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識緣名色)關於「識緣名色」的一句:
1 以名色的分別,
2 以於有等的轉起,
3 以攝,
4 以緣的方法知抉擇。
1 「以名色的分別」:這裏的「名」,因為傾向於所緣,所以是受等的三蘊。「色」,即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彼等的分別,已如蘊的解釋140中所說。如是先以名色的分別而知抉擇。
2 「以於有等的轉起」:此中,「名」則轉起於一切有、生、趣、識住及除去(無想有情)一有情居的其餘的(八)有情居中。「色」則轉起於二有、四生、五趣、前 四識住及(前)五有情居中。此名色在如是轉起之時,因為(1)無性(無男女性)的胎生者及卵生者在結生的剎那,而所依及身十法的二色相續要目141與三種 非色蘊現前,所以詳言之,即色色(這裏指所依十法及身十法)142的二十法及三種非色蘊的此等二十三法,當知是以識為緣(而生起)的「名色」。如果除去重 複的一相續要目的九種色法143則為十四法。
(2)加入有性的性十法則為三十三法(現前)。如果除去重複的二相續要目的十八色法,則為十五法。
(3)因為在化生的有情中,於梵眾天等的結生的剎那,而眼、耳所依的十法及命根的九法的四色相續要目與三非色蘊現前,所以詳言之,即色色的三十九法及 三非色蘊的此等四十二法,當知是以識為緣(而生起)的名色。如果除去重複的二相續要目的二十七法,則為十五法。
(4)其次於欲有,因為其餘的化生者、濕生者或有性而具(內六)處者144在結生的剎那,而(眼、耳、鼻舌、、身、所依、性的)七色相續要目及三非色 蘊現前,所以詳言之即,色色的七十法及三非色蘊的此等七十三法,當知是以識為緣(而生起)的名色,如果除去重複的六色相續要目145的五十四法,則為十九 法;這是指勝者而說。
(5)但依劣者,減去其缺乏皂色相續目,其簡與詳,當佑於結生以識為緣的名色的數目。
(6)於無色(有的結生)者,只有三非色蘊(現前)。
(7)於無想(有的結生)者,只有色的命根九法(現前)。以上是先於結生的方法。
(8)其次於轉起,於一切有色轉起的地方,於結生心存續的剎那,即有與結生心共同轉起的時節(寒暑等)及由時節等起的單純八法146現前。但結生心不 能等起色,因為由所依的柔弱而彼(結生心自)柔弱故不能令色等起,譬如跌落懸崖之人不能為(助) 之緣一樣、自生心之後的最初的有分開始,而由心等起的單純八法現前。
(9)於聲現前之時,在結生之後由轉起的時節及心(轉起)的聲九法147現前。
(10)致于依段食而活命的那些胎生的有情,由於此等之語:
他的母親所食的食物飲料,
維持住在母胎的胎兒的生命。
即由於母親所吃的食物消散于身體之時(由食等起的單純八法現前)。
(11)于諸化生(的有情),則在(結生後)吞下最初由自己口中所生唾液之時,由食等起的單純八法現前。
這由食等起的單純八法,並於勝處由時節及心等起的二(聲)的九法,有二十六種,如前所說148於一一剎那有回生(住滅)而由業等起的(眼、耳、鼻、 舌、身、所依、性十法)有七十種,合為九十六種色並加三非色蘊,統計九十九法(現前)。或者因為聲是不定的,只在有的時候現前,所以除去這二種聲,當知此 等九十七法149,對於一切有情的發生,是以識為緣(而生起)的名色。即彼等(有情)無論在睡眠在、放逸在、在食、在飲、于晝於夜,而此等(九十七法或八 十一法)是以識為緣而轉起的。彼等的識緣的狀態,我們將在以後解釋150。
然而這裏的業生色,雖最初建立於有、生、趣、(識)住及有情居中,若無由(時節、心、食)三等起的色來支持它,不可能持續的。而三等起色若無業生色的 支持,亦不可能(持續)。譬如蘆束,雖為風吹,因由四方而得站立,亦如破船,雖為怒濤所擊,因于大海之中獲得避風之處(故得不動),而此等(四等起色)由 互相支持,故能不倒而持續,二年乃至百年,直至彼等有情的壽終或福盡而得轉起。這是於有等的(名色的)轉起當知抉擇。
3「以攝」,於無色(有)的轉起、結生,並於五蘊有(欲界及色界)的轉起,只是以識為緣而有名。於無想(有)的一切處及於五蘊有的轉起,只以識為緣而 有色。於五蘊有的一切處,則是以識為緣而(生起)名色。這一切的名、色、名色,如是由各自特質的一分,統攝為「名色」一語,而說「識緣名色」應知。
(問)於無想(有)因無有識(說識緣名色)豈能妥當?(答)非不妥當。即所謂:
識為名色因,而彼有二種:
異熟非異熟,是故為妥適。
即為名色之因的識有異熟及異熟的兩種。因為於無想有情的色是由業等起的,它是由於以五蘊有轉起的(業)行作識為緣的;同樣的,(此色)在五蘊有轉起善等之心的剎那而由業等起的,所以說是妥當的。如是當知以攝的抉攝。
5 「以緣的方法」,即:
異熟識是名的九種緣,
是依色的九種,
也是其他的色的八種緣。
行作識是色的一種緣,
其他的識--
是其他的(名色的)適合的緣。
