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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什麼是比庫戒 吉祥尊者
2014/03/04 11:26:01瀏覽1573|回應0|推薦1

比庫戒是由佛陀所制,擁有許許多多的戒條。如果要瞭解什麼是比庫戒,首先我們必須瞭解為何要成立僧團。悉達多太子 在菩提樹下修禪到破曉時證悟了法──四聖諦,成為阿拉漢、正自覺者。過後他去找陪他修苦行的五沙門,向他們開示《轉法輪經》,這是佛陀的第一次開示。開示 結束時,五沙門之一安雅袞丹雅(Anna-Kondanna)證悟了法。他向佛陀請求出家,佛陀說:「善來,比庫,法已善說,善修梵行以滅盡一切苦。」安 雅袞丹雅尊者是第一位比庫,當其他四位沙門都出家為比庫之後,就有了僧團。至此,佛、法、僧都有了。當五比庫成阿拉漢時,就一共有了六位阿拉漢。接下來成 為阿拉漢的是年輕人耶舍,他也出家成為比庫。當他的五十四位朋友出家為比庫且成為阿拉漢時,就一共有六十一位阿拉漢。那時候,佛陀對擁有六十位阿拉漢比庫 的僧團說了以下的名言:「諸比庫,我已經解脫包括天界及世間的一切束縛,而你們也已經解脫包括天界及世間的一切束縛。諸比庫,為了大眾的幸福,為了大眾的 快樂,為了天神與人的利益、幸福與快樂,以及基於對世間的悲湣,你們應該四處游方(弘法),不要兩個人走在一起。諸比庫,弘法吧;此法之始甚善,此法之中 甚善,此法之末甚善。」以這些話,佛陀把僧團遣散至四方去弘法。從佛陀的話語之中,我們可以看到佛陀說話的物件不是一般的比庫,而是阿拉漢僧團:應做已做 的比庫。佛陀形容阿拉漢時,他說阿拉漢「知見」生已滅盡,梵行已立,應做已做,再無後有。由於他們已經履行了比庫應盡的責任,佛陀才向他們這些激勵的話。 隨著時間演進,越來越多人歸依佛法僧,許多男子都為了證悟涅槃而要出家。他們去找佛陀,接受剃度。這麼做很不方便,因為有些人必須走很遠的路,而且可能遭 遇危險。所以,過了一些時日,佛陀決定如果比庫們能夠自己為人剃度會更好,因此制定了剃度的程式:要求剃度者必須剃掉頭發與鬍鬚,穿上袈裟,以上衣覆蓋左 肩,再頂禮比庫眾之足。然後他必須蹲著,雙掌合十於額頭,念三歸依三遍,如下:(我歸依佛);(我歸依法);(我歸依僧)。每當念這些神聖的字時,我們是 在向自己及世間宣佈:我們以佛陀為師;我們以佛陀所發現的法為教法;我們以佛陀成立的聖僧團為模範。這即是當人們捨棄在家生活、出家為比庫時應做的。從那 一刻起,這程式就一直沿用至今。所有的佛教徒都採用它。成為佛教徒就是已經歸依了佛法僧三寶。然而它的涵養是什麼呢?屬於權威性的巴厘聖典之一的《小誦 經》解釋,歸依三寶就是深信佛陀之證悟、深信法的助益;深信僧團為無上福田。它說具備如此信心者會想:「這是我的歸依,這是我所擁有最好的東西。」這就好 像佛陀在《法句經》(第192首偈)裏所說的:這(三寶)的確是平安的歸依處,是最上的歸依處。依此歸依處,人們得以解脫一切苦。這種對佛法僧的信心是出 家的必備條件。

