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開放陸客來台醫美健檢,但也造成陸客「脫團落跑」問題浮現。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今(2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去年4月至今年5月已有101名來台健檢陸客行蹤不明,若他們進行非法打工與情報蒐集,恐造成國安問題;而相關醫院財團靠大量陸客賺到上億利潤,政府卻只以百萬罰款了事,也有圖利財團之嫌。
邱志偉說,台灣目前有39家具國際醫療會員資格的醫療機構,得代申請大陸人士來台進行醫美健檢,實際上只有27家醫院進行此一業務,內政部原是希望藉由台灣醫療健檢的良好環境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增加醫院收入,因此去年1月起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接受醫美健檢。
他說,移民署去年8月至今年4月共核可6萬8964位陸客來台進行健檢(線上系統申請數,不包含臨櫃送件之申請數),但這些陸客多集中向振興醫院、彰濱秀傳醫院、中山醫院、阮綜合醫院、聖馬爾定醫院等五家醫院進行申請,核可人數為59,575人,佔總人數的86.4%。
另根據資料顯示,去年2月至12月共有37名陸客透過醫美健檢台來逾期未歸,今年1至4月份逾期未歸人數已多達30人,但今年5月單一月份就有34人逾期未歸,使得陸客透過醫美健檢來台逾期未歸人數累積達101人,這些脫隊未歸的陸客以申請來振興醫院健檢34人為最多,其次是申請來彰濱秀傳醫院的21人。
他分析數據指出,去年8月至今年4月移民署共核准2萬1516位大陸人士來振興醫院進行醫美健檢,醫院平均每日需服務90位陸客,彰濱秀傳醫院同期核准19,081為陸客來台健檢,平均每日需服務80位陸客,若以台灣健檢常進行的胃鏡、大腸鏡推估,每人每項檢查約需1.5小時,醫院恐難消化這麼多的健檢人數,難怪近日多次傳出陸客假藉醫美健檢名義來台,入境後直接脫團,辦乞丐行乞或辦僧人化緣的情況。
(本來看到師父, 多少都會...現在全拜移民署功勞, 讓真假師父難辯, 沿街僧人化緣也多了出來...竟然化緣不成還會拉女孩子的手硬要說明募款(台灣沒有師父是這種德行的)...報到火車站的警察局, 也沒人有興趣前來) 在台灣托缽的苦行本來不會太苦, 現在...嗯, 或許移民署是上帝派來考驗台灣的師父 ! 阿門 ! 對了! 或許因為沿街的師父變多, 所以內政部對法師的件特別挑惕...
內政部民政司審查意見: 一、案件經查待釐清及須補正事項如下:(一)漏附邀請函影本。(二)計畫書與行程表來臺起訖日期不一致(須符合不得逾1個月規定)。(三)活動項目中提及擔任高雄00山oo
邀請函?移民署現在根本不用的啊! 府會聯絡人開會也不帶回去 ! 師父來講經交流,也要不得工作說明...唉...這些坐辦公室的 ! 真可惱啊 !...可惱是一時一事的可惱, 還是要提醒您 : 獨立思考 ! 不要養成只聽一面之詞才好 ...(因為ps.我們是業者, 或許發言未竟公平合理, 提請衡量 !) (或許,政府某些行業讓公協會自理吧! 以後, 當人民水準再提升一些...這種政府管理機構 ex.移民署, 法院...是不應該存在滴 !我想 ! ...外星世界大都粉鬆散, 幾乎都是自律!)
======================
醫療機構是大財團,享有的福利也特多 (賺得多罰得少 ) ! 富的更富, 小市民下手確是依法行政 !
第 四十九 條 醫療機構依前條代為申請之大陸地區人民在臺有逾期停留者,應於該大陸地區人民逾期停留之日起算七日內協尋;屆協尋期仍未歸者,逾期停留之第一人予以警示,自第二人起,每逾期停留一人,由主管機關不予受理其代申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接受健康檢查或美容醫學服務一個月。
==================
對照來看 ! 邀請單位只要一改行程, 不報備, 就 6個月~5年 ! (夠狠 ! ) (醫療機構大財團,"逾期落跑"第二人,才停止申請一個月一般邀請單位只要"一改行程, 不報備", 就 6個月~5年 !)
第 三十六 條 |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交流,其主要專業活動,不得變更;預定進入臺灣地區日期或行程有變更者,邀請單位於入境前或行程變更前,應檢具確認行程表及原核定行程表,送主管機關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
---|
第 十六 條 |
邀請單位、旅行業或代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視其情節於一定期間內不予受理其代申請:
|
||
---|---|---|---|
|
|||
|
|||
|
|||
|
|||
|
|||
|
|||
|
|||
前項一定期間內不予受理其代申請之規定如下: | |||
|
|||
|
|||
|