即(1)結生或其他的異熟識,對於那些在結生或於轉起而稱為異熟的名無論是與色混合或不混合的由俱生、相互、依止、相應、異熟、食、根、有、不離去緣 的九種為緣。(2)於結生(的異熟識)對於所依色,由俱生、相互、依止異熟、食、不相應、有、不離去緣的九種為緣。(3)除了所依色,即於上面的九(緣) 中除去一相互緣,由其餘的八緣為緣。(4)其之行作識對於無想有情的色,或對於五蘊有的業生色,依於經的方法由一親依止為緣。(5)其他的從最初有分開始 的一切識,當知是它是那些名色的適當的緣。如欲詳細指示緣的方法,則應詳述全部的『發趣論』,我們不在這裏引述。
或有人問:得知於的名色是以識為緣的呢?(答)依經典及合理之故。即於經典之中,以「諸法隨心轉」151等的種種方法,便成就對於受等是以識為緣的。次以合理:
由已見的心生之色,
證明未見皂色以識為緣。
即于心中欣喜或不欣喜之時,而見生起(與心)相合的色(如面有喜色及不悅之色等)。如是由已見的色而知未見的色,即當以可見的心生之色而推知不可見的 結生色是以識為緣的。對於業等起的(色),亦如心等起的色,是以識為緣的,此說來自『發趣論』。如是「以緣」而知抉擇。
--這是詳論「識緣名色」一句 --
(4)(名色緣六處)關於「名色緣六處」的一句,
三蘊為名,
大種、所依等為色。
此等綜合的名色,
是那同樣的六處之緣。
即彼六處之緣的名色中,受等的三蘊為「名」。「色」即屬於自身相續的四大種、六所依及命根,如是當知「大種、所依等為色」。那名、色及名色所綜合的 「名色」,當知是第六處及六處所綜合的「六處」之緣。何以故?因為於無色(有)中,此名只是為第六處的緣,不是他處的緣,即如『分別論』說152:「第六 處以名為緣」。
或有人問:如何得佑名色為六處之緣?(答)因名色存在之時而(六處)存在故。即此名此色存在之時而有彼彼之處,非因其他。這種「此有故彼有」(的意義),將於(下面)論緣的方法中說明。是故:
在於結生或轉起,彼為彼之緣,
並以何法而為緣,智者應知之。
此義之解釋如下:
(1 名緣)(於無色的結生與轉起)
於無色(有)的結生和轉起,
最少,名是七種和六種的緣。
怎樣的呢?先說於(無色有的)結生,此名對於第六處,至少由俱生、相互、依止、相應、異熟、有、不離去緣皂七種為緣。但有些(名)則由因緣,有些亦由食緣,如是亦由其他的緣為緣。當知如是由最多和最少的數目為緣。
次於(無色有的)輚起,異熟(名)亦由如前所述的(俱生等七種緣)為緣。其餘的(非異熟名)至少亦以如前述的七緣之中而除去異熟緣的六緣為緣。但有些 (名)則由因緣,有些亦由食緣,如是亦由其他的緣為緣。當知這樣由最多和最少的數目為緣。
(於五蘊有的結生)
名於他有的結生,
對於第六處是同樣的。
對於其他的(五處),
由六種為緣。
即於無色有之外的其他的五蘊有(的結生),那與心依為佯的異熟名,對於第六處,至少由七種緣為緣,如於無色有中說。對於其他的眼等五處,那與四大種為 伴的(名),由俱生、依止、異熟、不相應、有、不離去緣的六種為緣。但有些則由因緣,有些亦由食緣,如是亦由其他的緣為緣。當知這樣由最多和最少的數目為 緣。
(於五蘊有的轉起)
於轉起,異熟為異熟的緣是同樣的,
非異熟為異熟的第六處的六種緣。
即於五蘊有的轉起,亦如於結生所說,而異熟的名對於異熟的第六處,至少由七種緣為緣。而非異熟的(名)對於非異熟的第六處,至少由除去那七種之中的異熟緣的六種為緣。這裏最多和最少的數目如前可知。
於同樣的五蘊有,
異熟是其他的五處的四種緣。
非異熟也與此說同樣的。
即於彼處(五蘊有)的轉起,依淨眼等所依的其他的異熟名,對於其餘的眼處等的五處,由後生、不相應、有、不離去緣的四種為緣。非異熟(對於眼等的五 處)亦如異熟所說的一樣。是故種種的善等(心、心所)對彼等(眼等五處),當知由四種緣為緣。如是當佑先說名於結生或轉起,是彼等何處的緣,及如何而為 緣。
(2 色緣)
這裏的色於無色有
不成為任何一處的緣。
色於五有的結生,
所依為第六(處)的六種緣,
大對於五處
總說為四種緣。
即色於(五蘊有的)結生,所依色對於第六意處,由俱生、相互、依止、不相應、有、不離去緣的六種為緣。其次四大種於(五蘊有的)結生與轉起,就任何生起的處,總而言之,對於眼處等五,由俱生、依止、有、不離去緣的四種為緣。
命與食在於(結生及)轉起,
是此等(五處)的三種緣,
此等(五處)是第六處的六種緣,
所依是它的五種緣。
其次於(五蘊有的)結生及轉起,那色的命對於眼等的五(處),由有、不離去、根緣的三種為緣。食則由有、不離去、食緣的三種為緣。如以食而生活的有情的食物迴圈於怹們的身體,則此食共是於轉起的緣,不是於結生的。
其次此等眼處等五,對於稱為眼、耳、鼻、舌、身識的第六意處,但於轉起不於結生,由依止、前生、根、不相應、有、不離去緣的六種為緣。如是當佑色於結生轉起,是彼等何處的緣及如何而為緣。
(3 名色緣)
名色二種是何處的緣,
智者應知于一切處是怎樣的緣。
即所謂先於五蘊有的結生,稱為三蘊及所依色的名色,對於第六處,由俱生、相互、依止、異熟、相應、不相應、有、不離去緣等為緣。這只是說其要點;因為依此方法可以知一切,所這裏便不詳示了。
--這是詳論「名色緣六處」一句--
(5)(六處緣觸)關於「六處緣觸」一句:
略說觸有眼觸等的六種,
詳說他們則有如識的三十二。