事實上,必須對三寶擁有異乎尋常的信心才會使人想要出家,因為當他身披比庫的袈裟、手持比庫的缽、擁有剃得光光的比庫頭時,他就是佛法僧的象徵。袈裟又稱 為「阿拉漢的標誌」。由於袈裟、缽及光頭,人們說:「他是比庫。」由於相信他是比庫,施主們供養他衣、食、住、藥四種必需品。但是有一次佛陀對諸比庫說: 「當你們被問到:『你們是什麼人?』你們說你們是沙門。由於你們的稱號是沙門,而且也自己宣稱是沙門,你們就應該如此訓練:『我們將會依適合沙門的方式來 修從行,以便我們的稱號是真實的、以便我們的宣稱是真實的、以便那些佈施衣、食、住、藥四種必需品給我們的施主的佈施會帶給他們極大的果報及利益、以便我 們的出家不會白費,而是有用有成果的。』」在此,佛陀說不是單靠袈裟、缽及光頭就能成為比庫,而是修行令人成為真正的比庫,真正的沙門。當佛陀剃度第一位 比庫安雅袞丹雅時,他說:「善來,比庫,法已善說,善修梵行以滅盡一切苦。」梵行就是比庫的生活,如佛陀所說,過這種生活是為了滅盡一切苦。在《中部.大 心材喻經》裏,佛陀說:「此不可動搖的心解脫是梵行的目標、心材與終點。」佛陀所說的「心材」是指「精華」。梵行的目標、精華與終點是證悟涅槃。佛陀說, 如果比庫不這麼想,那就是說該比庫把嫩枝與葉子、或外皮、或內皮、或軟木視為心材。在出家程式裏也有提到尋找心材。

要出家時,想出家的人必須向一位長老比庫請求出家。他向該長老比庫請求:「為了解脫一切輪回之苦、證悟涅槃,尊者,我請求出家。」換句話說,比庫僧團接受 他出家是以便他能夠證悟涅槃,也就是一切苦的滅盡。這是為何成立了僧團。這是為何僧團剃度人。僧團先為男人而成立,後來再為女人而成立,以便他們能夠通過 修行佛法而證悟涅槃,滅盡一切苦。如何才能夠證悟涅槃?那就是通過修行八聖道分。佛陀在《相應部.第二沙門經》裏說:「諸比庫,我要教你們沙門的生活及它 的目的。諦聽,諸比庫,什麼是沙門的生活?它就是八聖道分,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及正定。這稱為沙門的生活。諸比庫,什麼是 沙門生活的目的?滅貪、滅瞋、滅癡是沙門生活的目的。」佛陀所說的「滅貪、滅瞋、滅癡」當然是指涅槃。佛陀所說的八聖道分擁有八道支,而它們又可以分為 戒、定、慧三組。第一組是戒組,又稱為戒蘊。在家人最少要持守五戒,這就是在家人的戒。比庫戒是「巴帝摩卡」的兩百二十條戒,以及記載于律藏的《大品》與 《小品》中的許多條戒;這些都是佛陀所制的戒。由於比庫在受戒程式一開始時就說「我歸依佛;我歸依法;我歸依僧」,他必須持守及恭敬所有的比庫戒。比庫戒 是比庫生活的根本。佛陀在《法句經》(第375首偈)裏說:「防護感官、知足、依照巴帝摩卡自製──這些組成於此(教法中)的智者比庫的梵行之根本。」比 庫戒是比庫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成分。但比庫並非只是基本佛陀所說而持守及恭敬比庫戒。他持守及恭敬比庫戒是因為如果不這麼做就不能夠證悟涅槃。為何不持戒的 比庫不能夠證悟涅槃?因為如果要證悟涅槃就必須修禪,而要修禪就必須持戒。佛陀在《增支部.什麼目的經》裏說:戒是為了自製;自製是為了無悔;無悔是為了 喜;

