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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6 14:51:07瀏覽551|回應0|推薦1 | |
臺 灣 通 史 卷 一
臺 南 連 橫 雅 堂 撰 開 闢 紀 臺 灣 固 東 番 之 地 , 越 在 南 紀 , 中 倚 層 巒 , 四 面 環 海。 荒 古 以 來 , 不 通 人 世 , 土 番 魋 結 , 千 百 成 群 , 裸 體 束腰 , 射 飛 逐 走 , 猶 是 游 牧 之 代 。 以 今 石 器 考 之 , 遠 在 五千 年 前 , 高 山 之 番 , 實 為 原 始 ; 而 文 獻 無 徵 , 搢 紳 之 士固 難 言 者 。 按 史 秦 始 皇 命 徐 福 求 海 上 三 神 山 , 去 而 不 返; 又 曰 : 『 自 齊 威 宣 、 燕 昭 使 人 入 海 求 蓬 萊 、 方 丈 、 瀛洲 。 此 三 神 山 者 , 其 傳 在 渤 海 中 , 去 人 不 遠 , 患 且 至 ,則 船 風 引 而 去 。 蓋 嘗 有 至 者 , 諸 僊 人 及 不 死 之 藥 皆 在 焉。 其 物 禽 獸 盡 白 , 而 黃 金 銀 為 宮 闕 。 未 至 , 望 之 如 雲 。及 到 , 三 神 山 反 居 水 下 。 臨 之 , 風 輒 引 去 , 終 莫 能 至 云。 世 主 莫 不 甘 心 焉 。 及 至 秦 始 皇 并 天 下 , 至 海 上 , 則 方士 言 之 , 不 可 勝 數 。 始 皇 自 以 為 至 海 上 而 恐 不 及 矣 , 乃使 人 齎 童 男 女 入 海 求 之 。 船 交 海 中 , 皆 以 風 為 解 , 曰 未能 至 , 望 見 之 焉 』 。 或 曰 , 蓬 萊 、 方 丈 為 日 本 、 琉 球 ,而 臺 灣 則 瀛 洲 也 ; 語 雖 鑿 空 , 言 頗 近 理 。 蓋 以 是 時 航 術未 精 , 又 少 探 險 海 外 , 飄 渺 虛 無 , 疑 為 僊 境 , 陋 矣 。 臺灣 與 日 本 、 琉 球 鼎 立 東 海 , 地 理 氣 候 大 略 相 同 , 山 川 美秀 , 長 春 之 花 、 不 黃 之 草 , 非 方 士 所 謂 僊 境 也 歟 ? 徐 福有 來 臺 灣 , 今 雖 無 可 確 證 , 而 五 百 男 女 之 散 處 日 本 、 琉球 者 , 後 嗣 不 絕 ; 然 則 秦 時 男 女 或 有 往 來 臺 灣 者 , 未 可知 也 。 或 曰 , 澎 湖 則 古 之 方 壺 , 而 臺 灣 為 岱 員 ; 於 音 實似 。 列 子 夏 革 曰 : 『 渤 海 之 東 , 不 知 幾 億 萬 里 , 有 大 壑焉 , 實 維 無 底 之 谷 , 其 下 無 底 , 名 曰 歸 虛 。 其 中 有 五 山焉 : 一 曰 岱 輿 , 二 曰 員 嶠 , 三 曰 方 壺 , 四 曰 瀛 洲 , 五 曰蓬 萊 。 其 山 高 下 周 旋 三 萬 里 , 其 頂 平 處 九 千 里 , 山 之 中相 去 七 萬 里 , 而 五 山 之 根 無 所 連 著 , 常 隨 潮 波 上 下 往 還, 不 得 暫 峙 焉 。 僊 聖 毒 之 , 訴 之 於 帝 。 帝 怒 , 流 於 西 極, 失 群 聖 之 所 居 。 乃 命 禺 疆 使 巨 鰲 十 五 舉 首 而 戴 之 , 迭為 三 番 , 六 萬 歲 一 交 焉 ; 五 山 始 峙 』 。 夫 澎 湖 與 臺 灣 密邇 , 巨 浸 隔 之 , 黑 流 所 經 , 風 濤 噴 薄 , 瞬 息 萬 狀 , 實 維無 底 之 谷 , 故 名 落 漈 ; 又 有 萬 水 朝 東 之 險 , 而 言 「 風 輒引 去 」 也 。 臺 灣 之 山 有 高 至 海 拔 一 萬 三 千 六 百 餘 尺 、 為東 洋 群 山 之 特 出 者 , 長 年 積 雪 , 其 狀 如 玉 , 故 曰 「 望 之如 雲 」 也 。 或 曰 , 臺 灣 為 古 之 東 鯷 。 後 漢 書 東 夷 傳 曰 :『 會 稽 海 外 有 東 鯷 人 , 分 為 二 十 餘 國 。 又 有 夷 洲 、 澶 洲。 傳 言 秦 始 皇 遣 方 士 徐 福 將 童 男 女 數 千 人 入 海 求 蓬 萊 神仙 , 不 得 , 徐 福 畏 誅 , 遂 止 此 洲 。 會 稽 東 冶 縣 人 有 入 海行 、 遭 風 流 移 至 澶 洲 者 , 所 在 絕 遠 , 不 可 往 來 』 。 然 則臺 灣 之 為 瀛 洲 、 為 東 鯷 , 澎 湖 之 為 方 壺 , 其 說 固 有 可 信, 而 澎 湖 之 有 居 人 , 尤 遠 在 秦 、 漢 之 際 。 或 曰 , 楚 滅 越, 越 之 子 孫 遷 於 閩 , 流 落 海 上 , 或 居 於 澎 湖 ; 是 澎 湖 之與 中 國 通 也 已 久 , 而 其 見 於 載 籍 者 則 始 於 隋 代 爾 。 海 防 考 曰 : 『 隋 開 皇 中 , 嘗 遣 虎 賁 陳 稜 略 澎 湖 地。 其 嶼 屹 立 巨 浸 中 , 環 島 三 十 有 六 , 如 排 衙 。 居 民 以 苫茅 為 廬 舍 , 推 年 大 者 為 長 , 畋 漁 為 業 。 地 宜 牧 牛 羊 , 散食 山 谷 間 , 各 氂 耳 為 記 。 稜 至 撫 之 , 未 久 而 去 』 。 是 為中 國 經 略 澎 湖 之 始 , 而 亦 東 入 臺 灣 之 機 也 。 當 是 時 , 宇內 既 平 , 南 北 混 一 , 聲 靈 所 布 , 訖 於 南 蠻 。 而 澎 湖 地 近福 建 , 海 道 所 經 , 朝 發 夕 至 。 漳 、 泉 沿 海 之 黎 民 早 已 來往 , 耕 漁 並 耦 , 不 侵 不 ? , 幾 為 熙 皞 之 世 。 唯 是 書 所 言, 頗 有 錯 謬 。 陳 稜 之 拜 虎 賁 , 事 在 大 業 三 年 , 而 此 為 開皇 中 , 相 去 幾 十 餘 載 。 豈 為 追 述 之 辭 ? 若 其 經 略 臺 灣 ,則 詳 於 隋 書 之 琉 球 傳 也 。 其 傳 曰 : 『 流 求 國 在 海 中 , 當建 安 郡 東 , 水 行 五 日 而 至 。 土 多 山 洞 。 其 王 姓 歡 斯 氏 ,名 渴 刺 兜 , 不 知 其 由 來 , 有 國 世 數 也 。 彼 土 人 呼 之 為 「可 老 羊 」 , 妻 曰 「 多 拔 荼 」 。 所 居 曰 波 羅 檀 洞 , 塹 柵 三重 , 環 以 流水 , 樹 棘 為 藩 。 王 所 居 舍 , 其 大 一 十 六 間 ,琱 刻 禽 獸 , 多 鬥 鏤 樹 , 似 橘 而 葉 密 , 條 纖 如 髮 之 下 垂 。國 有 四 、 五 帥 , 統 諸 洞 , 洞 有 小 王 。 往 往 有 村 , 村 有 鳥了 帥 , 並 以 善 戰 者 為 之 , 自 相 樹 立 , 主 一 村 之 事 。 男 女皆 以 白 紵 繩 纏 髮 , 從 項 後 盤 繞 至 額 。 其 男 子 用 鳥 羽 為 冠, 裝 以 珠 貝 , 飾 以 赤 毛 , 型 制 不 同 。 婦 人 以 羅 紋 白 布 為帽 , 其 形 正 方 ; 織 鬥 鏤 皮 並 雜 毛 以 為 衣 , 製 裁 不 一 ; 綴毛 垂 螺 為 飾 , 雜 色 相 間 , 下 垂 小 貝 , 其 聲 如 珮 ; 綴 璫 施釧 , 懸 珠 於 頸 ; 織 籐 為 笠 , 飾 以 毛 羽 。 有 刀 弰 、 弓 箭 、劍 鈹 之 屬 。 其 處 少 鐵 , 刃 皆 薄 小 , 多 以 骨 角 輔 助 之 。 編紵 為 甲 , 或 用 熊 豹 皮 。 王 乘 木 獸 , 令 左 右 輿 之 , 而 導 從不 過 數 十 人 。 小 王 乘 機 , 鏤 為 形 。 國 人 好 相 攻 擊 , 人皆 驍 健 善 走 , 難 死 而 耐 創 。 諸 洞 各 為 部 隊 , 不 相 救 助 。兩 陣 相 當 , 勇 者 三 、 五 人 出 前 跳 躁 , 交 言 相 罵 , 因 相 擊射 。 