即於「六處緣觸」(的句中),略說觸有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的此等六種。詳說則有眼觸等五種善異熟、五種不善異熟的十種及與二十二世間 異熟相應的二十二種,153如是一切正如「行緣識」所說的三十二種一樣。其次為此三十二種之緣的六處中:
智者對於六處的主張:
和第六處相共的眼等內六處與外六處。
此中,先說那些人指出:因為這是有執受(身心)的轉起論,只是屬於自己相續中的緣及緣所起的,依據經典所說154:「以第六處為緣而有觸」,則是在無 色有的第六處及包攝一切在其他(欲有色有)的六處而為觸的緣,即取(第六處的)一部分的自性而含(六處的)一分,所以主張是「和第六處相共的眼等內六 處」。這便是說第六處與六處共稱為六處。
其次那些人只指出緣生(果)是屬於(自己的)一相續的,而緣則屬於不同的相續的,只以那樣的處是觸的緣,所以主張包括於一切處和第六(處)相共的內(眼處等)及外色處等六處。這便是說以第六處與(內)六處及(外)六處一起合稱為六處。
這裏有人問:不能從一切處而生一觸,亦不能從一處而生一切觸,然而這「六處緣觸」是從單數說的,是什麼緣故?對他的答復如下:那是真的,從一切不能生 一,從一亦不能生一切,但從多(處)而生一(觸)。譬如眼觸是從眼處、色處,稱為眼識的意處及其它相應的法處而生的,如是亦可適當的應用於一切處。所以 說:
如如者(世尊)以單數之語而說法,
指示一觸是從多處而生的155。
「以單數之語而說法」,即是如如者以「六處緣觸」的單數之語而說法,以示從多處而成一觸之義。其次于諸處之中:
於五是六種的緣,
其後之一是九種的緣,
外六於適當而發生,
如是辨別它(意觸)的緣。
這裏的解釋如下:(1)先說眼處等五(處)對於眼觸等的五種觸,由依止、前生、根、不相應、有、不離去緣的六種為緣。(2)此後的一異熟意處對於各種 的異熟意觸,由俱生、相互、依止、異熟、食、根、相應、有、不離去緣的九種為緣。(3)於外(處)中:色處對於眼觸,由所緣、前生、有、不離去緣的四種為 緣;聲處等對於耳觸等也是同樣的。(4)其次彼等(現在的色等五處)及法處(所攝的色)156對於意觸亦同樣的(由四種為緣)。(5)(非現在的色等五處 及法處對於意觸)只由所緣緣157為緣。所以說「外六於適當而發生,如是辨別它(意觸)的緣」。
--這是詳論「六處緣觸」一句--
(6)(觸緣受)在「觸緣受」的句中:
依於門,故說受只有眼觸所生等六種,
由於區別則它們有八十九。
在『分別論』中解釋此句說:158「眼觸所生的受、耳、鼻、舌、身、意觸所生的受」,這樣是依於門,故只說六種受。其次由於區別,因它們是和八十九心相應的,所以說有八十九。
在這些受裏面,
這裏是說與異熟心相應的三十二受的意思。
此中,於五門(此觸)是五(受)的八種緣,
此觸是其餘的一種緣,
於意門中也是同樣的。
這裏,(1)眼觸等的觸,於五門中,對於以淨眼等為所依的五受,由俱生、相、依止、異熟、食、相應、有、去緣八種為緣。(2)其次這觸等的觸,於一一 門,對於由領受、度、彼所緣(作用)而轉起其餘的欲界諸異,只由親依止緣一種為緣。(3)「於意門中也是同樣的」,即於意門,那稱為俱生意的觸,對於由彼 所緣而轉起的欲界諸異熟受,也是由樣八種緣為緣。(此俱生意觸)於由結生、有分及死而轉起的三地的159異熟受(由八種為緣)。(4)其次意門轉向(心) 相應的意觸,於意門,對於由彼所緣而轉起的欲界的諸受,由親依止緣的一種為緣。
--這是詳論「觸緣受」的一句--
(7)(受緣愛)在「受緣愛」的句中:
這裏的愛,由色愛等的差別有六種,
由於轉起的行相,一一有三種。
於此句中,如『分別論』中說:160由所緣而得名的(渴愛),有色愛、聲愛、香、愛、觸愛、法愛。譬如說長者子、婆羅門子,此子是從父得名的。在彼等 渴愛中,從一一愛而轉起的行相,有欲愛、有愛及無有愛的三種。即色愛轉起以欲樂而享受現於眼的視線之前的色所緣之時,名為「欲愛」;當它與認為所緣「是恒 是常」的常見共同轉起之時,名為「有愛」--與常見作伴的而名有愛;當它與認為所緣「是斷是滅」的斷朏共同轉起時,名為「無有愛」--與斷見作伴的貪無有 愛。於聲愛等的方法也是同樣的。如是則此等(六愛)而成十八渴愛。彼(愛)於內色等十八及外(色等)十八而成三十六。如是過去三十六,未來三十六,現在三 十六,故成一百零八的渴愛。其次略而言之,彼(愛)依色等所緣而為六,依欲愛等則只有三愛而已。因為此等有情,如愛(自己的親生)子,由於愛子尊敬(此子 的)保姆,因愛由色等所緣而生起的受;由於愛受而給以色等所緣的尊敬,如給與畫家、音樂家、師、織者及供給藥品的醫生的最大的尊敬一。是故應知由此等一切 受緣而有愛。
因為這裏是一異熟的樂受的思,
故此(樂受)是愛的一種緣。
「一種」是只由親依止為緣。或因:
苦者求樂、樂者求更多的樂,
舍則寂靜,所以說是樂。
因為三受是渴愛的緣,
大仙便說受緣愛。
受緣愛,隨眠則不成,
是故此愛不存於梵行已立的婆羅門。
--這是詳論「受緣愛」一句--
(8)(愛緣取)關於「愛緣取」一句:
對於四種取,以義而分別,
以法之廣略,依次序辨別。
取的辨別如下:「四種取」,即欲取、朏取、戒禁取、我語取。