喜是為了悅;悅是為了輕安;輕安是為了樂;樂是為了定。接著佛陀繼續解釋,說最終的目的是為了證悟涅槃。佛陀所說的第一項是「戒是為了自製」。自製是指控 制自己不去做某些事。例如在家人所說的:「我受持禁止殺生之學處。」佛陀更進一步說:「自製是為了無悔。」後悔是後悔以前做了某件事,而希望不曾做過該件 事。做了壞事,我們就會後悔。然而,通過自製,我們能夠控制自己的身、口、意,也就是說控制自己不去造惡。在遠離造惡之下,就沒有什麼事好後悔。如是就具 備了能導向喜、悅、輕安、定及涅槃的無悔。讓我們來看一看一個現代的例子。比如說有個女子已經歸依佛法僧三寶及受持五戒,如此她即成為佛教徒,而且獲得快 樂。然後,有一天她看到一則廣告,說用殺蟲劑殺昆蟲很好。她就買了一些殺蟲劑來殺當地佛堂的昆蟲。這麼做後,她將不能夠培育定力。為什麼呢?因為她刻意地 殺死了昆蟲,破了五戒中的第一條戒。雖然沒有正式地捨棄歸依佛法僧三寶,事實上她已歸依了說用殺蟲劑殺昆蟲很好的廣告公司。在實際的角度上,她已經不再是 佛教徒,而是立殺徒。如果她是個不虔誠且不老實的人,那麼這對她來說是沒有什麼差別的,因為她根本就不能夠培育定力。但是如果她是個虔誠且老實的人,而且 正在嘗試修禪,她將無法令心專法。不僅如此,她甚至無法再得到快樂。如果要再次獲得快樂及令心專注,那位虔誠且老實的女子就必須再歸依三寶及受持五戒,而 且下一次對昆蟲感到生氣時,她必須想起自己說過的話、所持的戒,進而抑制自己的瞋恨。她不再刻意地殺害任何生物。通過足夠的禪修,她能夠停止瞋恨昆蟲,而 且能對一切眾生培育慈愛。這是個女居士的例子,但是這些原則對比庫來說就不適用了嗎?作為比庫的目的就是要證悟涅槃,這是為何佛陀成立了僧團。在某人剃掉 頭髮,穿上袈裟,持著缽出家為比庫時,就自動受持了比庫戒。該比庫必須嚴謹地持守比庫戒。虔誠且老實的比庫甚至害怕會刻意地犯了佛陀所制的小小戒。為什麼 呢?因為他知道,如果刻意地犯了佛陀所制的戒,那麼,雖然他還是穿著佛陀與阿拉漢的標誌,他已經歸依了「自己的享受」──簡而言之,他不是歸依佛,而且歸 依魔。比庫的一切弱點都是魔王的財產,都是魔王的快樂。

泰國的摩訶布瓦尊者說,比庫犯戒時就是在歸依他的煩惱。成為煩惱的獵物之後,該位虔誠且 老實的比庫就會感到後悔;由於後悔,他不能快樂;由於不能快樂,他不能獲得平靜的心,不能培育定力,不能執行自己的任務,那就是不能證悟涅槃。在多數的情 況裏,該比庫能夠通過向另一位比庫或向僧團懺悔來清淨自己。然而,如果他習慣於不恭敬佛陀所制的每一條戒,他就不是一位虔誠且老實的比庫,永遠都不能夠清 淨自己。不恭敬且不持守佛陀所制的比庫戒對比庫來說是有極大危害的。這是為何佛陀在《法句經》(第311首偈)裏說:猶如不握好古沙草就會割傷手,比庫胡 亂的出家生活拖他入地獄。這是為何佛陀勸比庫們要非常謹慎。在《中部.所願經》中,佛陀說:「諸比庫,應當具足戒、具足巴帝摩卡地過活。應當以巴帝摩卡來 抑制自己,行處無瑕,於小錯中見大怖畏,透過持守戒律來訓練自己。在律藏的《小品》中,佛陀說:「諸比庫,對於我為弟子們所制的任何戒條,我的弟子甚至不 會為了保存生命而犯戒。」佛陀這麼說是因為他知道,比庫必須遵從他這位導師,再依照其教法實行,如此才能夠獲得欲證悟涅槃的必備因素──無悔、喜、悅、輕 安、樂及定。透過所需的定力,比庫能夠證得禪那,知見究竟法,透視過去世與未來世來了知緣起,了知四聖諦,也就是證悟涅槃。基於這能力,世人稱僧團為「世 尊的修行善巧之弟子僧團」;同樣是基於這能力,比庫們成為「應受供;應受招待;應受施;應受禮敬;世間無上的福田」。