如 其 不 勝 , 一 軍 皆 走 , 遣 人 致 謝 , 即 共 和 解 , 收 取鬥 死 者 聚 食 之 , 仍 以 髑 髏 將 向 王 所 。 王 即 賜 以 冠 , 使 為隊 帥 。 無 賦 歛 , 有 事 均 稅 。 用 刑 無 常 準 , 皆 臨 事 科 決 。犯 罪 皆 斷 於 鳥 丫帥 , 不 服 , 則 上 請 於 王 , 王 令 臣 下 共 議定 之 。 獄 無 枷 鎖 , 唯 用 繩 縛 。 決 死 刑 以 鐵 錐 , 大 如 箸 ,長 尺 餘 , 鑽 項 殺 之 。 輕 罪 用 杖 。 俗 無 文 字 , 望 月 盈 虧 以紀 時 節 , 候 草 木 榮 枯 以 為 年 歲 。 其 人 深 目 長 鼻 , 頗 類 於胡 , 亦 有 小 慧 。 無 君 臣 上 下 節 、 拜 伏 之 禮 。 父 子 同 床而 寢 。 男 子 拔 去 髭 鬚 , 身 上 有 毛 皆 除 去 。 婦 人 以 墨 鯨 手, 為 蟲 蛇 之 文 。 嫁 娶 以 酒 肴 珠 貝 為 聘 。 或 男 女 相 悅 , 便相 匹 耦 。 婦 人 產 乳 , 必 食 子 衣 。 產 後 以 火 自 炙 , 令 汗 出, 五 日 便 平 服 。 以 木 槽 中 暴 海 水 為 鹽 , 木 汁 酢 , 釀 米麴 為 酒 , 其 味 離 薄 。 食 皆 用 手 。 偶 得 異 味 , 先 進 尊 者 。凡 有 宴 會 , 執 酒 者 必 待 呼 名 而 後 飲 。 上 王 酒 者 亦 呼 王 名銜 杯 。 其 飲 頗 同 突 厥 , 歌 呼 蹋 蹴 , 一 唱 , 眾 皆 和 , 音頗 哀 怨 , 扶 女 子 上 膊 搖 手 而 舞 。 死 者 氣 將 絕 , 轝 至 庭 前, 親 朋 哭 泣 相 弔 。 浴 其 屍 , 以 布 帛 纏 之 , 裹 以 葦 草 , 襯土 而 殯 , 上 不 起 墳 。 子 為 父 者 , 數 月 不 食 肉 。 其 南 境 風俗 少 異 , 人 有 死 者 , 邑 里 共 食 之 。 有 熊 、 羆 、 豺 、 狼 ,尤 多 豬 、 雞 ; 無 牛 、 羊 、 驢 、 馬 。 厥 田 良 沃 。 先 以 火 燒, 而 引 水 灌 。 持 一 插 , 以 石 為 刃 , 長 尺 餘 , 闊 數 寸 , 而墾 之 。 土 宜 稻 、 梁 、 禾 、 黍 、 麻 、 赤 豆 、 胡 黑 豆 等 。 木有 楓 、 栝 、 樟 、 松 、 梗 、 楠 、 枌 、 梓 、 竹 、 籐 。 果 、 藥同 於 江 表 。 風 土 氣 候 與 嶺 南 相 類 。 俗 祀 山 海 之 神 , 祭 以酒 肴 。 戰 鬥 殺 人 , 便 將 所 殺 之 人 祭 神 。 或 倚 茂 樹 起 小屋 ; 或 懸 髑 髏 於 樹 上 , 以 箭 射 之 ; 或 累 石 繫 幡 以 為 神 主。 王 之 所 居 , 壁 下 多 聚 髑 髏 以 為 佳 。 人 間 門 戶 上 必 安 獸頭 骨 角 。 大 業 元 年 , 海 師 何 蠻 等 言 : 「 每 春 秋 二 時 , 天清 風 靜 , 東 望 依 稀 , 似 有 煙 霧 之 氣 , 亦 不 知 幾 千 里 」 。三 年 , 煬 帝 令 羽 騎 尉 朱 寬 入 海 訪 異 俗 , 何 蠻 言 之 , 遂 與蠻 俱 往 。 因 到 流 求 國 , 言 不 相 通 , 掠 一 人 而 返 。 明 年 ,帝 復 令 寬 慰 撫 之 , 不 從 , 寬 取 其 布 甲 而 還 。 時 倭 國 使 來朝 , 見 之 曰 : 「 此 夷 邪 久 國 人 所 用 也 」 。 帝 遣 虎 賁 陳 稜、 朝 請 大 夫 張 鎮 周 率 兵 , 自 義 安 浮 海 至 高 華 嶼 , 又 東 行二 日 至鼊 嶼 , 又 一 日 便 至 流 求 。 初 , 稜 將 南 方 諸 國 人從 軍 , 有 崑 崙 人 頗 解 其 語 , 遣 人 慰 諭 之 , 流 求 不 從 , 拒逆 官軍 。 稜 擊 走 之 , 進 至 其 都 , 焚 其 宮 室 , 載 軍 實 而 還。 自 爾 遂 絕 』 。 其 陳 稜 傳 曰 : 『 大 業 三 年 拜 虎 賁 中 郎 將, 後 三 歲 , 與 朝 請 大 夫 張 鎮 周 發 東 陽 兵 萬 餘 人 , 自 義 安泛 海 擊 流 求 國 , 月 餘 而 至 。 流 求 人 初 見 船 艦 , 以 為 商 旅, 往 往 詣 軍 中 貿 易 。 稜 率 眾 登 岸 , 遣 鎮 周 為 先 鋒 。 其 主歡 斯 渴 剌 兜 遣 兵 拒 戰 , 鎮 周 頻 擊 破 之 。 稜 進 至 低 沒 檀 洞, 小 王 歡 斯 老 模 率 兵 拒 戰 , 稜 擊 破 之 , 斬 老 模 。 其 日 霧雨 晦 冥 , 將 士 皆 懼 。 稜 刑 白 馬 祭 海 神 , 既 而 開 霽 。 分 為五 軍 , 趨 其 都 邑 。 渴 剌 兜 率 眾 數 千 逆 拒 。 稜 又 遣 鎮 周 為先 鋒 , 擊 走 之 , 乘 勝 逐 北 , 至 其 柵 。 渴 剌 兜 背 柵 而 陣 ,稜 盡 銳 擊 之 , 從 辰 至 未 , 苦 鬥 不 息 。 渴 剌 兜 自 以 軍疲 ,引 入 柵 。 稜 遂 填 塹 , 攻 破之 , 斬 渴 剌 兜 , 獲 其 子 島 槌 ,虜 男 女 數 千 而 歸 』 。 閩 書 亦 曰 : 『 福 州 之 福 盧 山 , 當 隋之 時 , 曾 掠 琉 球 五 千 戶 置 此 , 尚 有 其 裔 』 。 是 琉 球 者 ,臺 灣 之 古 名 ; 今 之 琉 球 , 古 曰 沖 繩 。 蓉 洲 文 稿 曰 : 『 臺灣 、 海 中 番 島 , 考 其 源 則 琉 球 之 餘 種 , 自 哈 剌 分 支 , 近通 日 本 , 遠 接 呂 宋 , 控 南 澳 、 阻 銅 山 , 以 澎 湖 為 外 援 』。 哈 喇 之 音 似 為 渴 剌 , 而 波 羅 檀 之 地 今 在 何 處 , 或 以 為葫 蘆 墩 , 於 音 相 近 , 或 以 為 琅 之 部 落 。 當 隋 之 時 , 大安 、 大 甲 兩 溪 匯 合 一 流 , 濁 水 以 北 , 猶 巨 海 也 , 波 羅 檀為 海 濱 高 原 , 王 都 於 是 , 以 固 險 也 。 故 自 隋 書 以 至 宋 、元 所 言 之 琉 球 , 多 屬 臺 灣 。 先 是 大 中 七 年 八 月 , 商 人 欽 良 暉 歸 自 日 本 , 與 倭僧 圓 珍 同 船 , 為 北 風 漂 至 琉 球 , 見 岸 上 數 十 人 各 執 刀 戈, 良 暉 大 驚 , 圓 珍 力 祈 不 動 尊 , 既 而 風 回 , 乃 至 福 建 ;是 為 日 人 發 見 臺 灣 之 始 , 其 後 遂 不 往 來 也 。 唐 貞 觀 間 , 馬 來 群 島 洪 水 , 不 獲 安 處 , 各 駕 竹 筏避 難 , 漂 泊 而 至 臺 灣 。 當 是 時 , 歡 斯 氏 遭 隋 軍 之 後 , 國破 民 殘 , 勢 窮 蹙 , 馬 人 乃 居 於 海 澨 , 以 殖 其 種 。 是 為 外族 侵 入 臺 灣 之 始 。 故 臺 灣 小 誌 曰 : 『 生 番 之 語 言 , 出 自馬 來 者 六 之 一 , 出 自 呂 宋 者 十 之 一 , 迤 北 十 七 村 多 似 斐利 賓 語 , 說 者 謂 自 南 洋 某 島 遷 來 』 。 其 言 近 似 。 而 統 一之 者 為 卑 南 王 。 王 死 之 後 , 各 社 分 立 , 以 至 今 日 。 及 唐中 葉 , 施 肩 吾 始 率 其 族 遷 居 澎 湖 。 肩 吾 、 汾 水 人 , 元 和中 舉 進 士 , 隱 居 不 仕 , 有 詩 行 世 。 其 題 澎 湖 一 詩 , 鬼 市、 鹽 水 , 足 寫 當 時 之 景 象 。 而 終 唐 之 世 , 竟 無 與 臺 灣 交涉 也 。 歷 更 五 代 , 終 及 兩 宋 , 中 原 板 蕩 , 戰 爭 未 息 , 漳、 泉 邊 民 漸 來 臺 灣 , 而 以 北 港 為 互 市 之 口 ; 故 臺 灣 舊 詩有 「 臺 灣 一 名 北 港 」 之 語 。 