(1 以義分別)這是它們的意義的分別:即執取稱為事(對象)的欲,故為「取」。欲即是取,故為欲取。取(upadanam)是堅執之意。因為這(取字的)「鄔 波」(upa)一音含有堅的意義,如在惱(upayasa)及接近(upa-kattha)等字之中一樣。同樣的,見即是取,故為「見取」,或執取於見故 為見取。即於「我與世間是常」等,以後見取於前見。同樣的,執取戒禁161故為「戒禁取」,或戒禁即是取故為禁。因為執著為,故牛戒、牛禁的自身即是取。 同樣的,(人們)以此而語故為「語」。(人們)以此而取著故為「取」。語什麼或取什麼呢?即自取自己的語為「我語取」。或(人們)以此而取我語是我故為我 語取。這是先就它們(四取)意義的分別。
(2 以法的廣略)其次依法的廣略,先說欲取:162「此中什麼是欲取?即對於諸欲的欲欲、欲貪、欲歡喜、欲渴愛、欲粘、欲熱惱、欲迷、欲縛、是名欲取」,這來 自經典的略說堅持的渴愛。堅持的渴愛,即是由前的渴愛的親因緣而強化了的後面的渴愛。也有人說:「未達境的希求為渴愛,如盜賊在黑暗中伸出他的手相似,已 達境的取為(欲)取,如彼(盜賊)已取東西。少欲知足是彼等(欲取)相對法。同時它們(欲取)是遍求及守護之苦的根本」。關於其餘的三取,略說只是見而 已。其次詳細地說:愛之強烈的為欲取,亦如前面的色(愛)等中所說,有一百零八種。十事邪見為見取;即所謂:163「此中見取如何?一、無佈施,二、無供 養,三、無祭祀,四、無善行惡行諸業的果報,五、無此世,六、無他世,七、無母,八、無父,九、無化生有情,十、於世間中無有依正直行道而於此世他世自證 及(為世人)說法(的沙門、婆羅門),這樣的見......乃至顛倒執著,名為見取」。其執取由戒禁清淨的為戒禁取;即所謂:164「此中戒禁 何?......由戒淨,由禁而淨,由戒禁而淨的這的見......乃至顛倒執著,名為戒禁取」。二十事有身見語取;即所謂:165「此中我語取如何?茲 有無聞凡夫......于善人法不能調順,(一)視色是我,((二)視我有色,(三〉視色在我中,(四)視我在色中,(五~八)視受是我...... (九~十二)想是我......(十三~十六)行......(十七~二十)視識是我,我有識,識中,我在識中,這樣的見)......乃至顛倒執著,名 為我語取」。這是(四取)法的廣略。
(3 依次序)其次依它們的次序,有三種:(一)生起的次序,(二)舍的次序,(三)說法的次序。此中:(一)因為於無始的輪回沒有最初的起源,所以不能直接的 說諸煩惱生起次序,只能間接的於一有之中大概來說,我執(我語取)是常與斷的住著(見取)的先導。自此執「我為常」者為使我清淨而起戒禁取。執「我為斷」 而不顧他世者則起欲取。如是最初為我語取,次為見取,戒禁取及欲取,這便是此等(四取)一有中的生起的次序。(二)此(四取之)中,見取等(三種)因為是 在須陀洹道斷,所以是最先舍斷的;而欲取因為是在阿拉漢道所斷,所以為後斷,這便是它們舍斷的次序。(三)此(四取)中的欲取,因為是大大境及明瞭之故在 最先說。即彼(欲取)是與八(貪)心相應的故為大境。其他的(三種)是與四(瞋、癡)心相應的故為小境。大概人們都是樂阿賴耶(五取蘊)的,所以欲取為明 了,餘者則不然。或以欲取者,為了得欲,往往舉行祭典,而彼(祭典)是他(欲取者)的見取166,所以此(欲取之)後為見取。這(見取)分禁取及我語取的 二種。於此二者之中,戒禁取是粗的,因為見牛的所作及狗的所作易知之故而先說,我語取微細,故於後說。這是它們(四取)的說法的次序。
渴愛為此中第一(欲取)的一種緣,
它為其他(三取)的七種或八種緣。
這便是說,於此四取中,渴愛對於第一欲取,只由親依止的一種為緣;因為(欲取)是在於渴愛所歡喜諸境之中而生起之故。而(渴愛)對於其他的三取,則由 俱生、相互、依止、相應、有、不離去、因緣的七種為緣或加親依止緣的八種為緣。然而它(渴愛)若由親依止為(三取的)緣之時,那(愛與取)不是俱生的。
--這是詳論「愛緣取」一句--
(9)(取緣有)在取緣有的一句中:
以義、以法、以有用、以區分、以攝、以什麼為仙麼之緣,當知抉擇。
此中,i. 「以義」--有故為有,此(有)分為業有有二種。即所謂:167「什麼是二種有?是業有、生有」。此中,業即是有為業有,同樣的生即是有為生有。並且這裏 是生起有故為有。其次,譬如因為是樂的原因故說168「諸佛出世樂」,如是應知業是有的原因故由其果說有。如是當知先以義而抉擇。
2 「以法」--首先略說「業有」,便是稱及與思相應的欲等的業的諸法。即所謂:169「此中,什麼是業有?即屬於小地或大的福行、非福行、不動行,名為業 有。亦即至一切有的業為業有」。此中:福行是十三思,福行是十二思,不動行是四思170。如是「屬於小地或大地」的一句是只說彼等思的異熟的弱。而「至一 切有的業」的一句是說與思相應的貪欲等。
其次略說「生有」,便是由業所生的諸蘊,差別有九種。即所謂171:「此中,什麼是生有?即欲有,色有,無色有,想有,無想有,非想非想有,一蘊有, 四蘊有,五蘊有,是名生有」。此中:稱為欲的有為「欲有」。「色有,無色有」等也是同樣。有想者172的有、或於此有中有想,故為「想有」。相反的為「無 想有」。因為沒有粗的想而有細的想(為非想非非想),故於此有而有非想非非想為「非想非非想有」。此有充滿著一色蘊、或有一蘊於此有,故為「一蘊有」。 「四蘊有、五蘊有」也是同樣的。此中:欲有為五取蘊,色有亦然。無色有為四(取蘊)。想有為四、五(取蘊)。無想有為一取蘊。非想非非想有為四取蘊。一蘊 有等是依取蘊的一、四、五蘊。如是當知以(取的)法而抉擇。