當比庫恭敬且持守比庫戒時,他即是歸依佛法僧,恭敬真實,既自尊又自利,既尊敬又利益視他為福田之人。

最後我要解釋「教誡巴帝摩卡」。「教誡巴帝摩卡」是僧團開始成立時的戒律。佛陀時常念誦它,過去的一切佛也這麼做。「教誡巴帝摩卡」並不長,它只是《法句 經》中三首偈,但已經涵蓋了應該如何過比庫生活的精華。大約首二十年期間的僧團只需要「教誡巴帝摩卡」,因為當時的比庫們都非常優秀。這是一個法則:當佛 陀出現在世間時,先向他請教佛法的人都很優秀且擁有極大的巴拉密,不需要再累積多少巴拉密就能夠證悟涅槃。在初期的僧團裏,來出家為比庫的人都有正確的目 標──證悟涅槃。他們之中許多都成為阿拉漢,而且有些是非常迅速的。當時並不需要許多戒條,因為那些比庫的行為很自然地符合沙門。只有在過後,當比庫僧團 開始擴大及出名,巴拉密較少的人才來出家。他們之中許多都沒有正確的目標,也就是說不想證悟涅槃。而那些擁有正確目標來出家的人又需要更艱辛地修行後才能 達到目標。因此他們需要佛陀更多的指導。佛陀所制的一切戒條都只有一項作用,那就是協助眾比庫證悟涅槃。無論自己的巴拉密有多少,比庫的責任就只是為證悟 涅槃而奮鬥。因此「教誡巴帝摩卡」在任何時代都是實用的。佛陀建議我們每天都思惟它。「教誡巴帝摩卡」就是《法句經》的第183-185首偈:不造一切 惡,實行一切善,及清淨自心,是諸佛所教。諸佛說:「忍辱是最好的德行,涅槃至上。」出家人不會傷害他人,傷人者不是沙門。莫辱駡、莫傷害、應依照戒律自 制、飲食知節量、安住於靜處、勤修增上心,這是諸佛的教誡。

我們繼續討論比庫戒,特別是有關佈施食物給比庫的問題。首先,讓我們看一看戒律的背景,以便能夠以正確的角度來探討它。在佛陀的晚年時,有一次馬哈咖沙巴 (Mahakassapa)尊者問他道:「為什麼以前的戒條比較少,但成為阿拉漢的比庫比較多;反之,如今的戒條比較多,但成為阿拉漢的比庫卻比較少?」 佛陀答道:「當眾生與正法逐漸腐敗,戒條就會比較多,但成為阿拉漢的比庫卻比較少。大迦葉,當偽法出現在世間之前,正法是不會滅的。然而當偽法出現在世間 時,正法就會滅了。」佛陀進一步說,這發生於虛偽的人出現於比庫僧團的時候。他說,船能夠立刻下沉,然而正法只能夠逐漸地消失。他說有五件事導致正法被竄 改,以致最終被消滅:一、當比庫、比庫尼、近事男、近事女不恭敬且違抗導師地過活時;二、當比庫、比庫尼、近事男、近事女不恭敬且違抗正法地過活時;三、 當比庫、比庫尼、近事男、近事女不恭敬且違抗僧團地過活時;四、當比庫、比庫尼、近事男、近事女不恭敬且違抗戒律地過活時;五、當比庫、比庫尼、近事男、 近事女不恭敬且違抗(止觀)禪修地過活時。」

然而,佛陀說當比庫、比庫尼、近事男、近事女恭敬且遵循導師、正法、僧團、戒律及禪修地過活時,這五件事導致正法的清淨、延續及存在。換言之,佛陀是在說佛教的清淨、延續及存在,因為佛教就是指恭敬與遵循這五件事,更無他事。
佛陀清楚地提到佛教的腐敗始於僧團──當虛為且無誠意的人出家為比庫時。這是在佛陀時代就已經開始發生的事。然而,就如佛陀所說,佛教的存在並非只是依靠比庫眾,也依靠近事男及近事女。

不單只是比庫必須學習、實踐及恭敬佛法與戒律,在家人也必須如此。在家人必須學習、實踐及恭敬他們自己的戒律,那就是五戒,以及至少恭敬佛陀為比庫所制的 兩百二十條巴帝摩卡戒和其他戒條。只有瞭解、實踐及恭敬他們自己的戒律的在家人才可說:「我已經歸依了佛法僧三寶;我是佛教徒。」在家人恭敬比庫戒的時 候,他們就是在幫助比庫實踐及恭敬比庫戒。該比庫則可以說:「我已經歸依了佛法僧三寶。」他也可以說:「我是釋迦子[2]。」這是為何說如果在家人知道什 麼對比庫來說是適當及不適當的、什麼是許可的及不許可的是很好的。這樣他們就是通過幫助比庫們恭敬佛、法、僧、戒及禪修來護持佛教。

如果沒有這些特質,比庫僧團又怎麼能夠稱為世尊的良善修行弟子僧團?