北 港 在 雲 林 西 , 亦 謂 之 「魍 港 」 。 當 是 時 , 馬 人 之 在 臺 灣 者 族 強 勢 大 , 遂 攘 土 番而 分 據 南 北焉 。 淳 熙 之 間 , 琉 球 酋 長 率 數 百 輩 , 猝 至 泉之 水 澳 、 圍 頭 等 村 肆 行 殺 掠 。 喜 鐵 器 及 匙 筋 , 人 閉 戶 則免 , 但 刓 其 門 鐶 而 去 。 擲 以 匙 筋 , 則 頫 拾 之 。 見 鐵 騎 ,爭 刓 其 甲 , 駢 首 就 戮 而 不 知 悔 。 臨 敵 用 鏢 鎗 , 繫 繩 十 餘丈 為 操 縱 , 蓋 惜 其 鐵 而 不 忍 棄 也 。 不 駕 舟 楫 , 縛 竹 為 筏, 急 則 群 舁 之 , 泅 水 而 遁 。 與 那 國 者 , 沖 繩 之 一 島也 。昔 有 長 耳 國 人 渡 來 , 掠 人 為 害 。 與 那 國 人 謀 防 禦 , 造 巨屨 , 投 之 海 ; 長 耳 國 人 見 而 驚 去 。 是 為 臺 灣 番 族 侵 掠 外洋 之 始 , 而 此 為 馬 人 也 。 其 黠 者 且 乘 艋 舺 渡 大 海 至 呂 宋, 以 物 交 物 , 轉 貿 於 高 山 之 番 , 至 今 猶 有 存 者 。 故 宋 史曰 : 『 流 求 國 在 泉 州 之 東 , 有 海 島 曰 澎 湖 , 煙 火 相 望 。旁 有 毗 舍 耶 國 , 語 言 不 通 , 袒 裸 睢 , 殆 非 人 類 』 。 蒙古 倔 起 , 侵 滅 女 真 , 金 人 泛 海 避 亂 , 漂 入 臺 灣 。 宋 末 零丁 洋 之 敗 , 殘 兵 義 士 亦 有 至 者 。 故 各 為 部 落 , 自 耕 自 贍, 同 族 相 扶 , 以 資 捍 衛 。 元 世 祖 既 宅 區 夏 , 餘 威 震 於 殊 俗 , 南 洋 諸 島 悉 入帡 幪 。 至 元 十 八 年 , 元 師 伐 日 本 , 至 九 州 海 上 , 遇 颶 熸焉 。 諸 將 各 擇 堅 艦 遁 , 至 澎 湖 及 臺 灣 西 岸 , 再 遇 風 , 乃歸 福 建 。 二 十 三 年 , 整 兵 造 艦 , 謀 再 舉 , 未 發 而 止 。 二十 八 年 秋 九 月 , 命 海 船 副 萬 戶 楊 祥 、 合 迷 、 張 文 虎 並 為都 元 帥 , 將 兵 征 琉 求 , 置 左 右 兩 萬 府 , 官 屬 皆 從 祥 選辟 。 既 又 用 福 建 吳 志 斗 言 祥 不 可 信 , 宜 先 招 諭 之 。 乃 以祥 為 宣 撫 使 , 佩 虎 符 , 阮 鑒 兵 部 員 外 郎 , 志 斗 禮 部 員 外郎 , 並 銀 符 , 齎 詔 往 琉 求 。 明 年 , 不 得 達 琉 求 而 還 。 夫元 之 謀 伐 琉 球 , 蓋 欲 以 扼 日 本 也 。 故 元 史 曰 : 『 琉 求 在南 海 之 東 , 漳 、 泉 、 興 、 福 四 州 界 內 。 澎 湖 諸 島 與 琉 求相 對 , 亦 素 不 通 。 天 氣 清 明 時 , 望 之 隱 約 , 若 煙 若 霧 ,其 遠 不 知 幾 千 里 也 。 西 、 南 、 北 岸 皆 水 , 至 澎 湖 漸 低 ,近 琉 求 則 謂 之 落 漈 。 漈 者 , 水 趨 下 而 不 回 也 。 凡 西 岸 漁舟 到 澎 湖 已 下 , 遇 颶 風 發 作 , 漂 流 落 漈 , 回 者 百 一 。 琉求 , 在 外 夷 最 小 而 險 者 也 , 漢 、 唐 以 來 , 史 所 不 載 ; 近代 諸 番 市 舶 , 不 聞 至 其 國 者 。 世 祖 至 元 二 十 八 年 九 月 ,海 船 副 萬 戶 楊 祥 請 以 六 千 軍 往 降 之 ; 不 聽 命 , 則 遂 伐 之。 朝 廷 從 其 請 。 繼 有 書 生 吳 志 斗 者 , 上 言 生 長 福 建 , 熟知 海 道 利 病 , 以 為 若 欲 收 附 , 且 就 澎 湖 發 船 往 諭 , 相 水勢 地 利 , 然 後 興 兵 未 晚 也 。 冬 十 月 , 乃 命 楊 祥 充 宣 撫 使, 給 金 符 , 吳 志 斗 禮 部 員 外 郎 , 阮 鑒 兵 部 員 外 郎 , 並 給銀 符 , 往 使 琉 求 。 詔 曰 : 「 收 撫 江 南 已 十 七 年 , 海 外 諸番 罔 不 臣 屬 , 唯 琉 求 邇 在 閩 境 , 未 曾 歸 附 , 議 者 請 即 加兵 。 朕 維 祖 宗 立 法 : 凡 不 庭 之 國 , 先 遣 使 招 諭 , 來 則 安堵 如 故 ; 否 則 必 致 征 討 。 今 止 其 兵 , 命 楊 祥 、 阮 鑒 往 諭汝 國 , 果 能 慕 義 來 朝 , 存 爾 國 祀 , 保 爾 黎 蔗 ; 若 不 效 順, 自 恃 險 阻 , 舟 師 奄 及 , 恐 貽 後 悔 。 爾 其 慎 擇 之 」 ! 二十 九 年 三 月 二 十 九 日 , 自 汀 路 尾 澳 舟 行 。 至 是 日 巳 時 ,海 洋 中 正 東 , 望 見 有 山 長 而 低 者 , 約 去 五 十 里 。 祥 稱 是琉 求 國 , 鑒 稱 不 知 的 否 。 祥 乘 小 舟 至 低 山 下 , 以 其 人 眾, 不 敢 自 上 岸 , 命 軍 官 劉 閏 等 二 百 餘 人 , 以 小 舟 十 一 艘載 軍 器 , 領 三 嶼 人 陳 輝 者 登 岸 。 岸 上 人 眾 不 諳 三 嶼 人 語, 為 其 殺 死 者 三 人 , 遂 還 。 四 月 二 日 至 澎 湖 , 祥 責 鑒 、志 斗 已 到 琉 求 文 字 , 二 人 不 從 。 明 日 , 不 見 志 斗 蹤 跡 ,覓 之 無 有 也 。 先 是 志 斗 嘗 斥 言 祥 生 事 要 功 , 欲 取 富 貴 ,其 言 誕 妄 難 信 。 至 是 疑 祥 害 之 。 祥 顧 稱 志 斗 初 言 琉 球 不可 往 , 今 祥 已 至 琉 求 而 還 , 志 斗 懼 罪 逃 去 。 志 斗 妻 子 訴於 官 。 有 旨 發 祥 、 鑒 還 福 州 置 對 , 後 遇 赦 , 不 竟 其 事 。成 宗 大 德 元 年 , 福 建 省 平 章 政 事 高 興 言 : 「 今 立 省 泉 州, 距 琉 求 為 近 , 可 伺 其 消 息 。 或 宜 招 宜 伐 , 不 必 它 調 兵力 , 興 請 就 近 試 之 」 。 九 月 , 高 興 遣 省 都 鎮 撫 張 浩 、 福州 新 軍 萬 戶 張 進 赴 琉 求 國 , 擒 生 口 一 百 三 十 餘 人 而 還 』。 是 為 中 國 再 略 臺 灣 之 事 。 當 是 時 , 澎 湖 居 民 多 , 已有 一 千 六 百 餘 人 , 貿 易 至 者 歲 常 數 十 艘 , 為 泉 外 府 。 至元 中 , 乃 設 巡 檢 司 , 隸 同 安 。 澎 湖 之 置 吏 行 政 自 茲 始 。 明 初 宇 內 未 平 , 桀 驁 之 徒 聚 為 海 寇 , 出 入 澎 湖 ,以 掠 沿 海 。 洪 武 五 年 , 信 國 公 湯 和 經 略 海 上 , 議 徙 澎 民於 近 郭 , 以 絕 邊 患 。 廷 議 可 之 。 二 十 年 , 遂 廢 巡 檢 , 盡徙 其 人 於 漳 、 泉 , 而 墟 其 地 。 自 是 澎 湖 遂 為 海 寇 巢 窟 。永 樂 中 , 太 監 鄭 和 舟 下 西 洋 , 諸 夷 靡 不 貢 獻 , 獨 東 番 遠避 不 至 。 東 番 者 , 臺 灣 之 番 也 。 和 惡 之 , 率 師 入 臺 。 東番 降 服 。 家 貽 一 銅 鈴 , 俾 掛 項 間 。 其 後 人 反 寶 之 , 富 者至 掇 數 枚 。 是 為 中 國 三 略 臺 灣 之 事 。 初 , 和 入 臺 , 舟 泊赤 崁 , 取 水 大 井 。 赤 崁 , 番 社 名 , 為 今 臺 南 府 治 , 其 井尚 存 。 而 鳳 山 有 三 寶 薑 , 居 民 食 之 疾 瘳 , 云 為 鄭 和 所 遺。 則 和 入 臺 且 至 內 地 , 或 謂 在 大 岡 山 也 。 嘉 靖 四 十 二 年, 海 寇 林 道 乾 亂 , 遁 入 臺 灣 。 