3 「以有用」--於此有中的解釋正如在前面的行的解釋中173所說的福行等一樣,雖然如是,但前面是說由過去的業而成此世的結生之緣,這裏是說由現在的業而 為未來的結生之緣,所以重複的說是有作用的。或者前面的解釋是說思為行,如說:174「此中,什麼是福行?即是欲界(色界)的善思......」;但這裏 根據「至一切有業」的語句,是也說與思相應皂諸法。又前面5說行只是之緣的業;這裏亦說生起無想有的業。又何必說得這麼多呢?在「無明緣行」一句中曾說福 行等的善與不善法,在這裏的「取緣有」,因為包攝了生有,所以說善、不善及無記法。是故一切處的重說都有意思的。如是當知以有用而抉擇。
4 「以區分」「以區分和攝」,即是「取緣有」的區分和包攝。
即由欲取的緣所造而生欲有的業為「業有」;由此而生的諸蘊為「生有」。於色、無色有亦然。如是由欲取之緣而有二欲有(業有與生有),在這裏並包含了想 有及五蘊有。(由欲取之緣)有二色有,這裏亦包含了想有、無想有、一蘊有及五蘊有。這樣7車包含在內的共為六有。由其他的取的緣,亦如由欲取之緣而有六有 及包含的(諸有)一樣。如是由取之緣的區分為二十四有及包含的(諸有)在內。
5 其次「以攝」,即合業有與生有為一及所包的(諸有)是由欲取之緣而起的一欲有,同樣的(由欲取之緣而起一)色、無色有、而成三有。同樣的由其餘的(三)取之緣(各有三有)。如是連所包含的(諸有)是從取之緣而起的十二有。
但總括的說,由取之緣而至於欲有的業為業有,由此而生的為生有。於色、無色有亦然。如是由取之緣而起二欲有、二色有、二無色有及所包含的(諸有),這 是依另一種方法而攝為六有。或者不依業有及生有的區分,則連所包含的內只有欲有等的三有。如果也不依欲有等的區分,則只成業及生有的二有。若更不依業與生 的區分,則「取緣有」的有只成一有了。如是當知以取緣有的區分及包攝而抉擇。
6 「以什麼為什麼的緣」,即以什麼取為什麼(有)的緣而應知抉擇的意思。這裏什麼是什麼的緣呢?即任何(取)為任何(有)的緣。那凡夫如狂人,他不伺察這是 適當,這是不適當,只有任何的取希求任何的有而行任何的業。是故有人說:由於戒禁不成為色及無色有,這不應接受的。這裏應取由一切(取)而成一切(有)的 意思。
即如有人由於聞或由於見,想道:「這些欲,是在人界、剎帝利、大家族及於六吹天界中滿足的」,為了獲得彼等(諸欲),並給聽了非正法的欺騙,思惟「由 此業而得諸欲」,便由欲取而行身惡行等。由於他的惡行,結果生於惡趣。或者為現世的諸欲及護持其已得者,由欲取而行身惡行等,由於他的惡行,結果生於惡 趣。這裏他的生因之業為業有,從業而生的諸蘊為生有;而想有及五蘊有亦包含在內。
另一由於聽聞正法而增智者,思惟「由此業而得諸欲」,更由欲取而行身善行等,由於他的善行,結果生於諸(欲界)天或人中。這裏他的生因之業為業有,由 業而生的諸蘊為生有,而想有及五蘊有亦包含在內。上面的(二例)是說欲取為欲有及所包含各種區別(的諸有)的緣。
另一種人,由於聽聞或遍計「於色、無色有中成就(比欲有)更多的欲」,便由欲取而生起色、無色定,由於定力而生色、無色的梵天界中。這裏他的生因之業 為業有,由業而生的諸蘊為生有,而想有、非想非非想有、一蘊有、四蘊有及五蘊有亦包含在內。這是說欲取為色無色有及所包含的種種區別(的諸有)的緣。
另一種人,以為「此我在成就欲界的有(善趣)或於色無色有的任何一處時便斷絕、全斷」,如是由取斷見,而行至彼之業。他的業為業有,由業而生的諸蘊為 生有,而無想有等亦包含在內。這是說見取為欲、色、無色三有及所包含的種種(有)的緣。
另一種人,以為「此我在成就欲界的有(善趣)或於色、無色有的任何一處時便是離熱惱者及樂者(幸福者)」,由我語取而行至彼之業。他的業為業有,由彼 (業)而生的諸蘊為生有,而想有等亦包含在內。這說我語取為三有及所包含的種種(有)的緣。
另一種人,以為「圓滿此戒禁者,得於成就欲界的有(善趣)或於色、無色有的任何一時便完成他的樂」,由戒禁取而行至彼之業。他的業是業有,由彼而生的 諸蘊為生有,而想有等亦包含在內。這說戒禁取為三有及所包的種種(有)的緣。如是當知「什麼為什麼的緣」而抉擇。
其次,什麼取為什麼有的緣的方法怎樣?
取之對於色無色有由親依止緣為緣,
對於欲有由俱生緣等為緣。
即此四種取,對於色無色有及對於屬於欲有的業有中之善業與生有,只由親依止緣一種為緣。對於欲有中與自己相應的不善業有,由俱生、相互、依止、相應、 有、不離去、因緣之差別的「俱生緣的」(七緣)為緣。又對於(欲有中與自己)相應的(不善有),只由親依止緣為緣。
--這是詳論「取緣有」一句--
10 (有緣生、生緣老死等)在「有緣生」等之中,生等的抉擇,當知已如「諦的解釋」175中所說。但在這裏的「有」,是業有的意思,因為它(業有)是生的緣,而非生有。此(有對於生)由業緣及親依止緣二緣為緣。
有人問:「如何得知有是生的緣」?