他們又怎麼能夠具備良善修行、正直修行、正確修行、適當修行?

他們又怎麼能夠成為應當受供者;應當受款待者;應當受施者;應當受禮敬者;世間無上的福田?[3]

他們不能。他們必須依靠佛陀與以前的比庫的特質與虔誠過活,而不是自己的特質與虔誠。

在家人供養給比庫佛陀所不允許的東西是沒有善業的,而這些東西是佛陀本身也不接受的。在家人幫助比庫違抗佛陀地過活是沒有善業的。

你們認為怎樣?供養酒給比庫是否有善業?你們會不會供養酒給佛陀?供養錢給比庫是否有善業?佛陀是否曾經說過比庫可以持錢、擁有錢、討錢或暗示他人捐錢? 你們會不會供養錢給佛陀?在晚上供養食物給比庫是否有善業?佛陀有沒有吃晚餐?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當近事男、近事女知道這點且依照它作為時,他們就能夠造下真正強大的善業。在家人供養一位比庫五千美元去世界各地弘揚佛法並沒有善業,但是載送一位比庫去 城裏看牙醫卻造了許多的善業,因為前者幫助比庫違抗佛陀地過活,後者則説明比庫遵從佛陀地過活。你們認為到底是哪一者幫助佛教延繼下去,又是哪一者在阻礙 它?

只有當供養給比庫的東西是清淨且許可的時候,在家施主才造了善業。該比庫是佛陀的使者。從《長部》的第一部經《梵網經》裏就可以瞭解這一點。在該經中,佛陀說到他自己的戒律的種種基本原則。以下是其中的一些:

「捨棄了妄語,苟達馬沙門安住於遠離妄語……

捨棄了惡口,他安住於遠離惡口……

捨棄了綺語,他適時說話,所說的正確、直接、與法與律相關……

他每天只吃一餐,而且不在晚上用餐,不在非時用餐。

他不戴花,不塗香水,不用化妝品,也不用裝飾品。

他不接受金銀。[4]

在第二部經《沙門果經》裏,他完整地解釋沙門生活,說及這許多基本的戒律如何應用於比庫眾。佛陀說,當比庫遵守這些基本的戒律時,該比庫就會:

在各方面皆不見危險。

他親自體驗無可指責、

源自持守聖戒的快樂。

如此……他戒律圓滿。

瞭解了這些之後,現在我們可以開始討論與食物有關的一些基本戒條。

關於食物的戒條記載于巴帝摩卡──兩百二十條主要的比庫戒。巴帝摩卡是由佛陀所制;佛陀也對每一戒條給予分析。

首先應知道什麼是「非時」(vikala)。它是指不適合比庫用餐[5]與入村[6]的時間。佛陀說,不適合用餐的時間是中午過後到隔天黎明升起 (maj-jhan-hov?tivatteyavaaru?uggamana)。適合比庫用餐的時間是從黎明升起到中午。但它不是從早上五點半至中午十 二點,因為在佛陀時代並沒有時鐘。「適時」始于黎明升起;這時候太陽已經達到水平線,天空已有陽光,四周的東西都已清晰可見,而且一般上鳥兒已經在唱歌 了。這是大約在日出之前的半小時。「適時」是從黎明升起到日中正午這一段時間。這段時間正確時間會每個星期都變動,而且在不同的季節、國家與地區都不同。 在「適時」之外的時間則是比庫不可用餐的「非時」。

在前期的僧團裏,比庫可以隨意在任何時候用餐。然而,當僧團越來越大、越來越出名時,比較沒有德行的人也來出家了,他們之中有許多是虛為的人。他們覺得要 執行自己修行至證悟涅槃的任務很困難。許多比庫都在追求名望、崇敬及物質利益,很容易地就步入歧途,忘了他們自己是釋迦子。所以佛陀向眾比庫說他們應該每 天只吃一餐,或者至少只在早上「適時」用餐,就跟他自己一樣。

