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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物利用! 做一個器捐者
2013/01/07 14:17:13瀏覽302|回應5|推薦3

廢物利用! 做一個器捐者 (醒報)

文/魏世昌

近日聽聞有一名八歲血癌女童,因兩名完全與其吻合的捐髓者臨時「反悔」不願捐出,頓使女童和親人陷入絕望和傷心的新聞,令人為之鼻酸與心痛。

願意器捐的人很少
其實何止捐髓在台灣窒礙難行,連器官捐贈也同樣遭遇類似的難題。據統計,台灣目前有將近八千名患者,正與時間拔河,等待獲得器捐的時刻到來。但事實上每年台灣願意器捐的人,也只不過一百五十人到兩百人左右。坦白說,當下我對這個差距如此懸殊的數字感到震驚與憂心。

而我之所以加入器捐的行列,則是在和朋友不經意的一席話間。他告訴我,「器官捐贈同意卡」是他生命中最有意義的一張卡,將來對自己遺體處理的方式,若能「廢物利用」的話,那就真的是「遺愛人間」了!

捐器官把愛傳出去
我這位朋友今年才三十出頭,卻能有如此豁達人生的看法與一顆柔軟助人的心腸,在這個利慾薰心、爾虞我詐的社會,殊屬難得,非常了不起!

最後我們彼此都有一個共識,那就是只要我們願意捐出器官、把愛傳出去,就能挽救一條可能逝去的生命,給一個家庭重生的希望,這才是真正懂得尊重生命的真諦!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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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inowei&aid=7205474

 回應文章

居士
面對痛楚, 要保持正念
2013/01/11 22:37

魏世昌(dinowei) 於 2013-01-11 14:13 回覆:
人作古後,還要罣戀這個臭皮囊做甚麼?

我們的腦袋要跟著時代進步,而非一成不變。
===========

醫學界對死亡的定義, 仍然爭論不休

如何對死亡的過程, 跟著時代進步 ???

我讚嘆任何願器官捐贈的善人

只是提醒, 要保護自己

 


居士
靈魂出竅並不是脫離身體, 只是意識可以緣更廣的空間
2013/01/11 22:16

我不擔心好心的"居士"所提醒的狀況。我認為人的意識和腦的運作不是永遠依附並存的,否則就沒有所謂靈魂出竅的事。許多有瀕死經驗的人,往往陳述意識脫離身體的狀態,我相信在死亡的一刻,靈魂應已脫離大腦的羈絆,不再受身體苦痛的折磨。

==========

靈魂出竅並不是脫離身體, 只是意識可以緣更廣的空間

道士修定, 元神出竅, 往他身上扎一針, 就出定了, 表示意識並未離身, 也未死亡

瀕死的人,看見自己的身體, 這時施以電擊, 仍可恢復心跳呼吸, 表示意識並未離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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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擔心
2013/01/11 12:11

我幾年前就辦了器官捐贈卡,但不知骨髓捐贈如何辦理與配對?

我不擔心好心的"居士"所提醒的狀況。我認為人的意識和腦的運作不是永遠依附並存的,否則就沒有所謂靈魂出竅的事。許多有瀕死經驗的人,往往陳述意識脫離身體的狀態,我相信在死亡的一刻,靈魂應已脫離大腦的羈絆,不再受身體苦痛的折磨。

雖然死後一段時間內人的軀幹四肢的細胞能保持活性,神經組織也還有反應能力,但一旦心跳停止,則大腦幾分鐘內即會因為缺氧而逐漸失去功能,再長一些時間即使恢復心跳,往往也因為缺氧而變成植物人。而且醫生也必須確認病人已經腦死才能判定死亡,再進行器官移植的程序。

有些人死後對肉身與塵世依然眷戀不捨,對自己的身體受到損傷也許會難過痛苦,但那是心靈放不下,而不是身體受折磨的緣故。我相信願意捐贈器官的人,在死亡的那一刻知道自己身體的一部份可以幫助人,而繼續存活下去,應該會感到欣慰快樂而不是痛苦吧!


有關台灣電視新聞弊端的紀錄片~腳尾米完整版
魏世昌(dinowei) 於 2013-01-11 14:13 回覆:

人作古後,還要罣戀這個臭皮囊做甚麼?

我們的腦袋要跟著時代進步,而非一成不變。


居士
捐贈器官的大善人們應該自我保護的地方 (1)
2013/01/10 00:25
阿彌陀佛~~

樓主具大愛精神,願以身體佈施他人,但對於一些器官捐贈之基本知見不可不知,以免心懷行善死後卻誤墮三惡道。以下文章節錄自第33期《正覺電子報》正光居士之「將佛法世俗化、淺化的證嚴法師」連載文章,若要詳閱全文可上
「成佛之道」http://www.a202.idv.tw/a202-big5/index.html

『首先談器官捐贈。證嚴法師在《生死皆自在》第三一八頁~三一九頁云:「人往生後,六識已不起作用,只存第七、八意識。假如捐贈大體或器官是出於亡者自願,那麼為了醫學上的需要而為亡者身軀做處理時,亡者的意識不會覺得難過,肉體上也不會感到痛苦。甚至處理的人也可以一邊這麼說:『你的肝可以救人、你的胃也可以救人……』讓亡者的意識更增歡喜。
假若捐贈大體或器官不是出於自願,那麼處理過程中,他多少會有所掙扎,因為人最執著的就是自己的身體,哪怕是死了之後,還是同樣的執著。當然願力會提昇意識,自願捐贈大體或器官的人,在往生之後,就會因為自己的願望圓滿而心生歡喜。」