(答):雖然外緣相等,但見(於生)有劣與勝等的差別之故。即父、母、白(精子)赤(卵子),食物等的外緣雖然相等,縱使雙生子亦見有劣與勝的差別。 那種差別不是無因的,因為不是於一切時而一切人都有的。除了業有實無他因,因為在彼所生的有情的內相續中沒有別的原因,所以只是業有為(差別之)因。因為 業是有情的劣與勝等的差別之因,故世尊說:176「這業分別了有情的劣與勝」,是故當知「有生的緣」。
因為無生之時,則無老死及愁等諸法;然而有生之時,即有老死並有與受老死苦法逼惱的愚人有關於老死的(愁等諸法),或有與受(老死以外的)彼等苦法逼 惱的人無關(於老死)的愁等諸法,故知此生為老死及愁等之緣。而此(生對於老死等)只由親依止緣一種為緣。
--這是詳論「有緣生」等--
(四)十二緣起的雜論
(1)(十二緣起的特質)因為此(十二緣起)中,愁等在最後說,所以「無明緣行」在有輪的最初說:
無明是由愁等而成就,
有輪而不知其始177,
沒有作者和受者,
十二種的性空故為空。
當知這是在常相續而轉起的。然而這裏:如何為「無明由愁等而成就」?如何為「有輪而不知其始」?如何為「沒有作者和受者」?如何為「十二種的性空故為空」?
1 (無明由愁等而成就)因為愁、苦178、憂、惱與無明是不相離的;悲是在於癡者之故;所以只於彼等(愁悲等)成就,而無明成就。即所謂:179「由漏集故有無明集」。同時亦由漏集故有此等的愁等。何以故?(一)當與事欲不相應之時,則愁以欲漏為集(因)。即所謂:
180若以欲為乘,及欲增長者,
失卻彼諸欲,苦惱如箭刺。
即所謂181「愁自欲生」。(二)此等一切(愁等)以見漏為集。即所謂:182「那些有『我是色,色是我的』觀念而住者,由於色的不定變易而生起愁、 悲、苦、憂、惱」。(三)(愁等)如以見漏為集,如是亦以有漏為集。即所謂:183「彼等諸天,雖然長壽、美麗、多樂、長時住於高大的宮殿,但他們聽了如 來的說法,亦生起怖畏、戰慄、悚懼」,即如諸天見到了五前兆(五衰相)184為死的怖畏所戰慄。(四)(愁等)如以有漏為集,如是亦以無明漏為集。即所 謂:“諸比庫,
此愚者于現世而受三種的苦與憂”。
如是因由漏集而有此等(愁等)諸法,故此等(愁等)成就之時,而成為無
明之因的諸漏;諸漏成就之時,由於緣有而(果)有,故無明(果)亦必成就。
如是當知這裏先說“無明由愁等而成就”。
2 (有輪而不知其始)其次,如是於緣有故果有而無明成就之時,再「由無明為緣而有行,由行為而有識」,如因果相續無有終期。是故由於因困的連結而轉起的十二支的有輪,是右2其成就之始的。
(問)如果這樣,豈非與「無明緣行」的(無明)為始之說相矛盾嗎?
(答)不是(無明)為始之說,這是作最要之法說。即於(業、煩惱、異熟)三種輪轉無明為最要。由於執著無明其餘的煩惱輪轉及業等障礙於愚者,正如由於 捕捉蛇首而其餘的蛇身卷於腕臂一樣。而斷除無明之時,則彼等(其餘的煩及業等)亦得解脫,正如斬了蛇首亦得解脫卷住腕臂(的蛇身)一樣。即所謂:186 「由於無明的無餘故離貪及滅而行滅」等。如是執著無明而有縛,放棄無明而成解脫,這是說那無明為(緣起支中的)最要之法,而非作起始之說。如當知此「有輪 而不知其始」。
3 (沒有作者和受者)這(有輪)是由於無明等的因而轉起行等之故,所以與(無明等)以外的所謂「梵天、大梵天、最勝者、創造者」的如是遍計為輪回的作者的梵天等是毫無關係的,或與所謂「我的我是說者、是受者」的如遍計我是苦樂的受者是毫無關係的。如是當知「沒有作者和受者」。
iv. (十二種的性空故為空)此無明,因為是生滅法故恒常性空;因為染汙及染汙淨性空;因為是生滅煩惱故槳性空;因為是依於緣而進行故自在的我性空。行等諸支的 說法亦然。或者說無明非我,非我的,非在我中,亦非我有。行等諸支亦然。是故應知「十二種187的性空故此有輪是空」。
(2)(三世兩重因果)
1 (二種月輪的三時)如是已知,則應更知:
有輪的根本是無明與渴愛,
過去等是它的三時,
依照十二支中的自性,
分為二、八、二的諸支。
當知無明及渴愛二法是有輪的根本。這有輪有二種:因為從前際而得來,故無明是根本受為最後;從後際的相續,故渴愛是根本老死為最後。此中前者依見行者 說,後者是依愛行者說;因為見行者的無明(是輪回的引導者)及愛行者的渴愛是輪回的引導者。或為除斷見而說第一(有輪),因為由於果的生起而顯示諸因非斷 之故;為除常見而說第二(有輪),因為顯示其生起之法而成老死之故。或為胎生者而說前者,因為說明依次轉起之故。為化生者而說後者,因為顯示一時生起 188之故。過去、現在、未來是它(有輪)的三時。在聖典中,從它們的自性說:無明與行二支為過去時,以有為最後的識等八支為現在時,生及老死二支為未來 時。
2 (三連結及四攝類)更應知道:
這有輪而有以因及困與因為首的三連結,
有四分攝及二十行相的輻,
有三輪轉,
輾轉不息。
此中:行與結生識之間為一因果的連結,受與愛之間為一果因的連結,有與生之間為一因果的連結,如是當知「有以因及果與因為首的三連結」。