佛陀這麼說的時候,有一位名叫巴達利尊者(Bhaddali)的比庫宣佈他自己不要遵從佛陀的勸導。[7]他說他不能夠只在早上用餐。過後他感到後悔而向 佛陀請求原諒。佛陀花了好多的時間來訓誡他,告訴他所有的人都稱他為「在此教法中不實踐戒律的人」。

佛陀接著問巴達利道:

「巴達利,在那時候,你是否是個虛有其表的造惡者?」

巴達利答道:

「是的,尊者。尊者,罪惡擊敗了我,我是個迷惑的愚人,竟然在世尊制戒的時候,宣佈自己不願意遵守該戒。」

佛陀又向巴達利解釋,說不持戒的比庫「不能證悟上人法,不能獲得聖人的智見」。這就是說他不能證悟涅槃。

又有一次,佛陀說不遵守有關用餐的戒條的比庫為「步入歧途的人,不恭敬佛陀,也不恭敬熱衷於持戒的比庫」。

起初佛陀勸眾比庫只在早上用餐,後來他把它製成一條戒。《經分別》中述及其緣起。有一次,有一群年輕比庫前往某個慶典,接受那裏的人供養他們食物。那些年 輕比庫在午後用餐而受到其他比庫非議。在呵責他們愚蠢之後,佛陀制了這條戒。巴帝摩卡中提及,在非時,無論比庫吃了任何主食或非主食,他都犯了巴吉帝亞 罪。犯了此罪,該比庫的戒已經受到污染,變得不清淨了。如果要清淨自己,他必須向另一位比庫懺悔。

對於生病的比庫,佛陀給予特別的允許。他允許生病且需要營養的比庫服食「日藥」,那就是蜜糖、糖、油、黃油及酥油。生病比庫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時刻服食這 五種藥。除了這些之外,生病比庫也可以喝已經過濾的粥、肉湯及已經過濾新鮮果汁,但不可以把它們儲藏到隔天黎明升起時分。

因此,如果醫生告訴比庫必需在晚上吃東西,還是有一些方式可以讓比庫攝取營養,而且不犯佛陀所制的「非時食戒」。如此這位尊敬佛陀的比庫得以保持戒行清淨,無可指責地過活。

比庫應該如何獲取食物?(在佛陀時代)有一位住在墳場的比庫。他吃人們祭拜死人的食物。在家眾不滿地非難道:「這位比庫怎麼可以自己拿取人們祭拜死人的食 物來吃?」聽到這話時,持戒嚴謹的比庫們說道:「比庫怎麼可以把未經手授的食物置於口中?」當佛陀聽到這話時,他就向該比庫說道:「你這愚蠢的人,你怎麼 可以把未經手授的食物置於口中?」於是佛陀就為比庫制戒,說道除了楊技及清水之外,如果比庫把未經手授的食物置於口中就犯了巴吉帝亞 (pacittiya,心墮)罪。

在《經分別》裏,佛陀解釋「手授」這一詞。他說只有在以下的條件具足之下,食物才是正確地經過手授:

*(施主)以身體的某個部份供養食物(例如:施主以單手或雙手供養食物);或者

*(施主)透過跟身體接觸的東西來供養食物(例如:施主以湯匙來供養食物);或者

* 透過「讓它掉入」來供養食物(例如:施主讓食物掉入比庫的缽中)。

* 比庫與施主之間的距離在「一臂」(hatthapasa)之內。在此,「一臂」的定義是兩個半腕尺,而一腕尺則是從指尖到手肘的距離。兩個半腕尺大約是一 又四分之一公尺。這距離的演算法不是從比庫的指尖到施主的指尖,而是從比庫的身體到拖主的身體。

* 該比庫透過身體接受食物(例如:他以單手或雙手來接受食物);或者

* 該比庫透過跟身體接觸的東西來接受食物(例如:他以手中所持的缽來接受食物)。

佛陀說,如果食物沒有經過正確的手授,比庫每吃一口該食物就犯了一個巴吉帝亞罪。

古代且具備權威的律藏註釋給予了更詳細的解釋,在此要提出其中兩項:

* 所供養的東西不可以大又重至一個中等身材的人不能提起它。例如:不可以把所有的食物置放在一張桌子上,再由超過一位施主抬起來供養。如此該食物就是沒有經過正確的手授。