都 督 俞 大 猷 追 之 至 海 上 ,知 水 道 紆 曲 , 時 哨 鹿 耳 門 以 歸 , 乃 留 偏 師 駐 澎 湖 , 尋 罷之 。 居 民 又 至 , 復 設 巡 檢 ; 已 亦 廢 之 。 道 乾 既 居 臺 灣 ,從 者 數 百 人 , 以 兵 劫 土 番 , 役 之 若 奴 。 土 番 憤 , 議 殺 之。 道 乾 知 其 謀 , 乃 夜 襲 殺 番 , 以 血 釁 舟 , 埋 巨 金 於 打 鼓山 , 逸 之 大 年 。 萬 曆 二 十 年 , 日 本 伐 朝 鮮 , 沿 海 戒 嚴 。 哨 者 謂 有將 侵 淡 水 、 雞 籠 之 議 , 明 廷 以 澎 湖 密 邇 , 議 設 兵 戍 險 。二 十 五 年 , 始 設 游 兵 , 春 冬 汛 守 。 於 是 澎 湖 復 為 中 國 版土 。 四 十 五 年 , 日 人 入 龍 門 港 , 遂 有 長 戍 之 令 。 初 , 日本 足 利 氏 之 末 葉 , 政 亂 民 窮 , 薩 摩 、 肥 前 諸 國 之 氓 相 聚為 盜 , 駕 八 幡 船 , 侵 掠 中 國 沿 海 , 深 入 閩 、 浙 , 而 以 臺灣 為 往 來 之 地 , 居 於 打 鼓 山 麓 , 名 曰 高 砂 , 或 曰 高 山 國。 高 砂 為 日 本 播 州 海 濱 之 地 , 白 沙 青 松 , 其 境 相 似 , 故名 ; 或 曰 是 番 社 之 名 也 。 當 是 時 , 日 本 征 夷 大 將 軍 豐 臣秀 吉 既 伐 朝 鮮 , 謀 併 臺 灣 。 二 十 一 年 十 一 月 , 命 使 者 原田 孫 七 郎 至 呂 宋 , 途 次 賜 書 高 山 國 , 勸 其 入 貢 。 書 曰 :『 夫 日 輪 所 照 臨 , 雖 至 海 岳 、 山 川 、 草 木 、 禽 蟲 , 莫 不受 他 恩 光 也 。 予 際 欲 處 慈 母 胞 胎 之 時 , 有 瑞 夢 。 其 夜 日光 滿 室 , 室 中 如 晝 , 諸 人 不 勝 驚 愕 。 相 士 相 聚 占 卜 之 ,曰 : 「 壯 年 輝 德 色 於 四 海 , 發 威 光 於 萬 方 之 奇 異 也 」 。故 不 出 十 年 之 中 , 而 誅 不 義 , 立 有 功 , 平 定 海 內 。 異 邦遐 陬 嚮 風 者 , 忽 出 鄉 國 , 遠 泛 滄 海 , 冠 蓋 相 望 , 結 轍 於道 , 爭 先 而 服 從 矣 。 朝 鮮 國 者 , 自 往 代 於 本 朝 有 牛 耳 盟, 久 背 其 約 。 況 又 予 欲 征 大 明 之 日 , 有 反 謀 。 此 故 命 諸將 伐 之 。 國 王 出 奔 , 國 城 付 一 炬 也 。 聞 信 已 急 , 大 明 出數 十 萬 援 兵 , 雖 及 戰 鬥 , 終 依 不 得 其 利 , 來 敕 使 於 本 邦肥 之 前 州 而 乞 降 。 繇 之 築 十 個 城 營 , 收 兵 於 朝 鮮 域 中 慶尚 道 , 而 履 決 真 偽 也 。 如 南 蠻 琉 球 者 , 年 年 獻 土 宜 , 海陸 通 舟 車 , 而 仰 予 德 光 。 其 國 未 入 幕 中 , 不 進 庭 , 罪 彌天 。 雖 然 不 知 四 方 來 享 , 分 為 其 地 疏 志 , 故 原 田 氏 奉 使命 而 發 船 。 若 是 不 來 朝 , 可 令 諸 將 攻 伐 之 。 生 長 萬 物 者日 也 , 枯 渴 萬 物 者 亦 日 也 。 思 之 不 具 』 ! 是 為 日 本 經 略臺 灣 之 始 。 三 十 二 年 , 山 田 長 政 赴 暹 羅 , 途 次 臺 灣 。 於時 日 本 人 在 臺 日 多 , 或 採 金 於 哆 囉 滿 , 或 寄 居 小 琉 球 。既 復 攻 雞 籠 番 , 脅 取 其 地 。 明 朝 憂 之 , 乃 增 澎 湖 遊 兵 。秀 吉 死 , 德 川 家 康 嗣 大 將 軍 , 戡 平 內 亂 , 圖 遠 略 , 獎 勵海 外 貿 易 , 其 船 之 出 洋 者 給 朱 印 狀 以 保 護 之 。 四 十 三 年, 村 山 等 安 受 高 砂 渡 航 朱 印 狀 。 等 安 , 肥 前 人 , 奉 景 教, 家 康 委 以 經 略 臺 灣 之 事 。 欲 利 用 其 教 以 收 服 土 番 , 乃率 其 子 來 。 家 康 以 兵 三 千 與 之 , 欲 取 為 附 庸 。 然 以 無 援, 故 不 成 。 先 是 中 山 遣 使 於 明 曰 , 日 本 有 取 臺 灣 之 議 ,明 廷 命 警 備 沿 海 , 及 是 而 罷 。 天 啟 元 年 , 海 澄 人 顏 思 齊 率 其 黨 入 居 臺 灣 , 鄭 芝龍 附 之 ; 事 在 其 傳 。 於 是 漳 、 泉 人 至 者 日 多 , 闢 土 田 ,建 部 落 , 以 鎮 撫 土 番 , 而 番 亦 無 猜 焉 。 居 無 何 , 思 齊 死, 眾 無 所 立 , 乃 奉 芝 龍 為 首 。 芝 龍 最 少 , 才 冠 其 群 , 陸梁 海 上 , 官 軍 莫 能 抗 。 朝 議 招 撫 。 以 蔡 善 繼 習 芝 龍 , 為書 招 之 。 芝 龍 感 激 歸 命 。 及 降 , 善 繼 坐 戟 門 , 令 芝 龍 兄弟 泥 首 , 芝 龍 屈 意 下 之 , 而 一 軍 皆 譁 , 竟 叛 去 。 復 居 臺灣 , 劫 截 商 民 , 往 來 閩 、 粵 之 間 。 六 年 , 泊 於 漳 浦 之 白鎮 , 與 官 軍 戰 勝 , 遂 趣 中 左 所 。 中 左 所 者 , 廈 門 也 。 督師 俞 咨 皋 與 戰 敗 , 又 佚 之 。 中 左 人 開 門 納 之 。 崇 禎 元 年九 月 , 率 所 部 降 於 督 師 熊 文 燦 , 而 其 黨 有 留 臺 灣 者 。 當是 時 , 海 寇 曾 一 本 、 李 魁 奇 先 後 據 澎 湖 , 以 侵 掠 福 建 ,嗣 為 官 軍 所 滅 。 先 是 萬 曆 初 , 有 葡 萄 牙 船 航 東 海 , 途 過 臺 灣 之 北。 自 外 望 之 , 山 嶽 如 畫 , 樹 木 青 蔥 , 名 曰 科 摩 沙 , 譯 言美 麗 。 是 為 歐 人 發 見 臺 灣 之 始 。 越 三 十 餘 年 , 而 荷 人 乃至 矣 。 荷 蘭 為 歐 洲 強 國 , 當 明 中 葉 , 侵 奪 爪 哇 , 殖 民 略地 , 以 開 東 洋 貿 易 之 利 。 萬 曆 二 十 九 年 , 荷 人 駕 夾 板 ,攜 巨 砲 , 薄 粵 東 之 香 山 澳 , 乞 互 市 。 粵 吏 難 之 , 不 敢 聞於 朝 。 當 是 時 , 中 國 閉 關 自 守 , 不 知 海 外 大 勢 , 而 華 人之 移 殖 南 洋 者 已 數 百 萬 , 政 府 且 欲 禁 之 。 海 澄 人 李 錦 久居 大 年 , 習 荷 語 。 其 友 潘 秀 、 郭 震 亦 賈 於 南 洋 者 。 錦 見荷 酋 麻 韋 郎 曰 : 『 若 欲 通 商 , 無 如 漳 州 。 漳 州 之 南 有 澎湖 , 南 北 交 通 之 要 地 也 , 誠 能 踞 而 守 之 , 則 互 市 不 難 』。 麻 韋 郎 曰 :『 守 土 官 不 許 , 奈 何 』 ? 曰 : 『 稅 使 高 寀 嗜 金 錢 , 無 遠慮 , 若 厚 賄 之 , 必 奏 聞 。 得 天 子 一 報 可 , 而 守 土 官 誰 敢抗 哉 』 ? 錦 乃 為 作 書 , 一 移 寀 及 兵 備 守 將 , 令 秀 、 震 齎往 。 守 將 陶 拱 聖 大 駭 , 亟 白 當 事 , 繫 秀 於 獄 。 震 懼 不 敢入 。 而 荷 人 俟 之 久 , 三 十 七 年 秋 七 月 , 駕 二 巨 艦 抵 澎 湖。 時 明 兵 已 撤 , 遂 登 陸 , 伐 木 築 屋 , 為 久 居 計 。 錦 潛 入漳 州 , 詭 言 被 獲 逃 歸 。 守 吏 知 其 事 , 並 下 獄 。 遣 使 說 荷人 去 澎 , 不 諧 。 高 寀 亦 令 密 使 周 之 範 往 見 荷 人 , 說 以 三萬 金 餽 寀 , 即 許 互 市 。 荷 人 喜 , 與 約 。 