其次依三連結的初後而差別為四攝類:即無明與行攝;識、名色、六處、觸、受為第二攝;愛、取、有為第三攝;生、老死為第四攝、如當知這有輪的「四分攝」。
3 (二十行相的輻)
過去有五因,今世有五果,
今世有五因,未來有五果。
當知以此等二十行相的輻為「二十行相的輻」。此中:「過去有五因」,亦不過是說無明與行的二種而已。但因為無知者而渴愛,渴愛者而取,以取為緣而有, 故(於無明及行中)亦包攝了愛、取、有。所以說:189「於以前的業有,癡即無,明努力為行,欲求為渴愛,接近為取,思即是有。如是此等於以前的業有的五 法,是今結生的緣」。
這裏的「於以前的業有」,是在以前的業有,意即在過去生時所作的業有。「癡即無明」,即那時對於苦等的癡,並為癡所癡迷而行業,便是無明。「努力為 行」,即彼行業者以前所起的思(意志)--即如生起「我將佈施」之心,乃至一月、一年而準備其所施之物者的思。到了把所施之物置於受者的手中的人的思,便 名為(業)有。或者於一(意門)轉起的六速行中的思,名為努力的行。於第七(速行的思)為有。或者任何思都名為有,而相應的思為努力之行。「欲求為渴 愛」,即彼行業者對於生有之果欲求和希求名為渴愛。「接近為取」,是業有之緣--即如「我作此行,將於某處而受諸欲或斷滅」等的轉起、接近、執取,是名為 取。「思即是有」,是說在努力之後的思為(業)有。當知如是之義。
「今世有五果」,即如聖典所說的從識至受的五種。即所謂:190 「此世的結生為識,入胎為名色,淨色為處,去觸為觸,曾受為受。如是此等於此世的生有的五法,是以宿作的業為緣」。此中:「結生識」--此識之所以稱為結 生,因為連結於他(過去)有而生起之故。「入胎為名色」--那來入於母胎中的色與非色諸法,如入來似的,是為名色。「淨色為處」--是指眼等的五處而說。 「去觸為觸」--去觸所緣而生起觸,是名為觸。「曾受為受」--與結生識,或與以六處為緣的觸共同生起的異熟受,是名為受。此義應知。
「今世有五因」,是渴愛等;即來自聖典所說的愛、取、有。說有之時,則包含了它的前分(行)或與它相應的行。說愛與取之時,則包含了與它們相應的(無 明)或愚癡者以彼而行業的無明。如是則有(愛、取、有、行、無明的)五因。所以說:191「因為此世成熟了的處,癡即無明,努力為行,欲求為渴愛,接近為 取,思即是有。如是此等於今世業有的五法,是未來的結生之緣」。此中:「此世成熟了的處」--是顯示於成熟了的(內六)處的作業之時的癡迷。余者易知。
「未來有五果」,是識等的五種,它們是用生的一語來說的。老死亦即彼等(識等)的老死。所以說:192「未來的結生識,入胎為名色,淨色為處,去觸為 觸,曾受為受。如是此等五法于未來的生有,是以此世所作之業為緣的」。這是二十行相的輻。
4 (三輪轉)其次「有三輪轉,輾轉不息」,此(緣起支)中:行與有為業輪轉。無明、渴愛,取為煩惱輪轉。識、名色、六處、觸、受為異熟輪轉。這有輪以此等三 種輪轉為三輪轉。因為直至煩惱輪轉未斷,則無間斷之緣,故為「不息」;再再回轉,故為「輾轉」。
(3)(緣起的決定說)如是輾轉的有輪:
以諦的發生,以作用,以遮止,以譬喻,
以甚深,以法理的差別,當適宜而知。
此中:1 (以諦的發生)因為善、不善業,依據於諦分別所說的總體的集諦,故知于「無明緣行」(等句),以無明為緣而有行,是由第二諦發生第二諦。由行而生識,是由 第二諦發生第一諦。由識而生名色乃至異熟之受,是由第一諦發生第一諦。由受而生渴愛,是由第一諦發生第二諦。由渴愛而生取,是由第二諦發生第二諦。由取而 生有,是由第二諦發生第一和第二諦。由有而有生,是由第二諦發生第一諦。由生而有老死,是由第一諦發生第一諦。如是當先適宜而知(此有輪)由諦的發生。
2 (以作用)此(緣起支)中:無明使有情對於事物的癡迷,並為行的現前之緣。行則造作有為,並為識的現前之緣。識則認識事物,並為名色之緣。名色則互相支 持,並為六處之緣。六處則於自境轉起,並為觸的緣。觸則去接觸所緣,並為受的緣。受則嘗於所緣之味,並為渴愛之緣。愛則染著於可染著的諸法,並為取的緣。 取則取其可取的諸法,並為有的緣。有則散於種種的趣中,並為生的緣。生則生起諸蘊,並且由於彼等(諸蘊)的生而轉起故為老死之緣。老死則主持諸蘊的成熟與 破壞,且為愁等的住處(原因)故為他有的現前之緣。是故當適宜而知於一切句都轉起二種的作用。
3 (以遮止)此中:「無明緣行」是遮止有作者的見。「行緣識」是遮止有自我轉生的見193。「識緣名色」是遮止因為見事物的區別而遍計自我的濃厚之想。「名 色緣六處」等是遮止我見......乃至識、觸、覺受、渴愛、取、有、生、老死等亦然。是故當適宜而知這有輪是遮止邪見的。
4 (以譬喻)於此(有輪)之中,無明如盲者,因為不見諸法的自相及共相之故;以無明為緣的行如者的顛躓;以行為緣的識如顛躓者的跌倒;以識為緣的名色如跌倒 者(被擊傷)所現的腫物;以名色為緣的六處如腫物所成將破裂的膿;以六處為緣的觸如膿的觸擊;以觸為緣的受如觸擊的痛苦;以受為緣的渴愛如熱望痛苦的 治癒;以渴愛為緣的取如以熱望治癒而取不適當的藥;以取為緣的有如塗以不適當的藥;以有為緣的生如因為塗了不適當的藥而腫物起了變化;以生為緣的老死如腫 物的破裂。