* 施主必須表示他是正在供養食物。這就是說施主必須明確地讓比庫知道他是正在供養食物。

只要這些條件的其中一項不具足,該食物就是「不受允許」,想要持守其戒的比庫不可以吃它。例如:如果有位居士把食物放在比庫身邊的地上,然後向該比庫說那 是供養給他的,該食物還是沒有經過正確的手授,所以恭敬佛陀的比庫不可以吃它。再舉另一個情況來說:如果該比庫懷疑該食物是否經過正確的手授,他也不可以 吃它。多數的比庫都不說什麼,而只是在回到寺院之後,把未經過或懷疑未經過正確手授的食物拿掉。如果可以的話,他會叫一位居士把該食物供養給另一位比庫, 而該比庫則會把該食物交回給他,如此它就變成允可,而他也就可以吃它了。

這些條規對在家人來說似乎既複雜又多餘,但我們必須謹記為何佛陀要成立僧團。他成立僧團並不是為了讓比庫有得吃,人們也不需要出家成為比庫僧團的一份子才 有得吃。在家人吃,雞、狗、豬也吃。食物對比庫來說是必需品,然而佛陀成立僧團是為了讓比庫們能夠嚐到涅槃的解脫。

這是為何佛陀說比庫必需在用餐之前思惟食物(的正確用途)。在《中部》裏,佛陀說:

「如理地思惟之下,(比庫)攝取飲食不是為了玩樂,不是為了沉迷于身體的健壯,不是為了讓相貌美觀,不是為了吸引力;而只是為了延續生命與活力,為了去除 飢餓之苦,為了幫助你修行清淨梵行。(他如此思惟:)「如此我就能去除(飢餓的)舊苦,並且不引發(過飽的)新苦,我將使身體存活,避免過失,以及得到安 住。」

在其他經裏,例如在《相應部》中,佛陀以譬喻來解釋比庫應該如何看待食物。他說,猶如一對父母帶著親愛的孩子越渡沙漠,然而在還沒有到達終點時,糧食就吃 完了。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他們把親愛的獨生孩子殺來吃。舉出這個譬喻之後,佛陀問諸比庫道:

諸比庫,你們認為怎樣?

那對父母吃自己親愛的孩子是否是為了玩樂?

或是為了沉迷于身體的健壯?

為了讓相貌美觀?

為了吸引力?

諸比庫,

難道他們不是為了能夠活著越渡沙漠而吃?

諸比庫,

你們應該如此看待食物。

《清淨道論》──一部有關比庫證悟涅槃之道的古代權威性巴厘聖典解釋,比庫越渡的沙漠是生命的沙漠;他通過勤修(戒、定、慧)三學越渡它;食物則是必需品,好比孩子的肉是那對父母越渡沙漠的必需品。

吃對比庫來說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作為梵行生活的必需品。就有如我們所知,梵行生活就是戒、定、慧。不具備清淨戒的比庫不可能是良善、不可能是無可指責的,因此無法培育定力。沒有定力,他就無法培育智慧,無法證悟涅槃。

這是為何佛陀一而再地訓誡諸比庫,要他們恭敬且遵循導師、正法、僧團、戒律及禪修地過活。在此,我要以佛陀在《中部.繼法者經》 (Dhammadayada Sutta)給予太過執著衣、食、住、藥而忽略了修行的比庫的訓誡來結束今天的開示。佛陀說:

諸比庫,當為吾法之繼承者(dhammadayada),

莫為吾物之繼承者(amisadayada)。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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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應部.為法經》(Saddhammappatir?paka Sutta

[2]釋迦子是眾比庫的名稱,因為佛陀是釋迦族人。

[3]例如《長部.大般涅槃經》(Mahaparinibbana Sutta)。

[4]在此只提及不接受的業。佛陀沒有指出錢是給誰,因為這對業來說是不重要的。根據佛陀在律藏的分析,「金銀」包括任何形式的錢。參考《律藏.舍懺章.金錢學處》。

[5]《律藏.巴吉帝亞章.非時食學處》

[6]同上《非時入村學處》。這條戒禁止比庫在下午與晚上花太多的時間在居士家裏。對於例外的情形,請參考上述聖典。

[7]《中部.巴達利經》(Bhaddali Sut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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