正光辨正:《當吾人剛斷氣,呼吸心跳停止(初死位)的時候,今生的記憶將轉至第八識中,導致業鏡現前,如同電影片播放一樣,由上而下一格一格快速的出現。每一格所造之業,或善業、或惡業、或淨業、或不淨業,都能清楚了知,接著就進入真正死亡的階位(唯識學稱為正死位),這時第八識開始捨身;而第八識捨身有五種,如前所說;其中第四種:若是造諸惡業罪不及地獄業者之死亡,在死前及正死位方有四大分離種種痛苦發生。
【一般而言,這些造諸惡業罪不及地獄者,在剛死亡沒多久,約三~四小時以內,意識仍然存在,於息脈已斷三~四小時之後才斷滅】,如前所說。
又因為亡者生前曾簽署器官捐贈卡,同意於死後捐贈器官,因此醫生通常於器官捐贈者死後就會儘快進行器官移植手術,以免因為器官捐贈者死後時間太久,導致器官敗壞而無法移植,所以【器官移植手術通常在器官捐贈者死後二十分鐘內就開始始進行】,也就是說,
【在器官捐贈者意識尚未完全斷滅前就開始進行器官移植手術】。
由於器官捐贈者初死時意識覺知心尚未斷滅,醫師也未使用任何麻醉劑就動刀,此時猶如生人在未使用麻醉劑的狀況下動刀一樣,是非常痛苦的,但是他卻無法表示任何感受痛苦的意思,是極為痛苦的,那時將會心生怨恨,痛恨自己被騙了。試想生前不小心被針刺了一下,尚且呼天搶地,更何況器官捐贈者在無任何麻醉之情況下,而在身上開刀割除各種器官,其劇痛難耐可想而知;
【因劇痛難耐的緣故,生起大瞋,可能下墮三惡道中】。
由於器官捐贈是大善行,理應往生善道才是,其結果卻因被騙而生瞋怨、下墮三惡道中,豈不冤枉哉! 》
.......

《以上所說,基於經、論的開示以及世間醫學知見如實而說,並非為反對而反對,只是想要對捐贈器官的善心人士加以保護。因此正光在此對器官捐贈者提出如下建議,請你(妳)在簽下器官捐贈前先作思量及自我保護之後,才正式捐贈器官:

居士
捐贈器官的大善人們應該自我保護的地方 (2)
2013/01/10 00:17
一者,如果你(妳)本身有四禪八定具足的證量(須符合經典所說的證境才算數,不是依自己的錯解來認定),而且已經斷了我見,正光絕對支持你(妳)器官捐贈,而且隨喜讚歎言:「真是捨內財的菩薩啊!」何以故?四禪中息脈俱斷故,捨念清淨故,可以提前捨離色身故,所以不會受彼惡劣境界影響生瞋而下墮三惡道故。不過要進入四禪捨念清淨定中再進一步捨棄色身,也需要五~十分鐘時間才能進入及捨身,因此應該避免在這段時間內讓醫生為你做器官捐贈的手術。

二者,如果你(妳)沒有四禪八定的自我捨身功夫,且執意效法捨內財菩薩行,
【請記得在器官捐贈卡上註明:應於死亡前五至十分鐘,施打麻醉劑作全身麻醉,待麻醉劑發生作用後,方可動刀。】
何以故?死亡前施打麻醉劑,縱然動刀割除器官,意識已斷滅而無痛覺,因此不會有劇痛難耐、生瞋而下墮三惡道之事發生。不過醫生肯不肯在你(妳)死前施打麻醉劑才做器官捐贈手術,值得商榷;因為醫生會認為沒有必要,多此一舉;也會因為死亡時間的預測極為困難,而放棄了全身麻醉的保護措施。如果萬一來不及施打全身麻醉的劑量就死亡而進行器官移植的話,正光還是會讚歎你(妳)捨內財的菩薩行,不過話說回來:
【那時千萬不要因為劇痛而生起瞋恨心,記得忍受劇痛而保持正念,保持你的功德而受來世大福報。 】

三者,如果你(妳)本身未斷我見又沒有四禪八定,又不知道該怎麼辦是好,又無法保證死前會被施打麻醉針,建議你(妳)打消此念頭,以免無知而生瞋,死後下墮三惡道中。如果你(妳)已經簽下器官捐贈卡,現在註銷還來得及。

四者,由於生命無常的緣故,請事先與家人溝通死後之處理,避免家人在不知情之下,擅自為你(妳)「死後」器官捐贈,使你(妳)因為器官割除產生劇痛難耐及生瞋而下墮三惡道中。

五者,雖然未到捨命的時節,但是可以先表示想要捨身,請醫師施打重量的麻醉劑而致死亡(法律問題,此處不談),十分鐘後就可以進行器官捐贈轉移了;那時意識滅了,動刀施行捐贈手術時都不痛苦,也可以完成布施內財的大功德。以上是捐贈器官的大善人們應該自我保護的地方,也是證嚴法師對於捐贈器官的大善人們,應該加以保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