事 垂 成 矣 , 總 兵施 德 政 偵 其 事 , 檄 都 司 沈 有 容 將 兵 往 諭 。 有 容 負 膽 智 ,大 聲 論 辯 。 荷 人 心 折 , 曰 : 『 我 從 未 聞 此 言 』 。 索 還 所餽 金 , 以 貨 物 贈 寀 。 寀 不 答 。 福 建 巡 撫 徐 學 聚 亦 嚴 禁 國人 下 海 , 犯 者 誅 。 錦 等 旋 論 死 , 而 荷 人 亦 去 澎 湖 。 天 啟 二 年 , 荷 人 再 乞 互 市 , 不 許 , 遂 侵 掠 沿 海 。冬 十 月 , 荷 將 以 船 艦 十 七 艘 再 至 澎 湖 , 據 之 。 澎 民 數 千謀 拒 守 。 荷 人 劫 以 兵 , 奪 漁 舟 六 百 餘 。 築 城 媽 宮 , 役 死者 千 三 百 人 。 復 於 風 櫃 尾 、 金 龜 頭 、 裏 、 白 沙 、 漁 翁諸 島 各 造 砲 臺 , 以 防 守 海 道 。 初 , 荷 人 撤 退 澎 湖 之 時 ,巡 撫 南 居 益 上 疏 請 修 防 備 , 未 舉 而 荷 人 再 至 , 復 上 疏 請逐 。 天 啟 三 年 夏 六 月 , 以 兵 二 千 入 鎮 海 港 , 破 砲 臺 , 進攻 媽 宮 城 。 荷 人 恐 , 潛 結 海 寇 , 以 八 船 窺 福 建 , 出 沒 金、 廈 間 。 四 年 春 正 月 , 居 益 復 遣 總 兵 俞 咨 皋 伐 之 , 荷 人大 敗 , 禽 其 將 高 文 律 , 斬 之 。 八 月 , 荷 人 請 和 , 許 之 ,與 互 市 , 乃 退 澎 湖 , 而 東 入 臺 灣 。 先 是 , 海 澄 人 顏 思 齊居 臺 灣 , 鄭 芝 龍 附 之 。 既 去 , 而 荷 人 來 , 借 地 於 土 番 。不 可 。 紿 之 曰 : 『 願 得 地 如 牛 皮 , 多 金 不 惜 』 。 許 之 。乃 剪 皮 為 縷 , 周 圍 里 許 , 築 熱 蘭 遮 城 以 居 , 駐 兵 二 千 八百 人 。 附 近 土 番 多 服 焉 。 六 年 夏 五 月 , 西 班 牙 政 府 自 呂 宋 派 遠 征 軍 , 以 朗將 之 , 率 戰 艦 入 據 雞 籠 , 築 山 嘉 魯 城 , 駐 兵 防 守 。 而 臺之 南 北 遂 為 荷 、 西 二 國 所 割 據 。 當 荷 人 入 臺 之 前 , 日 本人 已 先 在 此 ; 以 臺 灣 為 南 洋 所 經 之 地 , 往 來 頻 繁 。 及 荷人 至 , 課 丁 稅 ; 日 人 以 先 來 之 故 , 不 從 , 法 令 亦 不 能 強其 奉 行 。 於 是 始 與 臺 灣 領 事 有 隙 。 爪 哇 總 督 嘉 爾 匾 芝 欲挫 日 本 貿 易 , 擢 其 子 俾 敕 爾 盧 為 臺 灣 領 事 , 且 命 至 長 崎理 交 涉 之 案 。 俾 敕 爾 盧 蒞 任 未 久 , 而 濱 田 彌 兵 衛 之 事 起。 初 , 長 崎 代 官 末 次 平 藏 受 幕 府 命 , 航 海 往 福 州 , 途 次澎 湖 , 為 荷 人 所 苦 。 歸 大 憤 , 欲 雪 恥 , 謀 諸 長 崎 市 人 濱田 彌 兵 衛 。 彌 兵 衛 素 負 勇 俠 , 慨 然 許 之 。 與 其 弟 小 左 工明 子 新 藏 率 市 中 壯 士 十 二 人 , 以 崇 禎 八 年 春 三 月 二 十 日至 臺 。 同 船 華 人 某 告 荷 人 。 荷 人 驗 其 船 , 搜 奪 兵 器 及 楫, 留 之 。 牒 報 爪 哇 總 督 , 請 處 分 。 彌 兵 衛 淹 留 四 月 , 不得 歸 , 罄 售 貨 物 , 久 之 無 所 得 食 , 憤 甚 。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率 眾 三 人 至 領 事 廳 , 預 伏 援 兵 , 面 求 解 纜 。 不 聽 。 彌兵 衛 大 怒 , 直 前 劫 之 , 左 右 愕 眙 , 伏 兵 盡 起 。 有 執 兵 入衛 者 , 新 藏 揮 刀 斬 之 , 諸 皆 畏 懼 莫 敢 動 。 乃 拉 領 事 歸 旅館 。 領 事 告 其 屬 , 示 媾 意 。 若 日 人 果 有 復 仇 之 心 , 則 以兵 拒 之 。 彌 兵 衛 亦 慮 有 變 , 乃 與 立 約 。 曰 : 以 領 事 之 子及 官 一 、 荷 人 三 為 質 , 而 日 本 亦 以 末 次 平 藏 之 姪 及 五 人交 質 。 曰 : 荷 蘭 領 事 須 放 前 捕 土 番 十 一 人 及 華 人 通 譯 ,並 歸 其 財 產 。 曰 : 應 以 相 抵 之 物 贈 彌 兵 衛 , 以 洗 前 恥 。曰 : 日 本 人 所 失 華 絲 二 萬 觔 , 須 以 八 萬 六 千 盾 賠 償 之 。凡 約 五 日 而 成 , 七 月 初 四 日 交 質 。 明 日 , 囚 荷 人 於 長 崎。 既 而 領 事 之 子 瘐 死 獄 中 。 其 後 七 年 , 始 放 荷 人 歸 國 。自 是 日 人 之 勢 力 始 震 於 臺 灣 。 及 鎖 港 之 令 行 而 後 絕 跡 。 二 年 , 西 人 復 入 淡 水 , 築 羅 岷 古 城 , 為 犄 角 , 駐領 事 , 闢 土 田 , 以 鎮 撫 土 番 。 當 是 時 , 雞 籠 、 淡 水 均 為荒 穢 之 地 , 華 人 亦 少 至 者 , 草 茀 瘴 毒 , 居 者 輒 病 死 , 故西 人 亦 大 費 經 營 也 。 五 年 , 西 船 遭 颶 至 蛤 仔 難 海 岸 , 為土 番 劫 殺 , 發 兵 討 之 。 六 年 , 西 人 始 至 大 浪 泵 , 南 訖 竹塹 , 謀 殖 民 , 而 神 甫 輒 遭 番 害 , 乃 止 。 當 荷 人 入 臺 之 時 , 福 建 沈 鈇 上 書 巡 撫 南 居 益 曰 :『 紅 夷 潛 退 大 灣 , 蓄 意 叵 測 。 征 兵 調 兵 , 殊 費 公 帑 。 昨僭 陳 移 檄 暹 羅 , 委 官 宣 諭 , 約 為 共 逐 。 未 知 可 允 行 否 ?澎 湖 雖 僻 居 海 外 , 實 泉 、 漳 門 戶 也 。 無 論 紅 夷 灣 泊 , 即日 本 、 西 洋 呂 宋 諸 國 亦 所 必 經 , 地 最 險 要 , 山 尤 平 坦 。南 有 港 門 , 直 通 西 洋 , 紅 夷 築 城 據 之 。 北 有 港 門 , 名 鎮海 港 , 官 兵 渡 澎 居 之 。 中 間 一 澳 , 從 南 港 門 而 入 , 名 曰暗 澳 , 可 泊 舟 數 百 隻 。 四 圍 山 地 , 可 開 作 園 , 栽 種 黍 稷瓜 果 , 牧 養 牛 羊 牲 畜 , 未 可 遽 墾 為 田 , 以 山 多 頑 土 , 無泉 可 灌 也 。 今 欲 使 紅 夷 不 敢 居 住 澎 湖 , 諸 國 不 得 往 來 澎湖 , 其 策 有 六 : 一 曰 專 設 游 擊 一 員 , 鎮 守 湖 內 ; 二 曰 招募 精 兵 二 千 餘 名 , 環 守 湖 外 ; 三 曰 造 大 船 , 製 火 器 , 備用 防 守 ; 四 曰 招 集 兵 民 , 開 墾 山 蕩 , 以 助 糧 食 ; 五 曰 建設 公 署 營 房 , 以 妥 官 兵 ; 六 曰 開 通 東 西 洋 呂 宋 商 船 , 以備 緩 急 。 此 六 議 似 當 斟 酌 舉 行 者 。 夫 澎 湖 險 地 , 什 倍 南澳 , 地 在 海 島 , 夙 盜 藪 也 。 萬 曆 初 年 , 撫 臺 劉 凝 齋 公 祖移 會 廣 東 制 臺 , 題 設 副 總 兵 坐 鎮 於 中 , 抵 今 兵 民 完 聚 ,田 土 開 闢 , 屹 為 海 邦 重 鎮 , 俾 夷 不 敢 窺 伺 , 漳 、 潮 賴 以安 枕 , 信 明 驗 矣 。 今 澎 湖 可 倣 而 行 之 ; 請 設 游 擊 一 員 ,坐 鎮 湖 內 , 仍 設 左 右 翼 把 總 哨 官 , 為 之 輔 佐 , 擇 閩 中 慣歷 風 濤 、 諳 練 水 路 者 充 之 ; 無 事 則 演 藝 守 汛 , 有 事 則 料敵 出 奇 , 俾 諸 夷 不 得 復 窺 中 土 。 