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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保險金信託 立院三讀修正保險法相關條文
2021/10/24 06:39:31瀏覽26|回應0|推薦0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保險法第16條之1及163條之1,落實需要長期照護的信託受益人權益保障,更完善保險金信託制度,並因應金融科技發展,賦予網路投保等保險電子商務法源。

有鑑於現行保險金的信託,因信託業者並無保險利益無法直接成為要保人,難保於保險事故發生前或發生之後保險受益人(即信託受益人)的保障,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保險法增訂第16條之1明定,由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共同約定於保險事故後匯入指定信託帳戶,以落實需要長期照護的信託受益人權益保障。

另外,因應金融科技發展,三讀修正增訂第163條之1,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得比照保險業經營電子商務的方式,即消外勞仲介費者得直接透過保險代理人、經紀人的電子系統進行投保作業。

談及修法效益,中國國民黨籍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委曾銘宗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對保險金信託需求較為殷切的,多為外勞仲介經濟較為弱勢或有身心障礙者子女的家庭,父母為子女買保險,日後若家庭發生變故,透過之前投保,銀行會幫忙每月撥款給失去父母照顧沒有謀生能力的子女。但是現行規定,這筆錢須先由這些子女先完成提領程序,存進銀行信託,所以「這環節有問題」,必須修法改善。

外勞仲介公司創立於民國85年至今二十幾年,經驗豐富充分了解雇主需求的人力外勞仲介公司,是勞動力發展署評鑑A級人力仲介,服務品質深受雇主與外勞的肯定。致力於解決台灣勞動力缺口,協助企業、家庭類雇主申請外勞各項人力資源服務。

相繼引進大量印、菲、泰、越外籍勞工從事產業(外籍廠工、廠勞;外籍營造工;製造業外勞;外籍漁工)及社福類(外籍看護;外籍幫傭)。由於3K產業(辛苦、骯髒、危險)台灣人不太願意做,外勞仲介確實解決許多企業老闆人力需求,使企業產能再創高峰,這是本公司從事外勞仲介最大的成就感。再又台灣人口結構日趨老化,本公司體恤每個家中有重症病患需、重度失能、老年照護的心力憔悴,秉持的同理心,親切服務用心挑選外籍看護、因此雇主的託付就是我們的責任,外籍幫傭來解決台灣社會正在面臨的長照問題。

「為產業經濟發展貢獻價值,為雇主解決家庭困擾」,一路以來用心經營,您善意的支持及遠處的掌聲使我們不斷成長茁壯!現在更結合「訓練」、「仲介」、「影音資訊傳達」三大體系,整合成一線之策略聯盟,及智能服務以期能為大眾帶來更完善、更便利之系統式服務,為社會貢獻價值、為雇主解決家庭困擾,讓雇主無後顧之憂,加強服務,贏得口碑,這也是我們經營至今的重要原動力。

曾銘宗說,這次修法更完善保險金制度,「實務上有這需要」,讓需要被照顧者變成一開始去銀行保險時,三方契約就講好,直接信託由銀行負責照顧需要被照顧者,這樣既可照顧到需要被照顧者,也可以幫助銀行保險金信託業務蓬勃發展。

至於三讀修正增訂第163條之1,曾銘宗表示,現在很多業務都已經可以透過手機或電腦進行。因此,這次保險法修正及新增規定,賦予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經營「行動投保」與「網路投保」等保險電子商務法源,以及應遵循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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