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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伸手?──談約櫃、大衛與烏撒
2014/09/23 22:56:09瀏覽2888|回應0|推薦1

該不該伸手?──談約櫃、大衛與烏撒

《撒母耳記下》第六章記載著一段令人難以釋懷的事件:上帝擊殺烏撒。但這個事件中所提醒我們的似乎比其簡短的文字而要多得多。

故事概要

這個事件發生在在大衛統一以色列全家、登基稱王、定都耶路撒冷之後。他想將那停放在基列耶琳至少七十年的約櫃迎回到耶路撒冷。這不僅代表大衛感念上帝的看顧,更是公開的宣告以色列國將是耶和華的子民。大衛此時心情在《詩篇》132篇中有很動人的描述:

我必不進我的帳幕,也不上我的床榻;

我不容我的眼睛睡覺,也不容我的眼目打盹;

直等我為耶和華尋得所在,為雅各的大能者尋得居所。

我們聽說約櫃在以法他,我們在基列耶琳就尋見了。

我們要進祂的居所,在祂腳凳前下拜。

但是就在大家敲鑼打鼓、喜樂洋洋地將約櫃迎回耶城的路上,拉車的牛突然被驚嚇到,讓車子幾乎翻倒。隨行在旁的利未人烏撒即時伸手扶住約櫃,沒想到卻被上帝擊殺而死。大衛因此懼怕,不再將約櫃送到耶路撒冷。直到三個月後,聽說暫停在俄別以東家的約櫃帶給當地人許多祝福,才再次迎接到耶路撒冷。而這次是按照摩西律法所規定的,用利未人擡著約櫃而行。

傳統解釋

對於為何上帝要擊殺好意扶住約櫃的烏撒,傳統的解釋重點在於,烏撒身為利未人本應該知道約櫃的神聖性而不可碰觸(4:15-20)。很可能反映出他小在約櫃旁長大而有的輕慢之心。所以上帝的擊殺雖然一時看來過於嚴厲,但也是反映出當事人長久以來對上帝的怠慢而罪有應得。因此這個故事提醒我們服事主必須心存敬畏,不要自以為是地作一些看來是服事上帝卻違背上帝喜悅的事情。

以上的說法雖有相當的參考價值,但是也可能讓人以為上帝非常在乎繁文縟節而不敢熱心服事(多做多錯不如少做少錯,難到基督徒是公務員?)。此外,在這經文的脈絡中,整個故事的主角應該是上帝(約櫃)與大衛,而烏撒只是個配角。唯有當我們先看清主角們的戲份時才能比較了解烏撒事件在其中的意義。

主動的主角──約櫃

故事真正的主角是約櫃,上帝的律法與同在的象徵。其實《撒母耳記》很清楚的表明,這個約櫃並不是由人決定放在哪裡的!當以色列人將約櫃擡到的戰場時(撒上4:1-5),看似虔誠有信心地宣告上帝的同在,其實早被上帝棄絕。上帝寧願讓戰爭失敗、約櫃被擄,也不要讓過著虛偽宗教生活的以色列人以為可以「挾約櫃而得上帝背書」。這樣的虔誠不但是個迷信,更是屬靈墮落的象徵!

接下來(撒上5-6),這個看似沒有腳的約櫃雖然好像是「被擄」到非利士人中,其實卻是在外邦地宣示主權,上帝藉由一連串神蹟而使他們膽戰心驚地將約櫃送回以色列。甚至連猶大支派的伯示麥人也因為擅自觀看約櫃而被懲罰。這樣一來,不但以色列人以後再也不敢隨便把約櫃視為「護身符」,外邦人也因此大大敬畏耶和華的名。也就是說,從頭到尾,都是上帝決定約櫃要去哪裡,而不是人決定它可以到哪裡。約櫃的「主動性」是了解這段經文的關鍵基礎。

被動的主角──大衛

從屬世的眼光而言,大衛此時正式走向其人生事業的巔峰狀態,但從屬靈的角度而言,這是他一個全新的屬靈挑戰。原因在於,他雖從小愛慕敬畏上帝,也憑著對上帝的信心打倒歌利亞並躲過掃羅的追殺,但那都是在「個人信仰」的範圍。