並 議 久 任 責 成 , 凡 兵 之進 退 、 糧 之 出 入 , 咸 游 擊 是 賴 , 三 載 加 銜 , 六 載 成 勣 ,特 陞 大 將 。 每 歲 或 委 廉 幹 佐 貳 , 不 時 查 點 。 如 兵 士 有 虛捏 、 月 糧 有 剋 減 , 參 處 查 究 , 追 出 銀 兩 以 充 兵 餉 ; 庶 知勸 懲 , 永 奠 沃 壤 。 殆 與 南 澳 一 鎮 , 並 為 閩 中 屏 翰 矣 。 此議 設 游 擊 之 策 一 也 。 夫 有 官 守 , 必 有 兵 戍 。 戍 守 哨 探 之兵 , 非 二 千 餘 名 不 可 。 每 名 月 糧 九 錢 , 此 定 例 也 。 其 糧餉 或 出 自 漳 、 泉 二 府 , 或 支 自 布 政 司 庫 , 原 有 定 議 。 沿海 捕 魚 之 民 , 慎 擇 以 充 之 。 或 撥 出 洋 遠 探 若 干 名 , 遇 賊則 攻 擊 之 ; 或 撥 港 內 守 城 若 干 名 , 有 警 則 應 援 之 。 游 擊標 下 親 兵 與 把 總 哨 官 人 役 , 各 自 另 設 , 不 許 占 用 水 陸 戍兵 一 人 , 不 許 虛 冒 戍 兵 月 糧 一 分 。 其 月 糧 按 季 開 支 。 該道 委 海 防 館 照 名 數 鑿 鑿 包 封 , 逐 名 唱 給 , 不 許 將 官 總 哨代 領 , 以 防 剋 減 ; 尤 不 許 防 館 吏 書 需 索 常 例 , 以 奪 兵 食。 此 游 兵 營 堡 宿 弊 , 亟 宜 申 明 禁 革 之 。 凡 汛 地 之 守 探 ,具 數 總 報 院 道 , 以 便 查 考 。 夷 情 之 緩 急 , 飛 報 院 道 防 館, 以 便 調 度 。 一 或 誤 事 , 自 有 軍 法 。 庶 水 陸 並 進 , 犬 牙相 制 ; 澎 島 一 帶 , 可 保 無 虞 。 此 議 戍 兵 之 策 二 也 。 夫 各寨 游 船 , 每 板 薄 釘 稀 , 委 官 製 造 , 價 銀 十 不 給 半 , 一 遇海 濤 , 便 自 潰 裂 , 安 可 出 戰 ? 今 宜 令 駕 船 者 領 價 監 造 。每 船 歷 幾 汛 方 許 修 理 , 載 幾 汛 方 許 改 拆 , 而 拆 造 僅 給 半價 , 則 造 船 駕 船 均 出 一 手 , 或 不 敢 以 敝 漏 之 舟 , 自 試 蛟龍 之 窟 耳 。 若 火 藥 , 尤 紅 夷 所 懼 者 。 中 左 所 火 攻 , 已 破其 膽 。 火 舟 四 集 , 自 爾 宵 遁 , 則 火 舟 當 多 備 明 甚 。 而 大銃 大 船 尤 不 可 少 者 。 宜 造 大 船 十 餘 隻 , 安 置 大 銃 十 餘 門, 布 列 港 口 , 俟 賊 至 夾 攻 之 。 夷 酋 憚 我 長 技 , 不 惟 不 敢侵 我 疆 土 , 且 遠 遁 無 敢 再 出 矣 。 此 議 造 船 火 器 之 策 三 也。 澎 湖 山 地 , 雖 云 頑 土 , 不 堪 墾 田 , 而 遍 度 膏 腴 之 區 ,或 可 播 種 禾 穀 者 。 即 黍 、 稷 、 麻 豆 、 甘 蔗 、 果 木 , 均 可充 兵 民 口 食 之 需 。 須 廣 招 同 安 、 海 澄 濱 海 黎 庶 乏 田 園 可耕 者 , 多 四 、 五 百 人 , 少 亦 二 、 三 百 人 , 俾 挈 犁 鋤 種 子以 往 。 就 居 撥 地 , 聽 其 墾 種 。 每 人 量 給 二 、 三 十 畝 , 仍帶 妻 子 , 方 成 家 業 。 並 畜 牛 羊 , 捕 釣 魚 類 , 少 資 糊 口 。仍 禁 游 擊 總 哨 各 官 , 不 許 索 租 粒 食 。 各 戍 兵 下 班 之 日 ,有 能 用 力 種 植 者 亦 聽 之 。 明 示 十 年 以 內 , 決 不 抽 稅 。 俟十 年 以 後 , 田 園 果 熟 , 酌 量 每 畝 抽 銀 二 、 三 分 , 以 為 犒賞 官 兵 之 費 用 。 務 使 民 兵 相 安 , 永 遠 樂 業 。 此 議 招 民 開墾 園 地 之 策 四 也 。 夫 官 既 守 海 , 必 有 公 廨 居 之 。 戍 兵 、寓 民 , 亦 須 藉 營 房 、 寮 舍 為 藏 身 計 。 今 議 蓋 游 擊 府 公 署, 或 在 鎮 海 港 口 , 或 在 娘 媽 宮 前 , 當 查 舊 基 擴 充 之 。 標兵 量 撥 百 名 , 環 列 左 右 。 仍 設 倉 廒 數 間 , 為 貯 糧 之 所 。擇 寬 廣 為 較 場 , 以 備 操 練 。 而 暗 澳 口 相 對 二 銃 城 及 東 北面 大 中 墩 , 各 量 置 營 舍 , 以 為 守 禦 , 方 免 各 兵 暴 露 。 船兵 營 兵 輪 流 撥 用 , 少 均 勞 逸 。 即 招 募 種 植 民 居 , 就 今 自蓋 房 舍 , 或 官 量 給 房 價 , 咸 附 兵 營 居 住 , 相 依 為 命 , 守望 相 助 。 此 議 設 官 廨 、 兵 營 之 策 五 也 。 夫 澎 湖 大 灣 上 下, 官 兵 船 隻 把 港 , 則 番 船 不 許 出 入 , 紅 夷 不 許 互 市 , 無待 言 者 。 然 泉 、 漳 二 郡 商 民 , 販 東 西 兩 洋 , 以 代 農 賈 之利 , 比 比 然 也 。 自 紅 夷 肆 掠 , 洋 船 不 通 , 海 禁 日 嚴 , 民生 憔 悴 。 一 夥 豪 右 奸 民 , 倚 藉 勢 官 , 結 納 游 總 官 兵 , 或假 給 東 粵 高 州 、 閩 省 福 州 及 蘇 、 杭 買 貨 文 引 , 載 貨 物 出外 海 , 徑 往 交 趾 、 日 本 、 呂 宋 等 國 買 賣 覓 利 。 中 以 硝 磺器 械 違 禁 , 接 濟 更 多 , 不 但 米 糧 飲 食 也 。 禁 愈 急 而 豪 右出 沒 愈 神 , 法 愈 嚴 而 衙 役 賣 放 更 飽 。 且 恐 此 輩 營 生 無 路, 東 奔 西 竄 , 如 李 旦 、 黃 明 佐 之 儔 仍 走 夷 鄉 , 代 為 畫 策, 更 可 慮 也 。 故 不 如 俟 澎 湖 島 設 兵 鎮 後 , 紅 夷 息 肩 , 暫復 舊 例 , 聽 洋 商 明 給 文 引 , 往 販 東 西 二 洋 。 經 過 澎 湖 ,赴 游 府 驗 引 放 行 , 不 許 需 索 阻 滯 。 回 船 之 日 , 若 有 夷 人在 船 , 即 拿 送 上 司 , 以 奸 細 論 。 庶 可 生 意 飽 商 民 之 腹 ,亦 可 以 夷 增 中 國 之 利 。 俟 澎 湖 設 官 建 城 之 後 , 可 徐 議 為之 。 此 議 通 商 便 民 之 策 六 也 。 以 上 迂 議 六 款 , 似 可 為 澎湖 善 後 之 一 助 。 而 通 商 一 款 , 亦 聊 備 後 日 變 通 之 微 權 。伏 望 憲 臺 不 棄 迂 朽 , 仍 會 藩 、 臬 、 巡 海 、 守 巡 司 道 洎 總兵 、 副 、 參 等 衙 門 。 面 議 停 妥 , 一 面 題 請 , 一 面 舉 行 。非 但 澎 湖 一 島 堪 與 南 澳 並 稱 重 鎮 , 而 八 閩 士 民 永 有 攸 賴矣 』 。 居 益 不 從 。 八 年 , 給 事 中 何 楷 奏 陳 靖 海 之 策 , 其 言 曰 : 『 今欲 靖 寇 氛 , 非 墟 其 窟 不 可 。 其 窟 維 何 ? 臺 灣 是 也 。 臺 灣在 澎 湖 島 外 , 距 漳 、 泉 止 兩 日 夜 程 , 地 廣 而 腴 。 初 , 貧民 至 其 地 , 窺 漁 鹽 之 利 , 後 見 兵 威 不 及 , 往 往 聚 而 為 盜。 近 則 紅 毛 築 城 其 中 , 與 奸 民 互 市 , 屹 然 一 大 部 落 。 墟之 之 計 , 非 可 干 戈 從 事 , 必 嚴 通 海 之 禁 , 俾 紅 毛 無 從 謀利 , 奸 民 無 從 得 食 , 出 兵 四 犯 , 我 乘 其 虛 而 擊 之 , 可 大得 志 。 紅 毛 舍 此 而 去 , 然 後 海 氛 可 靖 也 』 。 不 聽 。 十 年 , 荷 人 犯 粵 東 , 乞 互 市 , 不 許 , 歸 而 整 理 臺灣 。 