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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是為了好聚好散
2017/09/26 11:02:55瀏覽18|回應0|推薦0

離婚程序太方便容易

台灣的離婚率這麼高,不難察覺是台灣夫妻要協議離婚的離婚程序相較於其他某部分國家更簡單一些,畢竟許多國家的離婚程序,首先是要申請離婚協議書,台灣卻在書局就可以購買得到離婚協議書。只要能夠證明夫妻二人都有離婚意願,協議離婚的理由即使再離譜,也不會被阻止,同樣能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程序。不過,也是因為台灣的協議離婚程序太方便容易,令許多夫妻越來越不看重得來不易的婚姻,就連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可能都是草率達成協議,直到離婚以後,發現自己的權益受損,才想到要打官司去爭取。

在台灣的夫妻要辦理協議離婚程序,找兩名具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做離婚證人,證明夫妻二人皆有離婚意願,帶著夫妻二人簽好的離婚協議書、簽上離婚證人的名字,即可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然而,這個離婚程序中最重要的部分,也就是離婚協議必須達成共識,卻經常被離婚夫妻忽略,直到真正離婚以後才發現,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簽立得太草率,自己的權益有所損害,想要再爭取,就不再那麼容易。

無論夫妻二人為什麼想要離婚,在走離婚程序之前,可以先到政府立案的大愛徵信社做離婚諮詢,不僅是更加了解離婚程序怎麼走,更要明白離婚協議的內容需要捍衛跟爭取的權益,才能讓兩人離婚以後真正好聚好散,不再為了爭權奪利對簿公堂。


確實謹慎地達成離婚協議

即使台灣的協議離婚程序相對簡便容易,導致台灣夫妻的離婚率極高,卻不能夠保證夫妻協議離婚以後真正能夠做到好聚好散,畢竟人與人之間若是有了權益互相牴觸或是衝突的時候,撕破臉的機率很高,尤其是離婚夫妻各自有了新對象,認為當初離婚協議的內容不符合需求、有權益損失的疑慮,或者造成相處上的困擾,很有可能必須要重新找到前對象再次協議,協議不成又必須要透過打官司等法官判決,相對費時費力。反之,如果可以在走完離婚程序以前,確實謹慎地達成離婚協議,再請離婚公證人做離婚公證,可以減少不少離婚以後再度引發糾紛的機率。

離婚以前,先到專業又合法的大愛徵信社做離婚諮詢,藉由離婚諮詢了解離婚協議的注意事項,再走離婚程序,離婚過程會更順利,未來的糾紛也會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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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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