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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7 14:50:41瀏覽568|回應0|推薦1 | |
本週在信箱中收到消費券領取通知單,預計下一個週末會收到消費券。要怎樣用? 蠻值得思考的。 有理財專員在投稿到報紙上的文章說,要把消費券當錢看。因此,我列出幾個作 法: 1. 消費券主要用在民生必需品上:主要是食物、牛奶等。現在除了公家機關的 工作人員,沒有人可以確保自己不會失業。因此,這筆意外之財還是用在該 用得保守一點。碰到這種經濟情況,消費券的用途不能不謹慎考慮。 2. 只用在可以開發票的商家:例如超市、便利超商等。絕對不會用在沒有營利 事業登記證的小商家。因為收到消費券對他們來說蠻困擾的。如果他們無法 用這些消費券支付原料進貨成本,反而需要去找有辦法兌現的商家,這個對 生意難作的小商家形成二次剝削,因此去這種商家光顧,我寧可付現金。 3. 用在維修也可以:我的一副眼鏡正好破了,如果買食物有剩餘,我會去配新 的鏡片。其實不只是生活必需品,跟自己息息相關的用品也是一個很好的用 途。 這是我對消費券的使用想法,我應該在拿到以後一個星期內就用掉。至於是否要 響應政府提高消費,我會說,這一點小錢時再提高不了多少消費, 而且在這個沒有 安全感的社會,我還是保守一點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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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