先 是 東 印 度 公 司 經 營 爪 哇 , 及 據 臺 灣 , 更 增 勢 力 。數 年 之 間 , 地 利 日 闢 。 厥 土 黑 壤 , 一 歲 三 熟 。 而 華 人 來者 日 多 , 凡 有 一 萬 五 、 六 千 人 , 以 與 中 國 、 日 本 互 市 。守 吏 俸 祿 薄 , 不 足 用 , 亦 各 營 商 業 , 博 私 利 。 於 是 荷 人商 務 冠 於 東 洋 。 然 課 稅 繁 重 。 制 王 田 , 募 民 耕 之 , 計 田以 甲 , 每 丁 徵 稅 四 盾 。 領 臺 之 初 , 歲 收 三 千 一 百 盾 , 其後 增 至 三 萬 三 千 七 百 盾 。 蓋 移 殖 者 眾 , 而 歲 入 亦 巨 也 。 十 二 年 , 東 印 度 公 司 派 員 來 臺 , 視 行 政 。 六 月 ,荷 將 郎 必 即 里 哥 率 夾 板 犯 閩 浙 , 閩 撫 鄒 維 璉 拜 鄭 芝 龍 為將 , 破 之 。 自 是 不 敢 窺 閩 海 。 十 三 年 , 荷 人 以 西 人 之 據 北 鄙 也 , 上 書 爪 哇 總 督, 欲 發 兵 逐 之 。 而 西 人 方 與 葡 萄 牙 合 , 謀 奪 其 海 權 。 然荷 人 國 力 方 盛 。 夏 五 月 , 臺 灣 領 事 波 宇 烈 士 致 書 西 人 ,請 撤 退 , 曰 : 『 余 不 忍 生 民 罹 禍 , 女 其 速 舉 城 降 』 。 西領 事 昂 薩 路 復 曰 : 『 城 固 在 也 , 女 其 來 取 』 ! 八 月 , 荷人 以 戰 艦 攻 雞 籠 , 不 勝 。 已 而 呂 宋 有 事 , 裁 戍 兵 , 荷 人乘 勢 攻 之 。 翌 年 春 三 月 , 又 以 兵 五 百 伐 淡 水 。 西 人 戰 不利 , 閉 城 守 , 久 而 援 絕 。 九 月 初 四 日 , 乃 棄 城 走 。 凡 西人 據 臺 十 六 年 , 而 為 荷 人 所 逐 。 弘 光 元 年 , 臺 灣 領 事 集 歸 化 土 番 之 長 老 , 設 評 議會 , 以 布 自 治 之 制 。 分 番 社 為 南 、 北 二 路 , 立 村 長 , 理民 政 , 奉 領 事 約 束 。 每 年 三 月 初 八 日 開 於 北 路 , 四 月 初四 日 開 於 南 路 。 其 時 歸 化 番 社 , 曰 新 港 , 曰 目 加 溜 灣 ,曰 蕭 壟 , 曰 麻 荳 , 曰 大 穆 降 , 曰 大 傑 顛 。 每 年 五 月 初 二日 , 主 計 官 集 公 所 , 召 商社 , 謂 之 社 商 。 凡 番 耕 獵 之物 悉 畀 之 , 而 與 以 日 用 之 物 。 其 令 嚴 密 , 番 莫 敢 犯 。 當是 時 , 土 地 初 闢 , 森 林 未 伐 , 麋 鹿 之 屬 滿 山 谷 , 獵 者 領照 納 稅 , 其 皮 折 餉 , 售 於 日 本 , 肉 則 為 脯 。 荷 人 以 牧 畜之 利 , 南 北 二 路 設 牛 頭 司 , 放 牧 生 息 , 千 百 成 群 。 犢 大, 設 欄 禽 之 , 以 耕 以 輓 。 永 曆 二 年 。 荷 人 始 設 耶 穌 教 堂 於 新 港 社 , 入 教 者已 二 千 餘 人 。 各 社 設 小 學 , 每 學 三 十 人 , 課 以 荷 語 、 荷文 及 新 舊 約 。 牧 師 嘉 濟 宇 士 又 以 番 語 譯 耶 教 問 答 及 摩 西十 誡 授 番 童 , 拔 其 畢 業 者 為 教 習 。 於 是 番 人 多 習 羅 馬 字, 能 作 書 。 削 鵝 管 略 尖 斜 , 注 墨 於 中 , 揮 寫 甚 速 , 凡 契券 公 文 均 用 之 。 三 年 , 五 學 學 生 凡 六 百 餘 名 。 荷 人 又 與番 婦 婚 , 教 化 之 力 日 進 。 十 年 , 荷 人 復 築 城 赤 崁 , 背 山 面 海 , 置 巨 砲 , 增戍 兵 , 與 熱 蘭 遮 城 相 犄 角 。 華 人 移 住 雖 多 , 終 為 所 苦 ,遂 進 而 謀 獨 立 。 十 一 年 , 甲 螺 郭 懷 一 集 同 志 , 欲 逐 荷 人, 事 洩 被 戮 。 懷 一 在 臺 開 墾 , 家 富 尚 義 , 多 結 納 , 因 憤荷 人 之 虐 , 思 殲 滅 之 。 九 月 朔 , 集 其 黨 , 醉 以 酒 , 激 之曰 : 『 諸 君 為 紅 毛 所 虐 , 不 久 皆 相 率 而 死 。 然 死 等 耳 ,計 不 如 一 戰 。 戰 而 勝 , 臺 灣 我 有 也 。 否 則 亦 一 死 。 唯 諸君 圖 之 』 ! 眾 皆 憤 激 欲 動 。 初 七 夜 伏 兵 於 外 , 放 火 焚 市街 , 居 民 大 擾 , 屠 荷 人 , 乘 勢 迫 城 。 城 兵 少 , 不 足 守 ,急 報 熱 蘭 遮 。 荷 將 富 爾 馬 率 兵 一 百 二 十 名 來 援 , 擊 退 之。 又 集 歸 附 土 番 , 合 兵 進 擊 , 大 戰 於 大 湖 , 郭 軍 又 敗 ,死 者 約 四 千 。 是 役 華 人 誅 夷 者 千 數 百 人 。 懷 一 之 謀 既 挫 , 數 年 無 事 。 及 聞 延 平 郡 王 鄭 成 功威 震 東 南 , 荷 人 恐 , 增 兵 備 。 而 成 功 以 中 原 多 故 , 未 遑征 討 。 金 陵 敗 後 , 窮 蹙 兩 島 , 乃 稍 稍 議 遷 。 荷 人 亦 大 戒嚴 , 輒 捕 華 人 之 富 家 為 質 , 遇 有 嫌 疑 , 即 囚 之 , 或 殺 之。 華 人 含 恨 , 遂 洶 洶 欲 動 。 十 四 年 , 臺 灣 領 事 鄂 易 度 請援 於 印 度 公 司 。 命 爪 哇 派 艦 十 二 , 運 兵 來 守 。 於 是 臺 灣戍 兵 計 有 三 千 五 百 人 。 艦 將 以 為 無 恐 , 移 書 廈 門 , 詰 成功 曰 : 『 若 欲 戰 乎 ? 抑 欲 和 乎 』 ? 成 功 答 曰 : 『 余 不 欲戰 也 』 。 而 臺 灣 領 事 終 不 釋 。 荷 蘭 評 議 會 謂 其 多 事 , 召歸 兵 艦 。 艦 長 既 還 , 遂 劾 鄂 易 度 畏 怖 , 將 召 歸 , 以 郭 冷谷 代 之 。 未 至 而 鄭 師 來 伐 。 十 五 年 , 成 功 在 兩 島 , 地 蹙 軍 孤 , 議 取 臺 灣 。 適荷 蘭 甲 螺 何 斌 負 債 走 廈 , 盛 陳 沃 野 千 里 , 為 天 府 之 國 ,且 言 可 取 狀 。 成 功 覽 其 圖 嘆 曰 : 『 此 亦 海 外 之 扶 餘 也 』! 召 諸 部 計 議 。 吳 豪 對 曰 : 『 藩 主 以 進 取 臺 灣 下 問 , 豪聞 其 水 路 險 惡 , 砲 臺 堅 利 , 縱 有 奇 謀 , 亦 無 所 用 , 不 如勿 取 』 。 成 功 曰 : 『 此 常 俗 之 見 , 不 足 用 於 今 日 』 。 黃廷 曰 : 『 果 如 吳 豪 之 言 , 是 以 兵 與 敵 也 。 勿 取 為 便 』 。成 功 又 曰 : 『 此 亦 常 見 爾 』 。 馬 信 曰 : 『 藩 主 所 慮 者 ,以 諸 島 難 以 久 拒 清 人 也 。 夫 欲 壯 其 枝 葉 , 必 先 固 其 根 本, 此 萬 全 之 計 。 今 乘 將 士 閒 暇 , 不 如 先 統 一 旅 , 往 視 其地 , 可 取 則 取 , 否 則 作 為 後 圖 , 亦 未 為 晚 』 。 而 諸 將 終以 險 遠 為 難 。 唯 楊 朝 棟 力 陳 可 取 。 成 功 意 銳 , 捩 舵 束 甲, 率 兵 二 萬 五 千 , 三 月 泊 澎 湖 , 令 陳 廣 、 楊 祖 、 林 福 、張 在 守 之 。 ? 曰 : 『 本 藩 矢 志 恢 復 , 念 切 中 興 。 曩 者 出師 北 討 , 未 奏 膚 功 , 故 率 我 將 士 , 冒 波 濤 , 欲 闢 不 服 之地 , 暫 寄 軍 旅 , 養 晦 待 時 。 非 敢 貪 戀 海 外 , 苟 延 安 樂 也。 唯 天 唯 祖 宗 之 靈 , 其 克 相 余 』 ! 