或者,無明以不行道及邪行道的狀態而迷惑有情。如白內障對於兩眼相似。為無明所迷惑的愚人以能取再有的行包裏自己,如蠶作繭自纏自縛。由行取來的識而 得住于諸趣,如首相扶持的王子(得住)於王位。因為遍計生起之相,而識於結生中生起多種的名色,如幻師之現幻相。於名色中存在的六處而至增長廣大,口存在 于沃土的叢林(而至增長廣大)。由處的擊觸而生觸,如從燧大的摩擦而生火。由觸於所觸而現起受,如為火觸者而現起傷。由於(苦樂受的)受者渴愛增長,如飲 鹽水者而增渴。渴愛者熱望于諸有,如渴者熱望于水。而彼(熱望)是他的取,由(四)取自取於有,如魚貪味而上。有了有則生,如有了種子則發芽。生者必有 老死,如生的樹必倒。是故當以適宜的譬喻而知有輪。
5 (以甚深的差別)其次關於以義,以法、以說法、以通達(而說明這緣起的)甚深性,世尊說:194「阿難,此緣起甚深,具甚深相」,故應以適宜的甚深的差別而知有輪。
(義甚深)此中:無生無老死,不是從生以外的其他而有(老死),而此(老死)是從生而來的。如是這以生為緣而生起之義難知,故此老死以生為緣而生成生 起之甚深。同樣的,生以有為緣......乃至行以無明為緣而生成生起之義甚深。是故這有輪義甚深是先說「義甚深」。這裏是以因的果而名為義。即所 謂:195「關於因之果的智為義無礙解」。
(法甚深)其次以什麼行相及什麼位置的無明,為什麼行的緣,實難覺知,故無明為行的緣的意義甚深。同樣的,行......乃至生為老死的緣的義甚深。 是故這有輪的法甚深。這是說「法甚深」。這裏是以因為法。即所謂:196 「對於因的智為法無礙解」。
(說法甚深)其次這緣起,因為是由種種的原因而轉起種種的說法,故亦甚深。除了一切知的智以外的智而不得住(不能說緣起法)。而這(緣起),在有些經 中順說,有些逆說,有的順逆說,有的從中間開始或順說或逆說,有的作三連結及四種略說,有的作二連結及三種略說,有的作一連結及二種略說,是故這有輪的說 法甚深。這是「說法甚深」。
(通達甚深)其次此(緣起)中:這無明等的自性,是由達無明等的自相(的智)正通達,因此甚難洞察故甚深。所以這有輪的通達甚深。因為無明的無智無見 及諦不通達之義甚深;行的行作、造作、有貪及離貪之義甚深;識的空性、不作為、不轉生197及結生現前之義甚深;名色的同時生起、各別(互不相應)、不各 別傾向(名)及惱壞(色)之義甚深;六處的增上、世間、門、田及具境之義甚深;觸的接觸、擊觸、會合及集合之義甚深;受的嘗所緣之味、苦、樂、中庸 (舍)、無命者及受之義甚深;渴愛的歡喜、縛著、如流水、如蔓、如河、愛海及難充滿之義甚深;取的取著、把持、住,執取及難度越之義甚深;有的造作、行 作、投之於生、趣、(識)住及(有情)居之義甚深;生的生、入胎、出胎、生起及現前之義甚深;老死的滅盡、衰滅、破壞及變易之義甚深。是為此(緣起的) 「通達甚深」。
6 (以理法的差別)於此(緣起),有同一之理、差別之理、不作為之理、如是法性之理的四種義理,是故「以理法的差別」適宜而知有輪。
(同一之理)此中:像「無明緣行、行緣識」,並如由種子的發芽等的狀態而成樹木的狀態,相續不斷名為「同一之理」。正見者,由於覺知因果的連結相續不斷,故舍斷見;邪見者,因解因果的連結而轉起相續不斷以為是同一的,故取常見。
(差別之理)無明等的各各自相差別為「差別之理」。正見者,因見(事物)常常有新的生起,故斷除常見。邪見者,於似乎有多種相續的一相續中,認為差別法,故取斷見。
(不作為之理)於無明,沒有「諸行由我生起」的作為于諸行,沒有「識由我等生起」的作為,此等名為「不作為之理」。正見者,因覺知無有作者,故斷除我見。邪見者,因不解無明等雖無作為,但依自性而決定成為因性,所以他取無作見。
(如是法性之理)只由無明等的原因而成行等,如從牛乳等而成酪等,不是由其他(而成)是名「如是法性之理」。正見者,因覺知隨順於緣而有緣,故斷除無 因見及無作見。邪見者,因不知隨順於緣而起果,以為可從任何事物而生任何事物,故取無因見為決定論。是故於此有輪:
以諦的發生,以作用,以遮止,以譬喻,
以甚深,以法理的差別,當適宜而知。
因此(有輪)非常的深故甚難究竟,而種種法理198的密林實難通過。甚至在殊勝的定石上磨利了的智劍亦難擊破有輪,如雷電之輪而常摧碎於人的輪回的怖畏,即在夢中也沒有誰能超越的199。
世尊這樣說:200「阿難,這起法甚深,具甚深相。阿難,因此人類對於此法不知不覺,故如一束纏結的絲201,如俱羅鳥巢的線球,如們義草及波羅波 草,不得出離於苦界、惡趣、墮處、輪回」。是故當為自己及他人的利益和安樂而行道,而捨棄其他的工作。
於甚深的種種的緣相202, 智者當知得徹底而常念精進。
※為善人所喜悅而造的清淨道論,在論慧的修習中完成了第十七品,定名為慧地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