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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0 09:50:57瀏覽266|回應0|推薦0 | |
癌症倖存者(註1):遵循預防癌症的建議(註2) 建議
註2 此建議不適用於拿些正在進行積極治療的人。 註3 應包括所有的癌症倖存者,無論是在積極治療前、治療中、獲釋治療後。 理由:根據報告中的條件,專家組同意此建議也適用於癌症的倖存者。可能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本建議並不可行。例如當治療對於腸胃功能有害的情況。 除非合格的專業人員提出不同的意見,在合適的情況下,本報告的建議適用於癌症倖存者。專家組對於證據進行了詳細的研究而提出此項建議,證據包括只與癌症倖存者相關的證據,也包含癌症病理學、及癌症與食物、營養、身體活動,和身體組成的間的關連性的綜合知識。只與癌症倖存者有關的證據,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足以為癌症倖存者提供明確的評價或建議。進一步詳細的證據和論述請見第九章。 許多癌症治療的成功性意義增加,因此,癌症倖存者的存活時間相當長,且足以罹患新的原發性癌症或其他慢性疾病。本報告中的建議也可以降低這些疾病的危險性,因此,這些建議也適用於癌症的倖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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