當他成為以色列的君王時,個人的信仰雖是基礎,但更需要恢復那從摩西以來的正統律法制度與祭司體制,才能遠避迦南人的異風流俗,帶領以色列人歸順那被他們陽奉陰違許久的耶和華上帝。這就需要對摩西律法完整的教育,並且自己公開帶頭學習順服,作一個屬靈上積極的被動角色,才能真正地讓上帝作王。

問題的根源:主動與被動的角色互換

但可惜的是,以上兩個角色在撒下第六章中差點被互換。大衛在迎接約櫃之初很可能只是憑著一己之意,未詢問這是否是上帝願意的時機,當然也因此未請祭司或利未人先研究清楚相關的律法,結果卻是用與外邦人相同的方法載約櫃(很可能也有其他方面沿用異教風俗)。以至於當時的以色列人或甚至後世的讀者如我們,覺得這是他虔誠的主動很難得,因而覺得上帝為一點小事擊殺烏撒似乎太多嚴厲而不給面子。

因此,作為永遠的主動者,上帝故意讓牛被驚嚇而失前蹄,寧願傾覆約櫃也要停止這個角色顛倒又不合上帝心意的過程。此時,本來也應該對律法熟悉卻怠忽職守的烏撒伸出了手‧‧‧如果不立刻處理,難道還要讓大衛在事後感謝烏撒救了約櫃,協助他完成這樣的錯誤計劃?恐怕反而害他自以為得到上帝同在保證(如同撒下第四章將約櫃帶到戰場的以色列人一樣)。所以烏撒雖罪有應得,但並不全是因為他個人的問題,而是耶和華上帝為要讓整個以色列人,包括愛祂的大衛,能看清楚一個事實:上帝才是約櫃的主人,不是大衛。

重新定位再開始

藉由以上的分析,我們發現聖經一貫的真理:上帝才是建立神人關係的主動者,我們的責任只是積極的回應而非代為作主。所以關鍵並不是在於烏撒伸不伸手,而是在於這整件事是否行在上帝的心意中。在這個事件以前,大衛都是按照他個人對上帝的愛與委身來服事,只是在上帝憐憫下尚未犯甚麼大罪(有次差點誤殺拿八家中的無辜人,幸好被亞比該勸下,撒上25)。所以這一次烏撒被上帝擊殺的事件對他是很深的教訓,讓他對上帝的主權有更真實的了解。所以他後來是看到俄別以東蒙上帝祝福後才認為上帝已許可,並且要求祭司與利未人重新按照摩西律法書中的相關條例來運送約櫃。從這個角度而言,烏撒的死是有正面意義的,我們無需因為他被上帝擊殺就自以為義的大加韃但,因為上帝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必然會讓他的靈魂會得到公平的審判。

結論:別怕,更要繼續愛主

很有意思的是,在這事件後,大衛又開始有一些愛上帝的「創舉」:他想要為上帝的約櫃建殿(撒下第七章)。但這次他學乖了,先問了先知拿單。只是這次換成拿單自作主張地同意他,卻被上帝修正。雖然建殿本身是一件好事,但上帝仍指正出大衛的錯誤觀念:「我何曾向以色列一支派的士師,就是我吩咐牧養我民以色列的說:你們為何不給我建造香柏木的殿宇呢?(7:7)並且我─耶和華應許你,必為你建立家室。(7:11)。再一次,我們看到,大衛在主動性上又誤解了上帝,因為是以色列民需要上帝關顧牧養,而非上帝需要以色列民為祂建殿。但是上帝這次顯然喜悅大衛的好意,並且應許為他建立家室(原文與「聖殿」為同一個字)。耶和華上帝雖然令人敬畏,但有時候也蠻幽默的。 

因此,我們不需要因為烏撒的事件而擔心愛主而遭受「意外」。只要認清祂才是主動者而非我們,就可以在不違背聖經原則的範圍內用更有創意的方式來表達,如同大衛在約櫃前的舞蹈(撒下6:14)或馬利亞的真哪噠香膏(13:1-8),相信都是在上帝面前被祂所喜悅的奉獻。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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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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