至 鹿 耳 門 , 則 水 驟 漲丈 餘 , 大 小 戰 艦 啣 尾 而 渡 , 縱 橫 畢 入 。 荷 人 大 驚 , 以 為自 天 而 下 。 引 兵 登 陸 , 克 赤 崁 城 。 荷 人 退 保 熱 蘭 遮 , 以兵 二 百 四 十 擊 鄭 師 。 鄭 師 四 千 繞 城 戰 , 荷 軍 大 敗 , 亡 一隊 長 。 而 鄭 艦 亦 擊 沉 荷 艦 , 餘 悉 遁 。 荷 艦 摩 阿 利 走 報 爪哇 , 阻 風 五 十 三 日 始 達 。 鄭 師 攻 城 不 下 。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成 功 命 使 者 以 書 告 曰 : 『 執 事 率 數 百 之 眾 , 困 守 城 中, 何 足 以 抗 我 軍 ? 而 余 尤 怪 執 事 之 不 智 也 。 夫 天 下 之 人固 不 樂 死 於 非 命 , 余 之 數 告 執 事 者 , 蓋 為 貴 國 人 民 之 性命 , 不 忍 陷 之 瘡 痍 爾 。 今 再 命 使 者 前 往 致 意 , 願 執 事 熟思 之 。 執 事 若 知 不 敵 , 獻 城 降 , 則 余 當 以 誠 意 相 待 。 否則 我 軍 攻 城 , 而 執 事 始 揭 白 旗 , 則 余 亦 止 戰 , 以 待 後 命。 我 軍 入 城 之 時 , 余 嚴 飭 將 士 , 秋 毫 無 犯 , 一 聽 貴 國 人民 之 去 。 若 有 願 留 者 , 余 亦 保 衛 之 , 與 華 人 同 。 夫 戰 敗而 和 , 古 有 明 訓 ; 臨 事 不 斷 , 智 者 所 譏 。 貴 國 人 民 遠 渡重 洋 , 經 營 臺 島 , 至 勢 不 得 已 而 謀 自 衛 之 道 , 固 余 之 所壯 也 。 然 臺 灣 者 , 中 國 之 土 地 也 , 久 為 貴 國 所 踞 。 今 余既 來 索 , 則 地 當 歸 我 , 珍 瑤 不 急 之 物 悉 聽 而 歸 。 若 執 事不 聽 , 可 揭 紅 旗 請 戰 , 余 亦 立 馬 以 觀 , 毋 游 移 而 不 決 也。 生 死 之 權 , 在 余 掌 中 , 見 機 而 作 , 不 俟 終 日 。 唯 執 事圖 之 』 ! 鄂 易 度 復 書 不 從 。 其 明 日 果 樹 紅 旗 , 聚 男 子 於城 中 , 毀 市 街 。 鄭 師 攻 之 不 克 , 乃 築 長 圍 以 困 之 , 出 略平 野 。 於 是 多 殺 荷 人 , 報 宿 怨 也 。 鄭 師 捕 其 商 人 羅 谷 具, 令 入 城 勸 降 。 荷 人 不 從 。 又 捕 其 民 五 百 , 悉 斬 以 ? 。爪 哇 評 議 會 既 劾 鄂 易 度 , 以 郭 冷 谷 代 之 ; 方 二 月 而 摩 阿利 至 , 始 知 鄭 師 伐 臺 , 乃 復 鄂 易 度 之 職 , 派 兵 七 百 、 船十 艘 馳 援 。 郭 冷 谷 既 至 臺 灣 , 遠 望 紅 旗 , 而 港 口 又 鄭 艦雲 集 , 懼 向 日 本 而 去 。 既 而 爪 哇 援 兵 踵 至 , 城 兵 亦 乘 勢出 擊 。 鄭 師 力 戰 , 荷 軍 又 敗 , 失 船 二 。 乃 召 回 雞 籠 、 淡水 戍 兵 , 潛 載 婦 孺 逃 歸 , 謀 死 守 。 於 是 鄭 師 暫 息 。 會 清使 自 福 州 來 , 約 荷 人 先 取 金 、 廈 , 荷 人 從 之 , 調 軍 艦 五艘 往 , 遭 風 破 沒 , 餘 艦 又 歸 爪 哇 , 而 臺 灣 之 兵 力 愈 薄 。當 鄭 師 之 按 兵 也 , 有 華 人 自 城 中 出 , 請 急 攻 , 陷 其 南 隅。 荷 人 恐 。 成 功 又 告 之 , 乃 降 。 十 二 月 初 三 日 , 率 殘 兵千 人 而 去 , 而 臺 灣 復 為 中 國 有 矣 。 是 役 也 , 陷 圍 七 月 ,荷 兵 死 者 千 六 百 人 。 自 天 啟 四 年 , 至 永 曆 十 五 年 , 荷 蘭據 有 臺 灣 凡 三 十 八 年 , 而 為 成 功 所 逐 。 於 是 鄭 成 功 之 威名 震 乎 寰 宇 。 連 橫 曰 : 臺 灣 之 名 , 始 於 何 時 , 志 乘 不 詳 , 稱 謂互 異 。 我 民 族 生 斯 長 斯 , 聚 族 於 斯 , 而 不 知 臺 灣 之 名 義, 毋 亦 數 典 而 忘 其 祖 歟 ? 余 嘗 考 之 史 籍 , 驗 之 地 望 , 隋、 唐 之 際 , 以 及 宋 、 元 , 皆 稱 琉 球 。 明 人 不 察 , 乃 呼 東番 。 故 「 鳳 山 縣 誌 」 曰 : 『 或 元 以 前 , 此 地 與 澎 湖 共 為一 國 , 而 同 名 琉 球 』 。 「 臺 灣 小 誌 」 亦 曰 : 『 閩 人 初 呼臺 灣 為 小 琉 球 , 而 稱 沖 繩 為 大 琉 球 』 。 稱 臺 灣 為 小 琉 球, 不 知 其 何 所 據 ? 「 文 獻 通 考 」 謂 琉 球 在 泉 州 之 東 , 有島 曰 澎 湖 , 水 行 五 日 而 至 , 旁 為 毗 舍 耶 。「 臺 海 使 槎 錄 」 謂 毗 舍 耶 則 指 臺 灣 , 非 也 。 毗 舍 耶 為 呂宋 群 島 之 一 , 密 邇 臺 灣 , 其 名 猶 存 , 故 曰 其 旁 也 。 而 舊時 之 稱 者 曰 北 港 。 「 方 輿 紀 略 」 曰 : 『 澎 湖 為 漳 、 泉 門戶 , 而 北 港 即 澎 湖 之 唇 齒 。 失 北 港 則 唇 亡 齒 寒 , 不 特 澎湖 可 慮 , 即 漳 、 泉 亦 可 憂 也 。 北 港 在 澎 湖 東 南 , 亦 謂 之臺 灣 』 。 按 北 港 一 名 「 魍 港 」 , 即 今 之 「 笨 港 」 , 地 在雲 林 縣 西 , 曩 為 海 舶 出 入 之 口 , 而 往 來 者 遂 以 北 港 名 臺灣 也 。 「 臺 灣 縣 誌 」 曰 : 『 荷 蘭 入 北 港 , 築 城 以 居 , 因稱 臺 灣 』 。 然 臺 灣 之 名 果 始 於 荷 人 否 ? 志 稱 荷 蘭 設 市 於北 , 築 磚 城 , 制 若 崇 臺 。 海 濱 沙 環 水 曲 曰 灣 , 又 泊 舟 處概 謂 之 灣 。 此 臺 灣 所 由 名 也 。 如 志 所 言 , 拘 泥 文 字 , 以為 附 會 之 說 , 臺 灣 果 出 荷 人 , 則 荷 人 著 書 當 用 其 名 , 何以 又 稱 為 小 琉 球 耶 ? 「 蓉 洲 文 稿 」 曰 : 『 萬 曆 間 , 海 寇顏 思 齊 踞 有 其 地 , 始 稱 臺 灣 』 。 思 齊 踞 臺 早 於 荷 人 三 年, 若 徵 此 說 , 則 臺 灣 非 出 於 荷 人 也 明 矣 。 然 「 蓉 洲 」 之說 亦 有 未 確 者 。 「 瀛 壖 百 詠 序 」 曰 : 『 明 季 周 嬰 「 遠 遊篇 」 載 東 番 一 篇 , 稱 其 地 為 臺 員 , 蓋 閩 音 之 訛 也 』 。 臺灣 之 名 入 中 國 始 於 此 。 據 是 則 土 番 之 時 , 閩 人 已 呼 東 番為 臺 灣 矣 。 周 嬰 , 閩 之 莆 田 人 。 當 明 中 葉 , 漳 泉 、 人 已有 入 臺 僑 住 者 , 一 葦 可 航 , 聞 見 較 確 。 或 曰 : 臺 灣 原 名「 埋 冤 」 , 為 漳 、 泉 人 所 號 。 明 代 漳 、 泉 人 入 臺 者 , 每為 天 氣 所 虐 , 居 者 輒 病 死 , 不 得 歸 , 故 以 埋 冤 名 之 , 志慘 也 。 其 後 以 「 埋 冤 」 為 不 祥 , 乃 改 今 名 。 是 亦 有 說 。延 平 入 處 , 建 號 東 都 。 經 立 , 改 名 東 寧 。 是 則 我 民 族 所肇 造 , 而 保 守 勿 替 者 。 然 則 我 臺 人 當 溯 其 本 , 右 啟 後 人, 以 毋 忘 蓽 路 藍 縷 之 功 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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