的繼承關係,那又何必多此一舉的「驅逐」「蔣介石集團」的代表呢?並且原本美國政府不但與「中華民國」互有正式邦交關係,且與「中華民國」還訂有
《中美協防條約》,則既然此時期「中華民國」在聯合國代表中國,此「中華民國」領土主權又包含台灣,則美國如何卻又與「軍政府」所說「台灣地位問題仍然懸
而未決」意謂主權不及於台灣的「中華民國」有邦交又訂約呢?豈非自相矛盾?美國可以如此表裡不一的「一中政策」不包含台灣,可以如此國際公法一切不顧嗎?
陳水扁說「台灣中國、一邊一國」,這才是美國「一中政策」的真相嗎?

應鼓勵陳水扁勇於繼續多多揭發其與美國間的「密室」關係,以讓美國與台獨人的陰謀大白於天下,以惕國人。今之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因恐美國「邊緣化」而反ECFA,此中是否也有美國「軍政府」的「訓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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