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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2 19:40:47瀏覽1657|回應0|推薦3 | |
感謝中央大學哲學所(12/11/2025)與東海大學哲學系(2/22/2025)的邀請,讓我這個業餘的哲學愛好者有機會與哲學家們分享這類AI與哲學方面的相關主題。我也從許多討論中得到寶貴的回饋,真是非常高興。 這份投影片是以東海的版本為主。前半部分主要是AI簡介(因此與過往的演講有些重疊),但後半就以生成式AI的「虛擬知識」(註)作為主要的探討對象,除了簡介此定義應用,也希望從哲學的知識論的角度來看這個只有透過AI才可能出現的全新知識來源與其定位,當然也會同時提到在本體論(含心靈哲學)與倫理學方面的影響。但是就我所知(以及一些哲學教授朋友的反應),在目前的哲學與AI的討論中,多數聽到的還比較是在後兩者(形上學與倫理學)的範疇內思考,似乎比較少從知識論的角度來看AI。 雖然我對近代哲學對AI相關的探討了解不多,但大概比多數哲學家了解AI的基本原理(源頭與物理有關)。從這個方面來說,我比較想強調的是,在17-18世紀以康德為集大成的知識論革命,把許多中世紀以來的形上學討論(例如上帝是否存在,人是甚麼這類重要但難以定義的問題)請出了「真實知識」的範疇以外,因為被認為不符合真實知識的條件。但是21世紀初生成式AI(如ChatGPT等)所產生的「虛擬知識」,卻因為其本質是模擬與重組人類的知識,因此帶來傳統知識貶值的「後知識時代」,卻可能逼使我們重新要去面對那些重要的形上學問題:「AI不可以是人嗎?」、「人不是甚麼(數值計算或生物合成)?」 其實不管我們是否懂哲學或了解AI,對這些問題的回應或態度會直接影響我們如何發展或管制AI的發展,當然也會影響我們未來生活的模式。我個人目前相信這類答案反映出人性的本質:源於上帝形象的創造與墮落迷失的結果,才會終生不斷反思或探究這類問題,也才因此與AI有所不同。畢竟AI對自己的存在並不會迷惑,它對此問題的「肯定」正顯示其非人的特質。 從倫理學來說,在《聖經》創世紀1:26-27不僅僅是提到人類是按照上帝形象所創造,也被賦予「管理大地」的責任與目的。就是說,如果哪一天我們所創造的AI只是為了模仿人類各種能力,卻不再關心其存在的目的究竟為何(也是形上學的問題),我們也就難以認清自己與AI或機器人的差別,帶來倫理層面的混亂。 . (註)虛擬知識是我所創造的概念,其定義是:由AI所產生,在使用者輸入問題且自行補充適當的預設來理解後,所產生可信度介於「意見」與「知識」之間的內容。詳細的介紹可見於:迎接「後知識時代」的來臨---從生成式AI的虛擬知識談起(發表於風傳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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